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和量刑都有什么内容

我们在了解过对于诈骗罪的一些相关规定之后,也能够从中学习到一些相关知识,从而不受一些相关行为欺骗,那么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和量刑都有什么内容,根据有关的规定,根据诈骗的具体金额来量刑,一般都会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详情看下文。对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根据具体的诈骗金额来定夺,大体上都是会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和量刑都有什么内容的概括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1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一百七十七条一款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伪造空白信用卡10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一百七十七条一款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伪造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25张的;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伪造空白信用卡50张以上不满250张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伪造信用卡25张以上的;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伪造空白信用卡250张以上的;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本条所称“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以信用卡被伪造后发卡行记录的高存款余额、可透支额度计算。二条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张以上不满100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一百七十七条之一一款项规定的“数量较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一百七十七条之一一款项规定的“数量较大”。上十分中的一些内容就是对于,在诈骗罪中的一些诈骗金额上来,具体判断相关的量刑标准,那么这也都能够提醒我们读者应该避免这种行为的发生,这样我们才能比较轻一点能判断出诈骗行为。



相关内容:

·中考作弊怎么处理是否入刑?
    中考作弊怎么处理是否入刑?1、如果是考生个人作弊行为,是不会被判刑的,但是会被取消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会根据具体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


·监视居住过后还会被判刑吗
    监视居住过后还会被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


·贪污罪主观构成要件有哪些,贪污罪的刑法相关规定有哪些?
    近两年来,国家反腐力度是越来越强,很多官员因贪污罪落马,而锒铛入狱,这是政府自身建设的表现。所以,了解贪污罪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贪污罪主观构成要件有哪些?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贪污罪主观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主体要件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


·诈骗罪和非法集资区别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当中规定了许多的犯罪罪名这些犯罪罪名,根据他所侵害的犯罪客体不同,也进行了不同的归纳,比如说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是您比较容易混淆的一些罪名。因此普通老百姓都想要清晰的了解一下。诈骗罪和非法集资区别是怎样的? 一、诈骗罪和非法集资区别是怎样的?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集资诈骗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 如果罪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并不是十分的严重,也就是说对于社会的危害性不大,那么可以适用缓刑,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缓刑期间由于一些事由将会被收监执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假释,...


·妨害作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妨害作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依法作证是证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既然法律规定证人有作证的义务,那么就应该依法规定证人相应的权利,其中之一便是证人应该享有能够顺利及时依法作证的环境和条件,也即证人作证享有不受外界非法干扰的权利,享受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和依法自由作证的权利。妨害作证罪是举动犯,只要实施了妨害作证的行为,均构成犯罪,情节严重是妨害作证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妨害作证行为严...


·一、醉驾吹140拘役多久?
    一、醉驾吹140拘役多久?属于醉驾,刑事拘留最长37天,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喝酒驾车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个档次,并且对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加重处罚:醉酒驾车测试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


·判处拘役的可以提前放人吗?
    判处拘役的可以提前放人吗?当然可以,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


·二审认罪能减轻处罚吗
    可以适当的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97条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证券诈骗罪只包含,使用变造、伪造的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国库券或其他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


·刑法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刑法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1、犯罪中止必须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2、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自动地中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自动性条件。这里的自动中止必须是彻底的。3、犯罪中止必须...


·行贿罪的对象主要是指哪些人员
    在日常生活当中,有些人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会向我国执法机关的人员进行行贿。我国公民一定要知道,国家不仅针对受贿的人员有着严厉的处罚措施,如果经国家查出以后,对于行贿的人也是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的,行贿受贿都是严重违法的行为。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行贿罪的对象主要是指哪些人员? 一、怎样认定行贿罪? 认定行贿罪,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行贿罪与馈赠礼物的界限 看行为人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礼...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