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择性罪名如何量刑? 很多人,面临选择性罪名时,就不知道该如何适用罪名了。选择性罪名,就是对于罪名可以选择使用,也可以概括适用。选择性罪名在我国的刑法罪名中占了三分之一的比重,所以掌握好选择罪名的适用问题很重要。选择性罪名尤其独特的特征,关于选择性罪名如何量刑? 一、选择性罪名的特征。 罪名确定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刑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直接影响到罪名功能的发挥和刑罚目的的实现。罪名的确定包括一法条对应的罪名个数的...
·犯罪未遂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犯罪未遂的基本形式有哪些?犯罪中止或者是没有造成社会危害等都是犯罪未遂的基本形式,犯罪未遂的分类,又称犯罪未遂的表现形式,或者说类理、种类,即以一定标准,把犯罪未遂分为若干类型。我国理论界通行的划分标准有两种,一是以危害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将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这种标准看似简单明了,但其自身建立的标准是什么,却引出了不同认识。在八十年代初,中期,即有绝对的主观说,客观...
·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是什么? 国家文物是我们国家珍贵的财产,对于研究历史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中国人民我们应该保护国家的古文物,如果发现应该上交给政府,而不能去黑市转卖。如果有人恶意盗取古化石等文物并牟取利益的行为是违法的。下文对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是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的定义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是指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
·法律规定缓刑最低判多久? 缓刑最低判多久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量刑会有档案?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量刑会有档案?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量刑会有档案,如果严重,中止犯会被判刑,这样就有案底,但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刑罚,但是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也是有可能不判刑的。犯罪分子中止犯罪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对被害人的同情或怜悯、内心的谴责、突然悔悟、对受刑事制裁的恐惧等等,无论何种动机,只要中止犯罪出于自己的意愿都可成立犯罪中止。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还会死吗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还会死吗死刑缓期二年也被称为死缓,要注意这并不属于我国刑罚种类中一种,仅仅是死刑当中的一种特殊制度。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如果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那都是可以判死缓的。现实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之后,罪犯是否还会死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死缓如何减刑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团伙敲诈勒索罪如何进行认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日趋复杂,重大犯罪多以团伙型出现。而敲诈勒索作为侵犯财产类犯罪的一种,随着社会各类矛盾的激化,不断向团伙型转变。但在司法实践中,各级法院只会以《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作为敲诈勒索罪定罪量刑的依据,并不存在团伙敲诈勒索罪的罪名,而团伙敲诈勒索只是敲诈勒索罪的一种形态。在本文中主要对团伙敲诈勒索的定罪、量刑予以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疑问。 一、团伙敲诈勒索罪如何进行认定 ...
·法院对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商检徇私舞弊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 【商检徇私舞弊罪】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后果,是指导致依法不应进出口的商品进出口,依法应当进出口的商品不能进出口等等。二、商检徇私舞弊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国家商...
·逮捕批捕拘留什么区别? 一、逮捕批捕拘留什么区别? 逮捕,批捕,拘留的区别如下所述: (一)概念不同 1、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3、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采出后,用适当方法将其...
·非法集资罪量刑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集资到最后肯定是犯罪嫌疑人必须要坐牢的,这也是整个案件当中当事人要承担的最为严重的一部分法律责任。其实不仅只有受害者比较关心犯罪嫌疑人最后的量刑标准,作为非法集资的当事人跟其家属肯定在案发以后也特别的关心,非法集资罪量刑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您就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认识一下吧。一、非法集资罪量刑标准的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
·自动放弃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是什么? 自动放弃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是什么?犯罪中止自动放弃犯罪的特征主要有时空性、自动性、有效性。(一)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中止犯罪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所谓犯罪过程从预备犯罪到犯罪完成的全过程,只要这个过程尚未结束,犯罪尚未完成,犯罪构成尚未处于完成形态,都可以成立犯罪中止。反之,则犯罪中止不能成立,至于犯罪是否已经完成,犯罪构成是否已处于完成状态,要以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各种犯罪构成的完成形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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