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因而有一些房屋就是不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因而有一些房屋就是不能进行出租的。对此,相关法律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条件。
3、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也不能租。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的关系第一要件,但它不是唯一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证件及其它有关房地产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
4、未经原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不得擅自将所有房屋在转租出去。 如果未获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原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
5、属于违章建筑不能租。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化部门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
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在共有的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这就会对不同意出租的共有的人造成侵权。
7、已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已经设抵押之屋的所有权的行使实际在法规上已经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经设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也是一个法律程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
8、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房子不能租。
9、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不能租。
二、相关规定
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看完了上文的介绍后,相信您此时已经清楚法律中规定的哪些房屋不能出租了吧,主要就是杀果树九种情形。同时,我们还为您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帮助你进行了解。
相关内容:

·房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司法鉴定,就是指在诉讼中由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对一些专业性问题运用专业知识和科学技术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书的行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司法鉴定又分为许多不同的项目,而不同的项目间收费标准又有所不同。今天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房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一、房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鉴定费通常根据申报的工程结算总造价计算,而与审减金额及审核结果无关,具体收费比例视金额大小而定,通常为0.3%-1%。质量鉴定费视鉴定项目、...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现在很多人选择去别的城市发展,但是因为各大城市房价太高,自身支付不起。他们通常会选择租房,然后在当地工作。那么在租房的时候就需要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且合同上的各项条例都是双方商议好的条件。其中就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那么我国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1、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是不是有很多人不懂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可以来看看这个问题。如何判断注意事项是很简单的,而涉及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就要先查阅资料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保做得正确。通过一定的求证和查阅,才可以让你在面对此类问题的时候保持理智,不犯低级错误。 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只关注房产价值的高低,从而忽略了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如何签订房地产的买卖合同知道就更少了。那么在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比签...


·辞职后还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怎么办?
    1、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批准,办理完了所有手续,你辞职或公积金停止缴纳,被封存,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了,只是你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充钱,以免影响扣贷款。2、申请好贷款后,必须按月还贷或提前还清,公积金停缴已经不影响还贷款了,但要确保你账户中每月有钱可还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手房过户的手续应该怎么办
    在购买了二手房之后,不是签订了合同、交付了房款就算交易完成,由于房产具有特殊性质,需要实际办理登记备案、并且还要办理过户之后,才能实际取得二手房的所有权。那一般来讲,二手房过户的手续应该怎么办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过户的手续应该怎么办 1、先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在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过后,房产交易双方要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


·拆迁后离婚房产怎么分双方觉得合理
    国家大力改革,为农村改造较好的居住条件,把原有的田地拆迁改为公住房,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因此小富起来,有人在拆迁后结婚,婚后因种种原因离婚,既然已经离婚了,那么房产是个主要的问题。那么拆迁后离婚房产怎么分双方都觉得合理呢?下面来说明下拆迁后离婚房产怎么分的问题。首先要列举下拆迁后离婚房产怎么分是属于哪一种住房类型。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国有土地上的私房,离婚后房产拆迁补偿分配问题 私房也成私有住宅,...


·成都专业离婚房产律师事务所怎么挑选?
    成都专业离婚房产律师事务所怎么挑选? 步骤一:“硬件”检查 无论是律师还是律师事务所,都有一定的“硬性指标”,就像卖小吃要有营业执照一样,否则就成“无证小贩”了。 律师本人要求有律师执业证。有一些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他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律师,不具备律师资质证明,经验和相关法律知识都不够充足,不可以进行相关咨询和受理诉讼。对于一些已被吊销执照的律师来说,必定在代理过程中出现了严重错误,更不是可靠...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相关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相关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统一认识,明确要求(一)充分认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意义。住房租赁市场是我国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没有发育完善的租赁市场,住房供应体系就不完整、居民对住房的合理消费就得不到满足、住有所居的目标就难以实现、人口有序流动就会受到制约、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大量的存量房源就得不到充分利用。培育和发展住...


·一、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是第一套房子吗?
    一、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是第一套房子吗?不是,买房人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仍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这其中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计算方法、办理手续等,和买第一套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是一样的。2、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如不申请公积金贷款,产权人可以凭第二套住房的产权证、购房...


·农村房产继承怎么办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房产继承办需要的手续如下:1、需要有效的证明老人的遗产,是继承人的共同财产。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2、房屋继承登记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计算,具体如下: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计算,具体如下: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法。选择不同的还款方法,您每个月需要还款的利息也就不一样的。 例如:您的公积金贷款17万元,贷20年计算,分两种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额本金计算公式: 等额本金还款计算器(按首付比例20%来计算) 等额本金贷款计算公式: 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本金—已归还...


·贷款没还清房产证怎么除名
    贷款没还清房产证是无法办理除名的。贷款没有还清,产权已经抵押银行,不属于当事人所有,当事人没有权力处置该住房产权。需要贷款还清,有房产证,契税证,出让性质土地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以上住房证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析产过户住房给一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