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部分是诉讼参与人基本信息;应当写明需要对方给付的具体标的,分点描述;说明事实情况,内容应当全面完整,但语言应简洁,不能过于繁琐。一般来说是按照时间的顺序来叙述;落款写具状人名称、时间。需要具状人手写签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二、需要包含的内容的具体内容

(一)原告

原告为赔偿权利人,受伤事故中为受伤者本人,根据受伤者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单位财产受损的则财产所有者为原告。

死亡事故中,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即为父母、配偶、子女为共同原告,分别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

(二)被告

被告为赔偿义务人。

第一种情况,首先肇事驾驶员所驾车辆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与肇事驾驶员为同一人时,则肇事驾驶员为被告,同样根据其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

其次如果肇事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则保险公司也为被告,根据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或保险卡上盖章名称列为被告,写明保险公司的住所地。

第二种情况,肇事驾驶员所驾车辆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与肇事驾驶员不是同一人时,除列肇事驾驶员为被告,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外,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也为被告,如车主为个人,同样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外;如车主为单位,则还应列单位为被告,写明单位住所地。同样如果肇事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则保险公司也为被告,根据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或保险卡上盖章名称列为被告,写明保险公司的住所地。

(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四)事实和理由

可按照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事实经过写明或根据自己了解到的事实经过写明。同时写明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认定情况、受伤方的治疗情况、财产受损情况、事发后肇事方的付款情况、肇事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情况等需要说明的事实。

(五)诉状落款

诉状落款处应由赔偿权利人签名或盖章,如为受伤事故,则由受伤人签名;如为死亡事故,则由作为死者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签名;如单位为原告则由单位盖章。

机动车如果发生交通事造成对方受伤需要进行赔偿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建议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寻求解决办法。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提交一份交通事故起诉状,其中需要对各项必要的内容进行阐述,如果有条件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代为书写。


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对方人伤必须报警处理吗?
    一、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对方人伤必须报警处理吗?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对方人伤可以不报警处理,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人伤起诉我的律师费是原告自己承担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交纳办法》规定,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你不用承担赔...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往往会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日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往往会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日期,开发商应当在约定的日期内交付房屋。然而,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开发商迟延交房的情况,这显然是会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此时开发商迟延交房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开发商迟延交房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延期交房是指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而推迟交房的行为。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购房协议书...


·死者家属的交通费误工费能否支持
    死者家属的交通费误工费能否支持一般不支持家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家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期间。二、赔偿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


·第一次摩托车酒驾怎么处罚
    摩托车与轿车同属于机动车,摩托车“酒驾”适用于机动车酒驾的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


·车祸医疗费谁出,谁承担车祸医疗费?
    车祸医疗费谁出,谁承担车祸医疗费? 发生车祸导致人员受伤的,需要及时对受伤的人进行治疗,避免损害进一步扩大。那么此时的医疗费应该由谁出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车祸医疗费谁出。 一、车祸医疗费谁出?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纠纷尚未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垫付问题。 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


·在我国提起离婚诉讼交到哪?
    在我国提起离婚诉讼交到哪?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


·二手房交易的个税是多少
    进行二手房交易的,对卖房者来讲,必然会涉及到收入的问题。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取得的收入,一般都是需要交纳个税的。但是这个二手房交易的个税是多少呢?或许大多数人多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分析解答吧。 一、二手房交易的个税是多少 二手房交易个税,可参考《国税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相关规定。 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


·车祸退休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车祸退休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如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受害人能提供证据充分证明其实际在从事劳动,并因受到损害导致本人或家庭收入减少的,那么其要求赔偿实际减少的收入的误工费应当予以支持。若是农村的可以提供足够证明的,按从事农业生产对待;若是城镇返聘人员,按其提供的返聘合同和单位出具的证明,计算其实际减少的收入。1、受害人工资高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按实际减少的劳动报...


·对管辖法院有异议,提管辖权异议需要交费吗?
    对管辖法院有异议,提管辖权异议需要交费吗? 对管辖法院有异议,提管辖权异议需要交费吗? 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不需要另外交纳诉讼费,以下是诉讼费交纳标准仅供参考: 《诉讼交纳办法》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如今社会发展迅速,人口越来越密集,车辆也越来越多,人与车、车
    如今社会发展迅速,人口越来越密集,车辆也越来越多,人与车、车与车之间难免会发生摩擦事故等,或者由于自然灾害发生交通事故,从而造成了财产、人身的安全,我国乃至全世界每时每刻都有交通事故发生,那么发生交通事故,最新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车祸的赔偿比例该怎么来确定
    车祸的赔偿比例该怎么来确定 一、车祸的赔偿比例该怎么来确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即: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大的就应该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小的就应该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我们说的以责论处。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 (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