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是什么?

房地产的他项权利时将房屋或者是土地的使用权抵押给别人,别人所拥有的一项权利,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有房地产他项权证,是在将房地产抵押后,到房管局由房管局颁发给反房地产抵押给的一方的权利证书,保护了持有他项权证持有者的合法权利。
一、房产的他项权利证是什么

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利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证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利证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二、土地他项权利证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他项权利。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地役权的概念,但是《民法典》规定的相邻权中,实际存在着地役权,如通行权、排水权等。(2)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他项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3)空中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他项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4)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他项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5)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他项权利证。(6)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他项权利。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7)耕作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种植并获取收获物的他项权利证。如单位征而不用的土地,应当退给农民继续耕种。农民耕种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种植多年生作物,在国家建设需要时无偿退还。退还时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设单位要付给青苗补偿费。(8)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转移抵押土地的占有,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折价或者以变卖方式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权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土地抵押权也是属于他项权利证中的一种。房地产他项权利的直接证明就是房地产他项权证,他项权证首先证明了法律意义上所有权人与持证人之间的抵押关系,在抵押关系消除后,双方应该及时到房管局注销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的存在是为了加强对房地产的管理。



相关内容:

·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确定,就是指相关的国家单位对国家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进行确定的行为,那么,确定的形式包括哪些呢,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的内容有哪些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二是对土地使用权内容的确认。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就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即确认对特定的土地享...


·未经同意监外执行到外地会怎么样
    未经同意监外执行到外地会怎么样可能会取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


·农村土地使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农村土地使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的法律规定是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要想取得土地使用证,必须要经过以下步骤。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


·土地承包合同属于租赁合同吗
    相信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个名词不陌生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其他人通过和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通俗地说就是农民家庭或者其他人通过承包合同确定对某片土地的经营权,那么作为中介物的土地承包合同属于租赁合同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 1、概念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


·最新上海市崇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上海市崇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印发《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区人民请遵照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上海市崇明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一、上海市崇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共有二个片区:   一区片范围:横沙乡/城桥镇/陈家镇/长兴镇,区片补偿标准:41700元/亩。   二区片范围:中兴镇/新河镇/新村乡/向化镇/竖新...


·政府征收土地必须出示哪些文件?
    政府征收土地必须出示哪些文件1、征地告知书。就是在征地报批前,要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农民。2、土地现状调查确认书。国土部门要对拟征土地位置、性质、面积等现状的调查情况告知农民,并且由农户签字确认。3、征询意见书。国土部门应对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充分征询意见,有人申请听证的,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听证。4、征地公告。这个内容较多,也最为重要。包括:...


·商用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一、商用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商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另外,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


·珠海市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是怎样的
    珠海市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是怎样的我国《土地管理法》自制定以来,已进行过两次修改。第一次是1988年,依据宪法修正案,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允许依法出让土地使用权;第二次是在十年后的1998年,主要是调整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中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法律关系,同时对内容细节进行较多的充实。一、珠海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


·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农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就是将农用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组织保留承包权。要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就需要转让的双方签订一份协议保障双方的基本利益。那么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怎么写呢?下面我们是我们为您做出的协议模板和注意事项,可供您参考。 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


·怎么用土地使用证贷款?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迅速,经常会有贷款的情况出现,很多人对于土地使用证贷款抱有疑问,不清楚土地使用证进行贷款的流程。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土地使用证都可以进行贷款。那么怎么用土地使用证贷款?下面就怎么用土地使用证贷款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怎么用土地使用证贷款? 首先要确认名下的土地使用证是否符合贷款的资质。不同的证件有不同的标准,要先知道自己的是什么证,然后再去当地银行了解他们接受不接受这...


·只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只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现如今很多人都会去购买房子,而一些房子的主人可能只有土地使用证,并没有房产证,那么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只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吗?答案是对的,把土地使用证转让出去后让持证人自己去房产证就可以了,以下是我们收集的一些过户的资料供您参考。 一、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


·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规划管理办法是什么?
    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规划管理办法是什么?在当代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里,土地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最珍贵的财富,永远不会失去价值的财富。城市经济的发展迅速,人们可以决定是将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还是出让,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一些有关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面的资料,方便您理解。一、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科学、合理利用城市土地,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