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怎么赔偿?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怎么赔偿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二、不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形有哪些不属于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包括11种: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3、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4、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5、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6、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的赔偿;7、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8、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9、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10、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11、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通常劳动报酬的支付周期最长就是一个月,因此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要是超过30天的话就会认定为拖欠工资。此时,无论用人单位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出现拖欠工作的情况,作为劳动者其实都是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在与单位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过在此之前可以申请法院发出支付令。



相关内容: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


·综合计算工时加班费怎么算?
    综合计算工时加班费怎么算?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标准工时制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应依照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也有三种: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


·一、中学生能否要求误工费的赔偿?
    一、中学生能否要求误工费的赔偿?不可以;第一,在校学生因在完成学业,其没有固定的收入;第二,在校学生更无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第三,学生不属于劳动行业,没有与学生相同或相近的行业存在。因此,在校学生即便有误工时间的法医鉴定结论,但也无法获得误工费的赔偿。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


·第二次工伤鉴定困难吗需要什么材料证明
    生活中我们很可能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但是还好我国有工伤法来保护着劳动者。所以一般在工作中受到里伤害,我们会到相关的具备资格的医院去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如果我们在工作中受到到了二次伤害呢,我们不禁就会想问第二次工伤鉴定困难吗? 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不需要再次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


·劳动法怎样处罚童工,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哪些范围内的工作?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而童工指的是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这两者在实际中是有区别的,未成年工是可以进行劳动的,但是必须从事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工作;童工就不一样了,童工是禁止使用的,并且是被处罚的,下文便是劳动法怎样处罚童工的介绍。 一、劳动法怎样处罚童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9月18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2年12月1...


·很多情况下,劳动者的收入都是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包括
    很多情况下,劳动者的收入都是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包括工资收入、奖金等等。那么在劳动者与单位约定竞业限制后获得的补偿金,是否也需要缴纳个税呢?我们在下文中告诉您竞业限制补偿金需缴纳个税吗。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需缴纳个税吗 企业支付给离职员工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


·公司迟发工资怎么办?
    公司迟发工资怎么办?是违法行为吗? 一、公司可以迟发工资吗 《劳动法》第15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每月发放工资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的最长支付周期为一个月,也就是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超过当月规定的日期发放工资是违法的。 如果公司不发工资的话,这更加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因此,在公司不按时支付工资或者是不支付工资的时候,劳动者可...


·被企业辞退员工补偿保险金吗?
    被企业辞退员工补偿保险金吗?被企业辞退员工符合条件可以领取补偿保险金。公司辞退员工保险补偿标准是不固定的,失业保障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般而言,失业保障金期限第1至第12个月的,每人每月都依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来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五险一金是每一个正规公司都需要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障措施,办理
    五险一金是每一个正规公司都需要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障措施,办理五险一金要满足法定的条件,按照规定的流程才能够办理成功。对于五险一金有大部分人不太乐意缴纳,但有些人想交却不能交,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释一下为什么上不了五险一金。 一、交纳五险一金的条件 1、你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即已经签订正式合同, 2、公司愿意缴纳五险一金,因为现在还有一些公司根本就没有做到这点。 3、你是中国籍合法公民。 4、已经排...


·出差期间猝死算不算工伤?
    出差期间猝死算不算工伤?猝死要求是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如果能证明是在差旅过程,是可能认定为工伤的。可以申报,看劳动局是否认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


·公司决定辞退员工盖什么章
    公司决定辞退员工盖什么章?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应该加盖公司的公章。《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


·没写日期的劳动合同生效吗?劳动合同有效期怎么写?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认劳动关系的时候,用人单位是需要与老中者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是有很多,必备的要素的,对于没写日期的劳动合同生效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 ?没写日期的劳动合同生效吗 劳动合同没有注明签订时间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小张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