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车祸全责人伤怎么赔偿?

车祸全责人伤怎么赔偿?

一、车祸全责人伤怎么赔偿?

事故负全责,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继续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1)直接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2)间接财产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遭受损害,而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

车辆贬值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车辆的损害导致车辆价值的降低。

三、交强险最多可以赔多少

交强险赔偿只是一个基本的保障,车友可以补充购买商业车险,获得更高水平保险保障。根据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标准限额条例,交强险赔偿范围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当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和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等部分情况是不在交强险的赔偿和垫付范围内

四、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综合上面所说的,车祸全责就代表着自己应承担全部的责任,而且对方的所有经济损失都该要自己一人承担,对于赔偿的标准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所以,在出了事故之第一时间就要报警这样执法人员对双方划分了责任之后就可以更好的计算出赔偿。




相关内容:

·追尾营运车辆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追尾营运车辆误工费标准是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


·新交规闯红灯怎么处罚?
    新交规闯红灯怎么处罚? 一、新交规闯红灯怎么处罚? 自从2013年新交通法颁布后交通规则变得非常严厉,新规规定,2013年1月1日闯红灯由原来的罚款200元扣3分改为罚款200元扣6分。有许多地方被电子眼拍到只罚款200元,而不扣分。 闯黄灯尽管不处理,但是也尽量不要闯。 新交规中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但并非所有情况驾驶员都会被扣掉6分。若出现直行道左转等路口...


·就实际情况来看,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类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
    就实际情况来看,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类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随着提升,由于交通事故发生后带来的社会危害是比较大的,故而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国家了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交通事故责任区分的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一、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回避的,由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者检验、鉴定人员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交...


·占有改定风险问题 在生活中,在动产交易中占有改定普遍运用,
    占有改定风险问题 在生活中,在动产交易中占有改定普遍运用,是一种变通的交付方法,主要通过合同、协议取得所有权。那么占有改定就具有一定的风险,风险责任转移时间是怎样的。下面笔者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占有改定风险问题,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 占有改定 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代现实交付而...


·交通保险误工费有没有赔?
    交通保险误工费有没有赔?有误工费的赔偿,具体规定如下。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二、误工费赔偿...


·简单车辆质押合同范本示例
    简单车辆质押合同范本示例 简单车辆质押合同范本 甲方(出典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典人): _____________ 合同约订履行地点: 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典当合同: 一、质押典当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


·一、人伤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人伤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首先第一步肯定就是到交警部门报案。少部分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以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二)交警部门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处理。通常情况下,只需要一...


·交通事故无时无刻都在发生
    交通事故无时无刻都在发生,而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仅会损失修车的费用,还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导致产生误工损失,而这个时候首先要明确交通事故中谁负全责,如果保险对方全责,那么对于保险对方全责如何索要误工费的答案下面让我们告诉你吧! 保险对方全责如何索要误工费?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一般情况下,主张误工费是需要您提供误工损失的证明,这个证明包括了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流水记录(...


·交通违章一次记2分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违章一次记2分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违章一次记2分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2、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4、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5、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6、有拨...


·二手房交易的步骤是怎样的
    二手房交易的步骤是怎样的一、二手房交易的步骤是怎样的 选择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比较省心省时,在中介的“监督”下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二手房交易一般都由以下几个步骤来完成(因各房产中介规定不同,各步骤或略有差异): (一)登记 买卖双方到中介机构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并详细登记购房、售房信息。 (二)验证 中介机构审核卖方身份证及产权证(包括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并留存证件复印件...


·2023年保释一定要交驾驶证吗
    保释一定要交驾驶证吗 保释一定要交驾驶证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86条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将驾驶证交执行机关保存。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