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再转让限制条件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再转让限制条件是什么?(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使用权权利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此种土地使用权,其权利转移已被司法权力强行禁止,权利人无权对之进行处分,故不能转让。(2)依法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被国家收回后,原权利人已近无权转让土地使用权。(3)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4)权属有争议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权属未确定时,真正的权利人并未确定,若擅自予以转让的话,有可能损害真正的权利人的利益。(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典型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权利的合法证明。未经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无法确定其合法的权利人,故禁止转让。(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二、国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条件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指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第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第三,建成的房屋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0条又将上述条件重复规定,这使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条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凡是未交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达到法定投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均认为无效,将发生转让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设定转让条件的目的一是确保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法性,二是防止囤积土地和炒买炒卖行为。1995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规范国有土地的交易活动,制止炒卖土地的内容同样是这一立法目的的考虑。土地的市场价值及经济效应有的时候也取决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上绝对不禁止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可是,双方也需要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当中涉及到的法律制度。否则的话,双方就算是签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也有可能因为违反土地转让制度判定为无效。



相关内容:

·都江堰市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都江堰市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四川成都的都江堰地区,在我国也算是闻名天下的一个重点区域了,不仅是因为都江堰当地拥有着非常广袤的旅游资源,都江堰也早在几年之前就已经被联合国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的名单当中,有这么多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的都江堰未来发展是不容小觑的。所以下面我们就帮助都江堰的市民们了解一下,都江堰市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都江堰市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一章总...


·签订易地搬迁征地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易地搬迁征地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无论是土地需要整改还是城市需要进行改建,此时往往都会涉及到拆迁等问题。在进行拆迁之前不仅要与被征地者进行协商还需要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而对于易地拆迁的人来说,签订易地搬迁征地补偿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呢?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易地搬迁征地补偿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1、安置地点:安置地位于村组,该...


·商品房土地使用证续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商品房土地使用证续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使用徒弟,他是需要有一个使用土地的证明书的,也就是土地的使用证,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相关的权利人的归属。当然,这个土地使用证,它是有期限规定的,如果超过期限必须要续费,那么商品房土地使用证续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证续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想要延续土地使用证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出让金...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等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有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


·商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怎么办?
    商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怎么办?按照我国土地使用权暂行条例规定,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也就是说商用土地使用权的最长期限就是40年。对于取得商业用地的单位和个人而言,最关心的就是到期后如何处理的问题。目前,市场上传言也比较多。那么商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商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怎么办? 按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


·在农村分家后原土地使用证能分吗
    在农村分家后原土地使用证能分吗?1、原土地使用证是不能分割的,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以家庭即一户为单位,经向人民政府申请,审核,批准后,合法取得拥有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虽然集体土地使用证上注明的是这个家庭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并不是该个人的独自使用权,而是对该家庭以户为...


·陕西省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陕西省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我们国家为了公共建设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律嗯规定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不能进行阻挠或者干涉,当然国家在征收土地时相应的会给被征收者一定的补偿费,而这个补偿费用是很多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所关注的。嗯我们将以陕西省为例,给您介绍一下陕西省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陕西省征地补偿办法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


·没有土地证的房子拆迁怎么赔偿
    没事的。不论有没有土地证,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获得补偿,因为国家承认您对房产的所有权力。但是土地性质会对拆迁补偿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比如出让用地开发商在取得土地时成本较高,考虑的补偿可能会高一点,而划拨用地成本较低,可能在拆迁时只对房产进行补偿不考虑地价因素,而且带一部分强制性,因为划拨用地没有使用期限,但国家建设有需要的一般都无条件要收回。《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


·涪陵征地补偿新标准
    涪陵征地补偿新标准征地补偿的标准的制定,就是为了保障,我们在进行开展征地补偿的工作的时候,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因此,每个地区的政策都是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的。您知道涪陵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条例的介绍。涪陵征地补偿新标准关于涪陵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调整后有关问题的通知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扎实开展我...


·安徽省历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需要,各地政府有权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为了体现公平,使公民的土地在被征收之后,依旧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在征地后,需要按照征地补偿的标准支付相应的征地款。各地的补偿款的支付规定是不同的,安徽省历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流程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


·农村国家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农村国家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我国的土地按照获取方式可以分为划拨和出让,其中划拨土地的情况并不多,一些农村,在建设基础设施,医院学校的时候,会通过划拨的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大部分情况下, 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年限的,那么农村国家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我们为此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农村国家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1、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