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伤又称作职业伤害

工伤又称作职业伤害,员工在生产劳动中为受雇于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员工由于外部因素受到的身体伤害称作工伤。工伤要在一年之内提交申请,过了这个期限,劳动保障部门就不会支持工伤的认定了。工伤要经过工伤认定,受到工伤的员工都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的具体内容如下。1、所有填写的内容都要使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的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可以辨认。2、在申请人处填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加盖的公章盖在用人单位名字上面,公章上的字迹清晰可见。3、事业单位的员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单位的员工填写自己的工作岗位。4、在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到伤害具体的身体部位,例如左部小腿,右部手臂,左手无名指等。5、工伤类别属于职业病的,在诊断时间一栏内填写的时间是职业病确诊的时间,工伤类别是身体受到外部伤害或者直接死亡,填写的诊断时间是初次诊断的时间。6、职业病坚定要用人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员工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和时间,用于职业病鉴定。职业病名称一栏内填写的是职业病诊断证明上书写的名称,接触职业病时间填写职业病实际接触的时间,不是职业病工伤种类的不用填写。7、受伤害经过简述一栏,填写受到伤害的准确时间和地点,员工所从事的工作职位,发生事故的原因,受到伤害的具体身体部位。如果有目击者,应该填写目击者的陈述证词,并附上目击者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8、职业病填写自己的作业场所和用人单位,工作的起止时间,诊断证明书的确诊时间和确诊结果。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一栏填写是或者否,需要确认受伤害职工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填写的所有内容都是真实有效的,不得存在虚假谎报的情况。9、用人单位意见一栏,需要用人单位填写是或者否,确认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仔细审查以上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所有内容全部是事实,法人代表填写自己的名字,并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10、劳动保障和行政经办人审查资料和意见一栏,填写职工的申请表格的具体时间,补正材料的真实性,是否同意受理次工伤认定。11、对于工伤认定的申请人,已经参加工伤保险,应该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班和下班的考勤卡或者证明受到工伤的时间是在自己的工作时间的证明。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可以是工作证,工资卡,工卡等。工伤认定是用人单位对职工应该履行的义务,申请工伤认定有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限制的期限,法院等相关部门将不预受理案件,所以工伤认定是非常重要的,用人单位不给职工工伤认定,受到工伤的职工和亲属可以在一年之内自行申请工伤。



相关内容:

·发生了劳动争议之后,应该怎么来解决比较好
    发生了劳动争议之后,应该怎么来解决比较好一般我们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为劳动争议,而对这类争议的处理与对一般争议的处理是不同的。当然,处理结果肯定都是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那究竟在发生了劳动争议之后,应该怎么来解决比较好呢?很多劳动者都比较关注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发生劳动争议后怎么解决,有哪些途径解决? 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各级资质的承包范围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各级资质的承包范围是什么? 一、钢结构专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1、一级资质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上; (2)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上;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5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4000吨以上; (5)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 2、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1...


·旷工处罚包括当天的工资吗?
    现在流行一句话“总有那么几天不想上班”,所以,实践中劳动者旷工的现象还是非常多,但是旷工者还是少数,当然,用单位肯定会对旷工的员工进行处罚,那么旷工处罚包括当天的工资吗?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 一、旷工处罚包括当天的工资吗? 旷工的处罚我国劳动法并没有相关的规定,但是每个用人单位都会相应的处罚规定。旷工当天的工资肯定是没有的,而且会有相应的罚款。所以,旷工处罚包括当天的工资。 二、旷工的认定 第...


·怎么举报未成年工,在哪举报呢?
    怎么举报未成年工,在哪举报呢? 用人单位非法使用未成年人,任何人都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


·如何进行工程质量管理?
    如何进行工程质量管理? 大型工程建设周期长,会面临很多风险。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轻者影响工程寿命,严重者会威胁到业主的人身安全。我国又是一个建筑大国,每天有大量的工程项目开工,因此,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很有必要。那么,如何进行工程质量管理?下面我们给您具体做个分析介绍。 一、如何进行工程质量管理? 1、做好施工准备工作阶段质量管理 这是保证施工现场质量的前提。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建设项目的施...


·企业调岗变相辞退员工规定是什么?
    企业调岗变相辞退员工规定是什么?企业调岗变相辞退员工规定是按照违法辞退来进行经济补偿金的发放。公司调岗变相辞退是不合理的行为。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可以继续要求施工单位履行合同,也可以终止合同,要求二倍的经济赔偿。二、相关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延续了我国以往的做法。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授权,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颁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了计算经济补偿时,每满一年发给...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试用期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试用期员工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一、劳动局会给我算工伤残疾赔偿金吗?
    一、劳动局会给我算工伤残疾赔偿金吗? 应当根据实际的伤残情况而定,一般造成了伤残鉴定等级伤残的需要进行赔偿。属于工伤职工因工伤而依法可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之一,给工伤职工本人。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筑工程纠纷问题一直是近年来关注的焦点,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合同不能进行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存在这些行为的建筑工程合同一般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没有法律效力。那么,针对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的相关法律分析。 一、建筑工程分包的违法分析 施工总包单位进行项目分包很常见,但违反规定的分包也可导致分包合同无效。如何认定违法分包,其标准就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


·离婚时聘礼算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时聘礼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聘礼算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时聘礼算共同财产吗? 1、如果男方给予女方的结婚彩礼,发生在领证之前,不管是给女方的还是给女方家庭的,此时都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认定。 2、若是给付的彩礼是在领证之后,同时也是给予了女方或者用来置办结婚用品了,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定性。 二、离婚财产怎么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关于强化工伤保险待遇支出的规定怎么样的?
     关于强化工伤保险待遇支出的规定怎么样的? 《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范和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现就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工伤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条例》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由缴费单位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