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婚前买车结婚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前买车结婚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前买车结婚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中的一些难点问题


三、如何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期间。即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准予离婚姻的调解或者判决尚未生效期间。具体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法婚姻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第二,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前,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从同居之日起,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三,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8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第四、夫妻分居或离婚判决未生效的期间,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四,恋爱或订婚期间,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一般情况下,婚前购买的物品,如果是一方支付或者是一方父母支持购买的,那么就是属于婚前个人所有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进行分割的,除非夫妻双方之间有协议或者是有赠送的行为,需要明白的是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很常见,其中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个原因就是醉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很常见,其中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个原因就是醉酒驾驶,醉酒驾驶不仅是驾驶人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其他行走在道路上的人们的生命的置之不理,因为其巨大的危害性,我国也将醉酒驾驶的刑罚制定的较为严苛,那么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怎样认责呢?下面请听我们详细介绍。 一、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保监会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


·不同情况下的车险第二年怎么算?
     现在几乎每家都有自己的爱车,为了防范于未然,我们都会为爱车上一份保险,也就是所说的车险。很多人对车险并不是很了解,比如不知道车险第二年怎么算。其实这是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的,第二年的保险作为车险续保,要看第一年您有没有出车险、出险次数等情况来计算保险。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不同情况下的车险第二年该怎么计算。 汽车第二年保险费计算应将交强险和商业险分开,因为两个险种的性质不一样,保险费的计算方法也有所...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规定了很多过失性的犯罪,常见的如失火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等等。当然,与故意犯罪相比,对过失犯罪的处罚自然是比较轻的。那您知道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为特定破坏...


·安徽交通事误工费赔偿证明范文的格式是什么?
    安徽交通事误工费赔偿证明范文的格式是什么 一、安徽交通事误工费赔偿证明范文的格式是什么? 兹证明:___(男,汉族,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正式职工,担任 职务,月收入 人民币整; 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未到本单位上班,共计误工天,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上述期间工资总计为(小写: )人民币整。特此证明。 以上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____单位名称盖章...


·红灯亮时车己过停止线停下算闯红灯?
    看具体情况定。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了,这种闯红灯不会进行处罚,要是过线后还有明显的位置移动,就要被处罚。电子眼拍摄闯红灯的3张照片为:车辆驶过停止线,随后两张是车辆驶到路口中间以及到达对面路口。只有当这3张照片齐备时,才会被认定为闯红灯,在新规中扣6分,罚款20-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


·辽宁省交通事故赔偿有什么标准
    在我国不同的省份,由于经济情况的不同,因此在具体涉及到赔偿标准方面,各个地区规定的也就不一样。就辽宁省来讲,经济不算是很发达,因此在涉及到交通事故方面的赔偿时,肯定是要比北上广深低一些的。那到底辽宁省交通事故赔偿有什么标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50元/天(辽宁省...


·劳动合同法年满60岁可以不交五险吗?
    一,劳动合同法年满60岁可以不交五险吗?从我国现在的法律规定看,在劳动法中只是规定了不满十六周岁的雇佣童工问题,但是没有规定年龄的上限,这也是为了体现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每一个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有劳动的权利。而我国对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是以年龄和精神状态进行认定的,只是规定了年龄的下线而没有规定年龄的上限,在这种情况下,年满60周岁的人是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二,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


·一、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怎么办?
    一、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怎么办?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1、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公司未为你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2、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规定,即时解除...


·无证驾驶摩托车出事故应该怎么样定责
    无证驾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定责涉及到事故责任认定,且因为定责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也就是说,交通违法行为只是判定责任一个因素,并不是决定性因素。也就是说,即使对方无证驾驶实属交通违法,但不是导致交通事故形成原因的,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不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


·交保释金的流程是什么
    先由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释金的决定,然后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交纳保证金。决定机关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凭证后,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送交执行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


·交通事故死亡配偶有赔偿吗
    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汽车越来越普及。目前,道路交通事故的数量越来越大,损害后果也十分惊人。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通常会涉及赔偿问题,甚至引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交通事故死亡配偶有赔偿吗? 可能很多人对此不清楚,接下来我们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介绍。 一、因交通事故夫妻一方死亡,配偶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 1、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