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会给事故受害一方,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而受害方有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具体会涉及到哪些法律信息呢?下面小编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2001年,最高法院颁布的民事侵权精神损失赔偿的相关解释中规定:

1.每一个自然人个体可以因为遭受生命权利、健康权利、身体权利等侵害,向法院提起相应的精神赔偿,法院应该予以受理。

2.而受害人一方或者和因伤致死的死者亲属等遭受精神损害的情况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3.既然涉及到了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在提起讼法律诉讼的前要确定赔偿的具体金额,但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因为它需要综合各个方面的考虑,还需要体现出法律的公平公正。但是由于精神损害本身无法量化,不能和直接的财产损失赔偿相提并论。

所以必须要有一定的原则作为赔偿的前提:

考虑实际的案情以及相关的各种的因素,也按照之前的案例的赔偿金额,提前赔偿诉求。

1.首先可以具体参照交通事故侵权方在事故中的过错的大小以及侵害他人的方式,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他的所作所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对待被害人的态度,侵权方本身的经济能力和承受赔偿的范围等。

2.还要考虑交通事故侵权方对被害人所造成的侵害的程度、时间的长短以及是暂时还是永久性不可恢复的伤害,事故对被害人后续的生活和工作带来的影响。

被害人具体受伤的程度,最终的残疾评定等级:

1.如果被害人受伤严重,并且伤残等级非常高,就需要赔偿很高的金额。如果被害人受伤较轻,后续影响较小,那么就可以赔偿较低的金额。

2.但是也有特殊情况,比如交通事故直接导致受害人成为植物人、高度瘫痪或当场死亡等情况,受害人一般也会提出比较高的赔偿金额。还要考虑交通事故中,侵权方和受害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的划分。

3.相关的民法规定,如果被害人是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侵权方一般就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如果被害人本身对事故就要负有一定的责任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双方责任的大小酌情减少赔偿的金额。

4.在精神损害赔偿中,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确定精神损失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之一。除此之外还要考虑的就是,案件发生地的生活水平和经济能力,因为在我们国家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不一样。

5.相同案件的情况下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也会大相径庭,即便是同样的状况下,金额也相差悬殊。贫困地区可以接受的赔偿金额,放在经济发达地区就不值得一提,也起不到警戒惩罚的作用。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赔偿金额要比贫困地区多。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过程中:

有关损害赔偿的金额,尽管没有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至少法律中有最高的限额的规定。

比如,江苏,内蒙等。没有规定限额的地区,也可以参照最高法的案例,具体的判定金额来酌情进行审理,但是精神损失,赔偿金额最少也不会少于1000元人民币。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般是可以私下调解的,调解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就考虑走法律诉讼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关及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知识,小编为你精心整理推荐了以下内容,赶快去点击查看吧。


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工伤可以双重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工伤可以双重赔偿吗?可以双重赔偿,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一)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


·一、交通事故委托人赔偿金可以代领吗?
    一、交通事故委托人赔偿金可以代领吗?交通事故委托人赔偿金可以代领,可以签订委托协议书对代领赔偿金的情况进行说明,交通事故委托他人处理 ,依据道路交通法规定,交通事故可以委托代理人处理,但是接受处罚等事项不能由他人代办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马上停车,及时报案,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现场,当事人应当向执法部门陈述事情发生的经过,帮助做好现场调查取证。二、出事交通事故如何处理(1)立即停车。发生交通...


·上海机动车牌照政策有哪些
    上海机动车牌照政策有哪些上海机动车牌照政策有哪些(一)个人申请参加拍卖资格条件1、本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 2、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3、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4、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5、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年社保要交多少钱?
    一、社保交多少钱 1、社保的缴纳费用是按照工资的比例来决定的, 2、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生育保险0.7%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5到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 3、注意: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各省市地区承担比例有所不同。 二、 社保什么时...


·车祸 对方全责 不赔付
    车祸 对方全责 不赔付车祸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在发生车祸后交通警察会根据现场进行划分事故责任,若是发生车祸对方全责不赔付医疗费用怎么办?除了赔医疗费还要陪什么费用呢?答就由我们对该问题的解答做出详细的阐述吧。 一、发生车祸对方全责不赔付医疗费用怎么办 1、首先直接去工商局(这个你要先弄清楚他的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弄清楚以后,到所在工商局有个企业信息科,花一块钱,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


·贷款合同与车型不符怎么办
    可以拒绝提车并与商家协商,如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向消协投诉。一切要按照书面合同来确定,合同上确定是哪种车型,什么价位,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来履行,合同已经签字确认即有法律效力。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时遇到欺诈或对接受服务不满意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投诉可以拨打12315热线投诉。发现消费欺诈要主动维权、敢于维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


·行政处罚移交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移交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执行条件的,人民法...


·什么是交通交强险赔偿范围?
    什么是交通交强险赔偿范围? 什么是交通交强险赔偿范围?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适用标准
    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社会,家庭的影响是很大的,发生了以后,法院这边是一定要追究肇事者的责任的,只要在这个事故中有赔偿的责任,都需要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适用标准进行赔偿,这也是对受害者的一种保护,那么今天我们就给您详细说说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适用标准。 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适用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


·交通赔偿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交通赔偿误工费标准是多少?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买房、换房行为日益频繁。然而,在此过程中由此引发的交易风险也随之而来。那么,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呢?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购房者只有知道了风险,才能着手预防。那在实践中,二手房交易的风险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1、交易主体方面的风险。 即买卖双方没有从事房屋交易的资格。具体表现为出卖人非房屋所有...


·车祸伤残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伤残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