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近年来,由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地政府征收土地的现象是较为常见的。甘肃省相关国家部门为了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当地已经变化的民情,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修改,并于今天颁发了甘肃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各地在征地时需要严格按照该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甘肃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2月19日,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
·2023国家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关于基础公共设施的建设当中的重点的项目内容就是关于道路的维修,因为道路维修的话,涉及到一些交通的安全问题,所以非常的重要,如果涉及到道路维修,那么就涉及到一个征收土地问题,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国家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国家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
·一、假释人员可以转移报道地点吗 一、假释人员可以转移报道地点吗假释人员是否转移报道地点,根据派出所决定。根据《刑法》第84条规定,假释人员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需报经监督机关批准。如果私自外出,则按照86条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二、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1)不管对罪犯所...
·小产权有土地使用证吗 小产权有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区别商品房和小产权房? 现如今,买房越炒越热房价也一路飙升,在竞争压力非常大的社会状态下许多人将目光从商品房即大产权房转向了小产权房,那么许多人会有这样的问题,小产权有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判断是否是小产权房,是否有风险,和商品房相比又有哪些区别呢?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一下。 一、小产权房实际上没有土地使用证 关于小产权有土地使用证吗这个问题,先了解以下概念,小产权房...
·黑龙江征地补偿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黑龙江征地补偿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黑龙江是我国东北的农业大省,近几年,随着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黑龙江许多地方都成为了建设的热土,为了保护因建设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利益,当地政府在土地管理法规中专门明确了征地补偿的相关条款,那么,黑龙江征地补偿分配是怎么规定的呢? 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一、征用土地应当向被征用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建设物、...
·土地承包经营权终止可以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终止可以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终止可以吗? 答案是可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终止的。 二、土地承包有哪些法律规定? 1、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
·广东省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公布了哪些内容? 广东省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公布了哪些内容? 广东省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维护被征地农民集体和个人(包括承包经营权人,下同)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交通基础设施是指国道、省道、高速...
·集体土地使用证加名字的行为被允许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加名字的行为被允许吗? 集体土地是集体的公有财产,可分为乡镇村企事业、宅基地、农业用地等集体土地。但集体土地使用证加名字的行为可以被允许吗?土地使用证的变更又需要哪些条件呢?以下是我们整理的有关土地使用证所有者变更的法律法规: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能更改名字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闲置土地收回程序是什么? 闲置土地收回程序是什么?一、闲置土地收回程序是什么?1、立案调查核实国土资源局对闲置土地进行现场核实调查,查实用地批供手续情况、核实闲置土地定性、面积和闲置时间,并对被调查人进行询问、了解情况。2、闲置土地认定告知闲置土地认定后,向土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告知闲置土地的认定理由、处理依据、处理方式以及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告知后,土地使用权人行使陈述申辩权利的过程情况,市国土...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滥用有哪些情形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滥用有哪些情形 一是不当控制,又称过度控制,指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控制,主要发生在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基于其特殊地位,对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形成影响是必然的,此亦为法律所允许。但如果这种控制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母公司就应当对子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是资产和事务的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和股东的财务记录、账户等没有分开、股东随意处分公司的财产、公司没有遵守正常的设立程序、母子公...
·农村土地儿女有继承权吗? 农村土地儿女有继承权吗?农村土地儿女没有继承权,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责任田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标准 一、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标准 1、茅草房每平方米补偿 2000元。2、砖房每平方米补偿 2600元。3、平房每平方米补偿 3000元。4、楼房(二层及以上)每平方米补偿 3500元。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