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60岁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是怎么的?

一、60岁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是怎么的?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 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 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 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 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 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 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 10%,即

一级

基数×年限×100%

多个伤残等级的计算方法:

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从10%到%1,即:

一级伤残10%;

二级

基数×年限×90%

二级伤残9%;

三级

基数×年限×80%

三级伤残8%;

四级

基数×年限×70%

四级伤残7%;

五级

基数×年限×60%

五级伤残6%;

六级

基数×年限×50%

六级伤残5%;

七级

基数×年限×40%

七级伤残4%;

八级

基数×年限×30%

八级伤残3%;

九级

基数×年限×20%

九级伤残2%;

十级

基数×年限×10%

十级伤残1%;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 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 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康复费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

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赔偿标准一般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12、定残后护理费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13、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综合上面所说的,伤残赔偿金是根据受害者所得到的等级来进行计算的,一般评的等级越高所要得到的金额就会越多,我国也因此专门出了相关的公式就是为了相关的部门人员可以更好的为受害者计算赔偿,让受害者可以早日的得到自己该有的赔偿。






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要赔偿多久?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要赔偿多久?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3、误工时间...


·出了交通事故之后找谁赔偿
    在实践中,有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出了交通事故后,却无法要求对方司机赔偿,而只能去找司机所在单位,要求其单位来赔偿。那么,事实上,在出了交通事故之后究竟应该找谁赔偿比较好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了交通事故之后找谁赔偿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


·一、交通事故人伤伙食费理赔可以申请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伙食费理赔可以申请吗? 可以申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二、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


·小的交通事故处理后可以当天走吗?
    随着车辆越来越成为现代人的代步工具,道路上的交通车辆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越来越频繁,但交通事故的处理却成为了一大难题,小型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小的交通事故处理后可以当天走吗?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小型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1、凡在道路上发生的仅造成车辆物品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无争议的,可私自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现场。 2、交通事故由当...


·一、醉驾出现交通事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醉驾出现交通事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果有逃逸致人死亡情节...


·一、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是什么?
    一、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是什么?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是通常情况下都是由机动车辆这一方负主要的责任,当然具体的情形的话,还需要依据当时的路况来进行判断,比如说如果行人他确实存在着重大的过错的话,那么他也需要负担一定的责任,可能双方要承担同等责任。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认定的标准分别是: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


·一、辽宁省交通事故死亡标准赔偿是什么?
    一、辽宁省交通事故死亡标准赔偿是什么? 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需要哪些资料?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需要哪些资料?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1、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


·一、交通事故一死三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一死三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都是有法律规定的,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死亡的要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办理丧事支出的合理开支、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这些数额的计算都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同时还要结合死伤者的实际情况计算的。 二、交通事故处理程...


·在我国注销机动车牌照去哪里办理
    在我国注销机动车牌照去哪里办理现在大多数人都是来去办理注册机动车车牌照,却通常忽视了注销机动车牌照的一些相关流程。当机动车的车主由于某种原因需要注销其机动车的牌照。那注销机动车牌照去哪里办理呢?详细情况还是去当地交管所吧,那比较权威,可以仔细咨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注销机动车牌照去哪里有哪些条件 车管所填写机动车牌照补换申请表,交上自己原来的车牌,然后再交100元的受理费用,就可以了。按照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负担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为了查处不文明驾驶行为,交警部门经常会在高速收费口设卡查车。
    为了查处不文明驾驶行为,交警部门经常会在高速收费口设卡查车。有的车主,喝酒后担心醉驾受到处罚,于是想通过闯关来逃避责任。这种行为是很危险的,可能会给交警人员带来人身伤害。那么,醉驾闯关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醉驾闯关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