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行政赔偿诉讼时效中断后债务人还需要履行债务吗?


一、行政赔偿诉讼时效中断后债务人还需要履行债务吗?


行政赔偿诉讼时效中断后债务人还需要履行债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以权利人消极不行使权利为前提条件,若此状态不存在,诉讼时效即因欠缺要件,其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应归无效。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


(1)权利人之请求,指的是权利人于诉讼外向义务人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权利人提出请求,使不行使权利的状态消除,诉讼时效也由此中断。关于请求的方式,法律无明文规定,应认为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方式,均可使用。请求之相对人除义务人外,权利人若向主债务之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及财产代管人提出请求的,亦发生请求的效果。


(2)义务人的同意,是指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义务人的同意,亦即对权利人之权利的承认,故与请求发生相同之中断时效的效果。同意的方式,对此法律未有限制,口头或书面、明示或默示,均无不可,而且也不问义务人的同意是否有中断时效的目的。同意之表示人原则上应为义务人本人,义务人的代理人于授权范围内而为同意的,亦发生同意的效果,但保证人等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对主债务人不生同意之效果。同意之相对人,原则上亦为权利人或权利人之代理人,对第三人为同意,不生同意的效果。


(3)提起诉讼或仲裁,是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诉讼之举,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最为强烈的表示,故诉讼之日便是时效中断之时。权利人若以有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等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执行程序的,亦发生与起诉同等的中断时效的效果。但是,权利人于起诉后又撤诉的,其起诉是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通说认为,起诉已表明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事实,即使撤诉也仅是放弃公力救济,其内含请求之意思并未因撤诉而撤销,故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中断时效的效果。


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若是通过起诉的方式导致的诉讼时效中断,那么此时债权人的权益一般是可以得到保障的,一旦诉讼案件结束,也就意味着债务人必须在法院规定的时间范围之内,就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此时也会使得该诉讼时效需要重新开始进行计算。




相关内容:

·公司债权转让的效力是什么?
    公司债权转让的效力是什么 (一)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 1、债权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将作为新债权人成为权利的主体;转让人则将脱离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取代其地位。如果是部分权利转让,则受让人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债权人。 公司债权转让的效力有哪些 2、在转让合同权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将随主权利的移转而...


·发生民间借贷纠纷会坐牢吗?
    紧急需要用钱的公民可能考虑到银行的手续太麻烦而且还不一定能够成功申请,迫不得已就只能选择到民间的一些公司申请借贷,但是我们都知道民间借贷中仍然有许多不正规的公司门槛很低却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发生民间借贷纠纷会坐牢吗? 一、发生民间借贷纠纷会坐牢吗? 不会,这个就是民间借贷引起的经济纠纷。可以考虑先不还钱,然后走法律程序,这个算民间借贷引起的经济纠纷,一般先是法院民事调解,按照央行的规定,民间借贷利...


·债务追偿权可以追偿债务人的配偶吗?
    债务追偿权可以追偿债务人的配偶吗?债务追偿权是否可以追偿债务人的配偶,要根据情况来判断,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追偿,但需要证明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


·应该怎样区分借条与欠条
    由于出借人的法律意识高低有别,在借款活动中,有些人知道借条要比欠条更为正式一些,并且两者相比而言,借条的法律效力也更高一些,但另一些人却不清楚。那么,在实践中应该怎样区分借条与欠条呢?换句话讲,借条与欠条该怎么来分辨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述。 一、应该怎样区分借条与欠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从法律的角度看...


·拖欠信用卡会坐牢吗?
    拖欠信用卡会坐牢吗本来信用卡欠款是有可能判刑坐牢的。欠款本身和坐牢不挨着。欠信用卡钱不还,在某种情况下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此时就会涉及到坐牢的问题了。而一般信用卡还不上是否构成犯罪并不一定,需根据具体的情形来确定。 如果信用卡逾期不还金额较大(本金10000元以上),且又逾期三个月以上的,经银行催收两次后仍然没有还款,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坐牢最高人民法院...


·怎么追讨企业应收帐款?账款得不到及时回收怎么办
    怎么追讨企业应收帐款?账款得不到及时回收怎么办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之间在经济往来交易的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应收账款。在出现应收账款时,企业就要采取措施进行追讨。具体来说,应该怎么追讨企业应收帐款呢?企业在清理账款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企业账款得不到及时回收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 一、怎么追讨企业应收帐款 目前,企业主要采用三种讨债方法对债务进行追收。一是企业内...


·把欠债不还的人杀了处罚
    把欠债不还的人杀了处罚把欠债不还的人杀了处罚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


·涉及变更合同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涉及变更合同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一、涉及变更合同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合同变更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但有的情况下,仅有当事人协商一致是不够的,当事人还应当履行法定的程序。比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七条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变更内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记项目、税务登记项目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


·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为了规避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无效的规定,许多企业通过虚假交易、名义联营、企业高管以个人名义借贷等方式进行民间融资,导致企业风险大幅增加,民间借贷市场秩序受到破坏,那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


·借条还款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借条还款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借条还款起诉状的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


·挪用公款定罪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是司法实践中较常见的一种犯罪,又是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等方面争议问题非常多的一种犯罪,因此对办理此罪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给予关注、分析,以求取得明确的共识,对正确处理案件是非常有必要的。那法律中对挪用公款定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


·关于债务债权协议范本如何填写?
    关于债务债权协议范本如何填写? 债务债权协议书 协议编号: 当事人 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权人:(以下称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鉴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缔约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