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机构举证责任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医疗机构举证责任的认定是怎样的在《若干规定》实施之前,依据我国1991年《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意味着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有责任对自己的特殊性,医疗行业是一项技术性很高的待业,专业性较强,要由不懂医或医学知识较少的中尉得一方来举证证明医院在医疗行为中有过错,是很困难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不仅是对《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理论上的进一步完善,而且也对保护处于弱势的患者一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专业案件由被告举证的例子在国外很多,德国很早就认为医疗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 在医师,医师执业就应该将各项医疗处置详载于,即不用担心不知如何辩解;此类专业案件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世界趋势。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立法时所考虑的因素通常有两个,一是举证的难易程度;二是是否有利于被害人进行保护。如果将某一案件事实的举证责任加在无视了证据材料又缺乏必要的收集证据的条件与手段的当事人身上,而占有或接近证据材料、有条件有能力收集证据的另一方当事人反倒不负举证责任,势必造成显而易见的不公平。医疗纠纷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也是从优先保护被害人的需要考虑。此外,“举证责任倒置”的实施,也是从案件办理的公正和效率角度考虑,有早于及时全面地取得证据。医疗机构的责任认定需要自己多加注意具体的事情,如果在责任的认定上本身就没有问题,就会导致自己的权益损失,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需要合理的应对不同情况,对于此类问题国家的有关部门制定了严格条例,目的就是为了尽快减少自己的错误发生。



相关内容:

·莱芜医患调解委员会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莱芜医患调解委员会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莱芜医患调解委员会调解流程: 1、医患双方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 2、符合调解受理条件的,在提出调解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填写《医疗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不符合调解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提出调解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 3、确定1名人民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1名助理调解员参加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保险公司理赔员参加调解。 4、医患双...


·员工受伤以后的医疗费用
    员工受伤以后的医疗费用,长期的医药费也包括在其中。当然工伤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内的项目、工伤保险药品的目录还有按照工伤保险的住院服务标准,不能因为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用就故意选择医院的豪华套房之类的。二、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一般是按照用人单位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70%发放,所以住院期间的饮食用人单位也会给予一定的补助。三、如果工伤员工需要到外地进行救治治疗的,提交医疗机构的证明以后,期间的交...


·非法行医罪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非法行医罪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是指:(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


·医疗纠纷案件诉讼费怎么计算,医疗事故该如何处理?
    医疗纠纷案件诉讼费怎么计算,医疗事故该如何处理? 一、医疗纠纷案件诉讼费怎么计算 (一)诉讼费的收取规则 在立案起诉的过程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是应当首先由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所以,原告方在缴纳诉讼费时是预先缴纳,待判决下来后,由法院区分责任,分担诉讼费的比例,再行确定诉讼费。对于原告方来说,实际上就是原告“多退少补”的过程,如果胜诉,诉...


·医疗纠纷诉讼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医疗纠纷诉讼费用是怎么计算的?一、诉讼费的收取规则 在立案起诉的过程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是应当首先由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所以,原告方在缴纳诉讼费时是预先缴纳,待判决下来后,由法院区分责任,分担诉讼费的比例,再行确定诉讼费。对于原告方来说,实际上就是原告“多退少补”的过程,如果胜诉,诉讼费予以退还;如果完全败诉,不再缴纳;如果是部分责任,则按照...


·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请律师 一、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请律师 是否
    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请律师 一、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请律师 是否聘请律师是个人自由,并不是诉讼必须聘请律师。 如果当事人认为可以当庭正确引用法律,清晰说明事实的话,就没有必要聘请律师,反之则很有必要。 二、律师收费标准 1、按件收费标准 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


·医疗事故赔偿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原则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赔偿原则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


·如何计算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
    如何计算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长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长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怎样走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


·医疗事故处理申请书
    医疗事故处理申请书 医疗事故处理申请书 申请人(患者):周某,女,2002年9月23日生,汉族。 法定代理人:××,女,1978年4月15日生,汉族,住址:清远市××,身份证号:××,系患者的母亲。 被申请人:××人民医院,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院长。 申请事项: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同时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事实和理由:2009年6月29日,患者××因...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怎么走?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怎么走?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对于企业来说,搞好债权债务管理非常重要,是企业保持良好资金运作的前提。医院做为事业单位,也需要加强债权债务管理,这对于维护医院良好声誉都有帮助。那么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哪些条款?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护医院资产不受损失,维护医院信誉,保持良好的资金运转,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