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铺员工在商场摔伤的话谁来承担责任?

商铺员工在商场摔伤的话谁来承担责任?商场每到周末就人流量很大,有些商场设施陈旧,管理不善。遇到下雨地面湿滑,商场没有及时打扫清洁,商铺员工在商场摔伤的话,谁应该承担责任呢?商场在日常经营中应该履行什么义务?且看带来的分析。
一、谁来保障商场员工的人身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规定,商场管理人对其管理区域内的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应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如商场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下雨天,商场没有清理积水,地面湿滑,导致商铺员工摔伤。那么商场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二、什么是安全保障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具体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义务主体为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包括服务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具有事实上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与此相对应的权利主体是:(1)消费者;(2)潜在的消费者;(3)实际进入该服务场所的任何人。该权利义务的主要内容是:在特定的服务场所,权利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当得到保障,义务人应当对这种人身和财产安全履行相应的积极作为或者消极不作为义务。
三、商铺员工不慎摔倒,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员工可以寻求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是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而言,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及地址,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便无法索赔。由此可见,如果是商场没有履行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商铺员工在商场摔伤的话,商场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另外,员工还可以和用人单位,也就是商铺就摔伤情况做工伤认定,因为这是在工作时间出现的人身伤害,属于工伤范围。
相关内容:

·申请劳动仲裁所需材料有几种
    申请劳动仲裁所需材料有几种(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后,康复费用由谁承担?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遭遇人身伤害后,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评上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而有的职工受伤情况比较严重,在经过工伤认定后还要在医院进行继续治疗,因此会产生医疗费、康复费用等。那么工伤认定后,康复费用由谁承担?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一、工伤认定后,康复费用由谁承担?工伤职工尚在停工留薪期内且伤病情相对稳定或旧伤复发并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可以进行工伤康复,由用人单...


·一、上班途中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
    一、上班途中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 (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


·自己下班回家摔一跤算不算工伤?
    自己下班回家摔一跤算不算工伤? 一、自己下班回家摔一跤算不算工伤? 下班回家时,自己摔伤,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


·什么情况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什么情况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一、什么情况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


·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办?
    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办? 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办? 1、以物抵债法(又称债务重组) 对债务人无现款偿还但同意以物抵债的,就进行合理估价。抵偿物要经济实用,宜于变现。清欠过程中,对于以物抵债的,需办理相应权属抵押登记手续。 2、录音催讨法 电话录音、录像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允许的方式。录音也是收集证据的一种方式,合法有效的录音会让您离得到工程款更近一步。 3、纪委查...


·辞退员工两倍赔偿合理吗?
    辞退员工两倍赔偿合理吗?《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


·单位受伤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工伤
    单位受伤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


·劳动者应当怎么辞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如果因为个人原因想离职的话,总要经过辞职这个阶段。辞职并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说一声儿就行,辞职不当往往会给劳动者带来后续的麻烦。那么,现实中劳动者应当怎么辞职比较好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者应当怎么辞职 新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灵活的辞职权,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行使提前30天...


·比照工伤是本单位规定的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


·劳务派遣劳动关系的性质是什么?
    劳务派遣劳动关系的性质是什么? 相对于正规就业而言,劳务派遣是一种典型的非正规就业方式,在我国亦是一种新型用工方式,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曾经存在的企业之间的职工借调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其性质截然不同。关于劳务派遣的性质,学界有不同的观点,这里我们对此不做过多的讨论。通过描述劳务派遣现象,可以将劳务派遣定性为是一种组合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中,存在着三种主体和三重关系。三种主体是劳务派遣单位、接受单...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的,而对于受伤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