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产品环境污染是指企业生产的产品由于存在着缺陷或者质量问题导致

产品环境污染是指企业生产的产品由于存在着缺陷或者质量问题导致环境受到污染,许多朋友不知道产品环境污染责任的构成因素以及其承担责任的方式,明明自己被侵权了却不知道自己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这种责任构成的因素以及其承担方式。
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者不作为方式,污染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依法不问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一、环境污染责任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二、环境污染责任构成要件:
1、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环境污染行为:
A、作为和不作为;
B、包括生活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污染。
2、须有客观损害事实:
A、《环境保护法》规定为“造成他人损害”
B、《侵权责任法》规定为“造成损害”。
3、须有因果关系:
A、实行推定因果关系规则;
B、只要证明企业已经排放了可能危及人身健康的有害物质,而公众的人身健康在排污后受到或者正在受到危害,就可以推定这种危害是由该排污行为所致。
三、环境污染责任承担: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2、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
A、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B、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四、环境污染责任方式:
1、《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环境污染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
A、排除危害;
B、赔偿损失。
2、《侵权责任法》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6)赔偿损失;
(7)赔礼道歉;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五、环境污染责任免责事由:是指环境法所规定的在因环境污染侵权致人损害时加害人可以承担民事责任的事由。
1、不可抗力:
A、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
B、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免损害。
2、被侵权人过错;
3、其他免责条件。
六、环境污染责任的诉讼时效:
1、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
2、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七、环境污染责任的具体类型:
1、转基因农产品污染侵权行为;
2、水污染侵权行为;
3、大气污染侵权行为;
4、固体废弃物污染侵权行为;
5、海洋污染侵权行为;
6、能量污染侵权行为;
7、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侵权行为;
8、环境噪音污染侵权行为;
9、生态损害责任。
以上就是我国在《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中对于产品环境污染责任的构成因素和承担方式,当然在具体的细节运用上许多人也可能会不太清楚,而且在此类的诉讼中,经验的丰富程度对于案件的把控也有较大的影响,所以我们在此建议在遇到产品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诉讼过程时。
相关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是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我国公司的两种形式,现实中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很多,毕竟股份公司往往会涉及到上市的问题,而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满足上市条件的。那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哪些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解答吧。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1、 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


·公司法注册资本出资是怎么规定的?
    每一个公司的成立都需要进行资本的注册,在过去,新公司还没出来之前,必须在公司登记的时候写明认缴资本和实缴资本,并且认缴资本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现在一元也可以成立公司了,很多人对公司法注册资本出资是怎么规定的不清楚,让我们来告诉您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公司法注册资本出资是怎么规定的? 认缴出资额即所谓的公司各股东承诺要对公司缴纳的资本数额,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之后即是公司的...


·上市公司的条件都有哪些
    上市公司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的先决条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属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不能直接成为上市公司。(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里的股本总额包括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投票和发起人认购...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一、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一)公司的变更、设立和解散 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并产生新的公司人格——分立出来的公司。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解散,人格消灭,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的公司。 (二)股东和股权的变动 公司的分立不仅导致公司资产的分立,而且导致股东和股权的变动,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股东可以从原公司中分立出来,成为新公司的股东,也可...


·公司内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
    作为一名小股东,权利不肯像大股东那么多,但是也是有一些基本权利可以保障的。比如,可以要求公司的财务必须公开,否则不知道公司是否赚钱,以及赚了多少钱。企业本身它就是由原大股东创立的,原股东,或者说大股东,他们所承担的企业的责任与风险,要比小股东要大。原来的大股东控制公司是必须的。公司内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1、知情权在公司法中已经明确写明了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的有公司章程、股东会与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政策是什么?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政策是什么?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创业来增加自己的经济收入,合伙企业成为了创业着十分喜爱的一种创业模式,合伙企业由的资金成本低,债务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减少了贷款的风险。下面我们就对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这些与合伙企业相关的内容进行整理,请您仔细阅读。一、合伙企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常见的问题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常见的问题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 (一)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在外资参与国有企业并购的情况下,必然涉及到国有资产的转让价格问题,资产评估是决定转让价格的基本依据,因此,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国家利益的维护,和民族经济的发展。由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其监管立法的滞后,在外资并购国有企业过程中,存在资产评估不实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其症结在于:国有企业产权混乱,并购中产权...


·如何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
    如何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新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的规定以外,取消了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期限内需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期限内需缴足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的这几项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等,并且记载于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合伙企业股东人数怎么要求的?
    合伙企业股东人数怎么要求的1、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2、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3、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


·分公司章程的效力
    分公司章程的效力每一个合法的公司都有其章程,员工领导办事情一般都会依照章程来行事,章程是其必要的组成部分,而分公司章程的效力在公司运行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在给予公司自治空间的同时,网站带您分析其效力。公司章程一经生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决定了公司章程的效力及于公司及股东成员,同时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


·高校校办企业改制的意义是什么?
    高校校办企业改制的意义是什么在我国,高校校办企业在建立之初,就是秉着为高校学生提供服务的一个单位。但是,现如今的时代,不仅是学校,学生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高校校办企业在经营的时候,也需要对自身做一定的修正和改制。对于高校校办企业改制的意义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将为您作出详细的介绍。 一、什么是校办企业? 校办企业是由各级学校举办的、以便于学生从事就业准备和进行生产劳动技术教育为目的的企业。目...


·在公司法法人变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在公司法法人变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在公司法法人变更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相关内容拓展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二)新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