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耕地建房必须拆除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耕地建房必须拆除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耕地建房必须拆除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耕地建房是必须拆除的,毕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想要建造房屋的话,我们还是需要到有关的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只有审批同意之后才能够进行农村土地使用盖房子,否则建造的房屋在规划之外就是属于违规建筑。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 程序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 况)村、社签...
·如何起草一份征地拆迁协议 如何起草一份征地拆迁协议 征地拆迁协议 甲方:××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乙方: 工程全长 公里,在 区(县)境内长 公里,涉及 、 等村镇和单位。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进行相关征地拆迁工作。 文件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依据。 征地放线工作已经完成,甲乙双方已对工程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完成了征地线内、线外地上物等数据的核实,并达成一致意见。 甲乙双方根据 确定了征地单价,并对协议条款进行了协商,双方就征...
·在异地只能诉讼离婚么? 现在社会上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夫妻会因为感情不和或其他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结束婚姻关系。而离婚的方式也不止一种,夫妻双方既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登记,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法院起诉。有的夫妻离婚前在不同的地方生活,并不在一块,那么在异地只能诉讼离婚么?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是解除夫妻关系的一种形式,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其他问题(主要是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问...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更名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更名么?我国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村民要想使用集体土地修建厂房,就得拿到集体土地使用权。在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了使用者的名字、土地面积、位置等信息。在特定情况下,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那么集体土地使用权能更名么?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能更名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
·成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成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成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用土地应当依法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各项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企业搬迁涉及的搬迁损失、搬迁运费及水、电设施迁改费用等,由征地单位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10-15%补偿。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第五条? 征...
·农村宅基地被征收之后,可以获得哪几种补偿呢? 一、农村宅基地被征收之后,可以获得哪几种补偿呢? 1、补偿宅基地本身补偿 首先作为宅基地被征用之后肯定会有补偿的,而具体补偿的标准是根据大家所拥有的宅基地的面积来决定补偿金额,按照每平方补贴多少算的,但是每一个地区的补偿金额是不一样的,这个还是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的因素来决定。 2、地面建筑物的补偿 农村房屋的补偿是根据农村建筑物的制作材料构造等等,还有另一个就是跟建筑物的...
·成都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 成都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的材料 1、公司盖章且法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变更前后的公司注册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企业电子信箱地址;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3、变更前经工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 4、变更后经工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 5、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情...
·陕西征地补偿新标准 陕西征地补偿新标准 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在这种条件下,国家已经有实力有能力来进行进一步的现代化建设了。全国各地的城市与农村规划工作,多多少少都会涉及到征地。众所周知,土地被征用,是有经济补偿的。具体的补偿标准根据各地的经济水平不同而不同。接下来, ?律师将和您分享关于陕西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年。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农村的集体土地由谁来管 农村的集体土地由谁来管其实,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都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管理范畴,但是目前,都已经实行了垂直管理制度,因此农村土地,包括耕地、集体土地、宅基地、四荒地等多种类型的土地多呈现出以下垂直管理模式: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省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通常村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
·大田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大田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大田县位于福建省三明市,现在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出对大田县征地补偿标准。下面由我们为您做介绍,补偿标准不仅是补偿拥有土地使用权持有者补偿金,还会安置好原土地使用权所有者的住所。 一、大田县征地补偿标准 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田政文〔2013〕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
·土地使用权诉讼的标的可以变更吗? 土地使用权诉讼的标的可以变更吗?土地使用权诉讼的标的不可以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车辆、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知识产权,起诉时价值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主张过高或者过低的诉讼风险,以原告主张的价值确定诉讼标的金额。可按照市值预估填写。二、土地使用权被侵权应该怎么办1、排除妨碍。当他人非法妨碍土地使...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行政答辩状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行政答辩状 一、简要说明原告上诉被告的情况 原告提出什么理由要求被告承担赔偿,提出的理由是否基于事实,提出的赔偿金额和方式是什么,以及是否还提出了解除合同。 二、说明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是否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原被告签订合同以后,被告是否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自己的责任,履行自己的义务,是否有发生违约或侵犯原告造成原告损失的事。原告在诉状中提出要求被告赔偿事宜,是否可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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