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恶意拖欠货款是诈骗吗?

古往今来,买卖存在了几千年之久,以往是商品和钱当面交付,现在科技发达后,商品和钱两者的交付有时候是不是一个时间段的,那么就会存在一定的隐患,欠货款属于经济纠纷,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很常见,那么恶意拖欠货款是诈骗吗?一般情况而言不算诈骗,但是通过恶意编造事实来拖欠货款的话就算诈骗。恶意拖欠货款虽然不构成罪,但如果是用虚构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让对方把货送来有意不付款或者只是少量付款,那就不是欠货款,而是非法占有货物,构成诈骗。
一、恶意拖欠货款是诈骗吗?
恶意拖欠货款不构成罪,属于经济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去法院起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政策的欠货款与诈骗不相干。法院根据证据作出裁判,拖欠着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拖欠着会上黑名单,进入个人征信系统,现在法院系统全国联网,只要进入黑名单的人走到哪都不能再高消费。因此进入黑名单的人损失很大,一个人诚信没了对于
以后生意会有影响。《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律师协助起诉到法院追讨,否则对方有卷货卷款潜逃的风险。收集有关债权证据和债务人的身份情况证明,及时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对方,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强制执行对方财产、要求对方归还债务。判决生效后,可依法委托律师将对方
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消费名单和禁止出境名单,强制要求对方还款。
二、如果出现恶意拖欠货款应该如何处理?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从上面我们可以得知恶意拖欠货款是诈骗吗的具体信息。恶意拖欠货款程度较重的是能构成诈骗的,恶意拖欠货款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的法律,受害人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要求补偿的。但是一定要保留下相关证据,来保护自身利益不被侵犯。做生意最重要的就是诚信了,如果因为什么原因导致货款无法交付也应该给对方一个交代,不能够恶意拖欠,这不仅是对这一桩生意的破坏,也是对今后事业的影响。



相关内容:

·股份公司承担公司法债务规定是怎么样的?
    股份公司承担公司法债务规定是怎么样的?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承担在公司法中的规定如下:1、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2023挪用公款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不得不说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挪用资金罪都是很相似的,其中与贪污罪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目的,而与挪用资金罪对比的话,则此时的犯罪主体要求是不同的。对于挪用公共的犯罪,我国也是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下面我们带来挪用公款司法解释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九九八年四月六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九百七十二次会...


·夫妻离婚后婚前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离婚后婚前债务如何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


·债务人偿还连带债权人顺序是怎样的
    债务人偿还连带债权人顺序是怎样的 一、债务清偿的顺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


·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借贷关系中,很多人为避免麻烦,一般都不会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而是选择签订比较简单的借条。但是在借条的书写过程中,也是需要当事人格外注意一些事项的。那到底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2、...


·拖欠货款的证据有哪些
    拖欠货款的证据有哪些? 对于产品而言,最重要是销售环节。而销售以后,回款又成为重中之重。如果对方回款不及时,就可能发生拖欠货款的经济纠纷。对此,当事人可能会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解决经济纠纷。那么,拖欠货款的证据有哪些?接下来,将通过下文来为您讲解。 一、拖欠货款到法院起诉所需的证据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新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新规量刑标准是什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关于非法吸...


·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的意义有哪些?
    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的意义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经常在说债权债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中,首先需要知道什么是债权,什么是债务,在法律中对于债权和债务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到底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又是什么意思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债务的概念 (1)会计意义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


·债务国和债权国区别是什么?
    债务国和债权国区别是什么?1、什么是债权国 债权国是对外借出钱的国家。国际收支出现了持续的经常账户顺差。净债权国就是当一个国家的对外债权债务净头寸为正数时,我们称其为净债权国。净债权国并不意味着境外投资收益的优良。如果一国的对外投资是以直接投资、私人性质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为主体,那么它的债权国地位可以称之为“私人债权国”地位;如果一国的对外投资是以储备资产或官方贷款为主要形式,则债权国称为“官方...


·中介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中介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遇到中介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4、...


·不当得利是一种债权吗?
    不当得利是一种债权吗? 一、不当得利是一种债权吗 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构成要件: (1)必须是一方受益。 (2)必须使他方受损。 (3)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4)受益必须是无法律上的根据。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对方没有合法根据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人。债务人则是不当得利的受益...


·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应该怎么办
    实践中,如果债权有“时效已过”之事实,则债务人由此获得拒绝履行给付的权利,即时效抗辩权。它不仅使公力救济措施可能难以正常实行,也会使私力救济措施的作用受到影响。那作为债权人,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应该怎么办呢,换言之,债权过了诉讼时效该如何救济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陈述。 一、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应该怎么办 对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救济:(一)自愿履行。对时效已过之债权,债务人自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