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单位不给本人可以吗?

劳动合同单位不给本人可以吗?

一、劳动合同单位不给本人可以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公司不给你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注意搜集并保存双方成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比如:

1、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劳动者填写的“报名表”、“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2、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或扣押劳动者工资而出具的“押金条”、“扣押条”等各种票据;

3、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门卡”等各种工作证件;

4、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资卡”或其他工资支付凭证;

5、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服”、“饭卡”等与用人单位有关的东西;

6、职工的工资表、考勤记录、值班表、任命书、解除合同通知书、辞退通知书等各种加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文件。

三、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四、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因此,如果是员工自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需要像员工进行赔偿,而且,公司还应该改书面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如果双方在确定了劳动关系后,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要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的具体内容以及工作的期限,双方在签订完劳动合同后,也是需要交给双方进行留存,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也是可以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请并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相关内容:

·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要多久
    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要多久为了更加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通常情况下,工程的施工方在开工之前只能拿到一部分工程款,在所有工程项目都结束后,并且由对方验收合格后才可以得到尾款,为了加快资金回笼,需要对方进款验收。那么工程质量验收要多久才可以结束呢。一、工程质量验收要多久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日期,建材整个建设项目是否已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建设完成,请...


·企业给职工提供过节费个税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给职工提供过节费个税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所得,均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畴。过节费,不管放在哪个科目核算,都应当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


·工程质量管理的手段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的手段有哪些? 一般的工程项目投资都比较大,使用周期长,其只有符合质量标准才能交付使用,为业主带来经济利益。因此,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显得非常重要,这直接关系到工程的使用寿命。工程质量管理是个系统性工程,那么工程质量管理的手段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重点做个了解。 一、工程质量管理指的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用会赔偿吗?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用会赔偿吗?违法要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


·江西省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2023是多少
    员工工伤以后的误工费,住院花销费等这些,这和员工的工伤伤残等级是没有关系的。也就是说这些即使不进行工伤伤残等级上的评定,也可以得到赔偿。我们所说的工伤伤残等级的赔偿,是根据员工工伤伤残的等级程度而制定的,有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江西省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2017是多少? 江西省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2017是多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


·一、辞职后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辞职后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而且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公司必须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主要依据如下: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


·非法转包拖欠工人工资谁负责?
    由于建筑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仅会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还可能引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管理隐患等不良反应。为此,中国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部委的规章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分包和违法分包作出了强制性规定。一般来说,在建筑领域有两种主要的分包形式:一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所有工程转包给他人而没有施工资质;二是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全部拆解。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分包给他人是违法的。根据《建筑...


·解聘赔偿及解聘赔偿需要扣税吗
    现在您的工作压力都很大,每天努力的拉业务想要提升业绩,拼命的赶方案做策划,大脑每分每秒都在超速运转,到头来可能还是落得个业绩不佳,方案不合格,导致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解聘赔偿需要扣税吗?这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不知道。下面就跟着我们去了解一下吧。 一、解聘赔偿标准 关于解聘及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要从三个层面进行分析。1.合法解除;2.协商解除;3.违法解除关于合法解除,这个简单讲,就是存在员工不...


·退休人员是否有误工费
    退休人员是否有误工费我们知道公民的人身在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相应的赔偿,而这里面往往会涉及到误工费的赔偿。那是不是任何人受伤都可以要求误工费赔偿呢?退休人员是否有误工费?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退休人员是否有误工费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公民应理解为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自然人;误工中的工应理解为社会劳动,包括在职人员的...


·用人单位何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外出找工作时,我们时常担心的是怕公司在工资问题上抵赖不认账,被录取工作几天后却被公司通知说无法胜任该职位,但是还没有签订合同,那么工作时间的工资应该怎么算呢,这就要看用人单位何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有劳动关系的存在公司不得否认支付工资的事实。一、用人单位何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按用工时间确定。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水运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水运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的交通运输事业当中水运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的水运工程的技术经济年来不断取得了新的进展,很多新的技术成果的开发目前都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的。至于说水运工程质量上的验收规范,这是对水运工程修建的一个最基础的要求了。那么,水运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一、水运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