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双方无子女,乙方现在没有怀孕。

三、甲乙双方的财产分割:

1、夫妻财产清单如下:

(1)甲方名下的动产、不动产清单:

a、房产位于________,房产证字号为:_____号。

b、____型号汽车一辆,车牌为:________,具体信息。

c、存款:在____银行存款为____元。

(2)乙方名下的动产、不动产清单:

a、房产位于________,房产证字号为:_______号。

b、____型号汽车一辆,车牌为:________,具体信息。

c、存款:在____银行存款为____元。

(3)甲乙双方共同名下的财产:

房产位于________,房产证字号为:_____号。

d、其余财产:

甲方在______公司占有______股份,乙方在______公司占有______股份。

2、甲乙双方财产分割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

a、在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B、分期支付,在____月____日前首付______元,以后每(时间段)支付______元。

(2)甲方履行前款支付义务后,上述清单所列所有财产归甲方所有,有需要变更登记或过户的,乙方应在____月____日前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

(3)甲乙双方个人所有的贵重生活用品,经双方协商同意,均归个人所有。清单如下:

a、甲方贵重生活用品:

b、乙方贵重生活用品:

四、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

1、甲乙双方均承诺,自己在婚前及婚姻存续期间,未以个人名义对外负有债务;双方也没有以夫妻共同名义对外负有债务。若离婚后发现甲乙双方中任何一人,在婚前及婚姻存续期间对外负有债务,则由负债方个人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2、离婚后,若因一方债务问题牵连另一方负担连带责任,则另一方有权向其完全追偿。

五、其他要协议的内容:

1、乙方对甲、乙双方财产状况有了完全了解,离婚后,乙方不得以甲方隐瞒财产或其他任何理由,再次向甲方要求补偿,或分割财产。

2、离婚后,双方各自生活,任何一方不得侵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若甲方未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元,或乙方未按协议交付财产及履行过户登记等义务,则应付违约金________元给对方。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办理房产过户要多几分),甲乙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准离婚后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

_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夫妻之间的债务协议书有关范本,首先可以看到是对双方各自的身份详细信息的表述,然后就是双方对于离婚的说明,接着就是有关债务的详细情况的说明,那么对于债务的说明就必须要详细。这样在后续一方后悔时,就可以用此协议来解决一些问题。


相关内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算构成重婚罪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算构成重婚罪?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


·离婚财产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婚姻生活中会有不少的纠纷发生,如财产方面的纠纷,特别是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不少的夫妻会为了规避财产纠纷的发生而进行财产公证,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公证后的财产归属于夫妻一方中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那么离婚财产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


·离婚一方死亡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离婚一方死亡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可以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监护抚养的权利。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


·婚后女方需要迁户口到男方那边吗
    婚后女方需要迁户口到男方那边吗1、实际上在我们国家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女方出嫁以后,必须要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面去。女方出嫁以后,要把户口本移到男方家的说法,最早是在农村里面出来的,我们大家都知道,以前的农村是非常封建的,他们觉得女方嫁入男方家里以后就是男方家里的人,所以无论是户口还是什么东西,都要归到男方家里面,这并没有什么硬性的规定,完全是靠每个人的意愿行事的。2、户口迁不迁到男方家里,最终还是看女...


·离婚纠纷子女抚养权立案起诉书怎么写?
     总有不如意的婚姻,两人走到离婚的地步的话,共同孕育的孩子就成为夫妻之间纠纷的主要缘由,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就做出了明确规定。即便男女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但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那么子女抚养权立案起诉书就起到了作用。 子女抚养权的概念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 。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


·一、男方构成重婚小三会坐牢吗?
    一、男方构成重婚小三会坐牢吗? 在实践中,许多小三破坏了别人的家庭。如果他们的行为符合重婚的构成要件,他们是可以在法庭上以重婚罪起诉小三的。如果第三者与另一方结婚,而明知另一方已有配偶,或以丈夫和妻子的名义与另一方同住,则构成重婚,而第三者可能须负上刑事责任,将被判刑。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


·租售同权政策在广州推出之后,马上受到了大家的关注。这项政策给
    租售同权政策在广州推出之后,马上受到了您的关注。这项政策给租房者带来了好消息,它使得租房者的子女可以享受与当地孩子同等的教育条件。租住同权的推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租赁市场,那租售同权对房租会有什么影响?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租售同权对房租会有什么影响? 1、租房也可就近上学 房租水涨船高 拥有好教育资源的房源,房租方面,可能因为供求关系的变化,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因为大量想给孩...


·第三人基于工商登记而受让夫妻一方股权有法律效力吗?
    1、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


·最新离婚证样本是怎样的
    一、最新离婚证样本是怎样的 离婚证的样本大小与旧版相仿,封面颜色为红咖啡色。离婚证上是烫银的国徽,不再有拼音标注。 二、离婚证内容 离婚证里第1、2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章,以及办理离婚登记的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章。 第3、4页是贴有离婚登记人2寸彩色照片(与《结婚证》不同,照片只有登记人一人,而不是当初结婚人二人),以及离婚登记双方的姓名、性别、国籍、生日、身份证号信息。 三、离婚证...


·在外面有小孩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在外面有小孩是否构成重婚罪? 单纯在在外出轨,即使第三者怀孕或生了孩子也不一定构成重婚罪。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


·哪些情况不用找离婚律师?
    离婚律师肯定就是专门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在有些人的观念里面,只要是进行离婚诉讼的,就一定要找离婚律师,其实不然,在这些情况下,其实用不着找离婚律师。那究竟哪些情况不用找离婚律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什么资料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什么资料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要什么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起诉离婚提供的材料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