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开发商卖房需要什么证(一)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

开发商卖房需要什么证(一)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批准一个单位依法经营的证明。查看营业执照的目的有二:看这个单位是否存在,看该单位的营业范围。同时,还应注意营企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若未经年检则为无效。当一个企业的营业执照为临时营业执照的时候,该企业注册资金还未全部到位,这时的企业还未正式成立。若是开发商委托销售代理机构销售该住宅,需要查看《代理销售委托书》及该机构的《营业执照》。(二)开发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依据法律规定,城市土地的利用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开发商所使用的土地在用途、位置和界限上应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互一致。(三)开发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主要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据我国法律,只有经过出让的土地才能从事房地产开发。开发商在向政府缴纳一定地价款后,才能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此证的企业开发的房子不能买卖。(五)《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购买期房应查看开工证,以确定开工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纳入年度施工计划。买现房检查工程质量检验单看房子质量是否合格。(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如何防范开发商卖房欺诈(一)商品房买卖中欺诈行为的防范: 在商品房买卖中,必须具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该许可证,那么这样的房屋再好也不能购买。没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屋一般是建在城郊交界处的集体土地上,这一类的房屋属于非法建筑的,不能办理有关证件,如果购买这样的房屋只能拥有使用权,自己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任何保障,所以购房者在购房时千万要查看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二)在签订合同前,不要交钱,现在的房产市场仍不很规范,有些开发商不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规范版本,仍不依照其规定的程序办事,购房人此时应该注意,买房时是应缴纳一定数量的定金或预付款,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后按合同中所规定的金额交纳,而且制定合同时也应分清是定金还是预付款。因为按有关规定,购房者按规定交付定金,如果另一方(卖房者)违约,须双倍返还定金,而预付款没有此项约定。(三)在购房前,不要轻信广告。有的开发商为了尽快将房子卖掉,可能会在广告上下功夫,承诺一些根本不能兑现的条件。但是,开发商的承诺并没有写进合同里,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的权益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四)在购房中,要提防代理商(中介)的欺诈。许多开发商在楼房竣工后将其交付给中介代理商进行销售。这样购买的房屋如果出现了质量或其它的问题,购房者要求其与开发商进行交涉时,一般都比较困难。中介公司更是不知去向。开发商卖房分为了两种情况,一种是预售期房,另一种则是销售现房。从价格上来看,期房的价格多数是比现房的价格便宜。但是在购房者所要承担的风箱上面,肯定购买期房的风险要远大于购买现房的风险。所以,究竟是买期房还是现房,这要购房者综合自身的情况来考虑,而同时也要对开发商的相关证件作出审查,这样能降低一些购房风险。



相关内容:

·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吗?1、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2、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房地产行情发生变化、地价升值,从而导致该房屋价值增长,那么,按照投资风险效益的原理,其增值部分应属于原夫或妻一方所有。3、如果婚前所买房屋在婚后有共同还贷的,夫妻一方对共同还贷部分所对应的房屋增值份额...


·安置房的相关政策直接关系到人们的住房利益。了解最新的安置房买
    安置房的相关政策直接关系到人们的住房利益。了解最新的安置房买卖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安置房的买卖交易非常重要。安置房的买卖交易也存在的一定的风险性,如何规避风险,达到利益最大化也是购房者关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通过介绍成都新机场安置房为您解析安置房相关政策及其风险注意。 一、安置房的买卖政策有哪些?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


·购买商品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购买商品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现代社会中,大多数购房者所购买的商品房都是期房,这就表示购房者要在交了购房款后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收房。那么,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应注意哪些问题呢?事实上,在这个过程中,购房者享有很多法律所赋予的权利。那购房者的权利一般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购买商品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近年来,房地产项目不合法的投诉是一大热点,核实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保证五证俱全...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子女有份吗?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子女有份吗? 严格意义上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间财产,与孩子无关。但要是夫妻自行协商分割财产的话,则可以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孩子,但从法律上来讲,孩子是不能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


·20年产权公房到期后怎么办?
    20年产权公房到期后怎么办?20年产权公房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


·离婚时同居期间房屋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同居期间房屋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同居期间房屋财产如何分割 1、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应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付出劳务等产生的收益、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则应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现如今,为了促进城市建设,很多地区面临着拆迁,尤其是一些农村地区。但是村民得到的补偿不合理也是时有发生的事情,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希望您都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两限房的申请条件:(一) 申请人应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两限房的申请条件:(一) 申请人应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具有本市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家庭总资产净值须符合以下规定的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申请购买两限房家庭年收入、住房及总资产净值须符合的标准申请购买两限房的家庭人口是3人及以下的家庭,年收入须在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57万元以下。申请...


·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有的人认为只要自己有空闲的房屋,那么就可以出租给其他人。但其实,从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不是所有空置的房屋都能够出租的。那具体来说,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有哪些呢?各位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出租的房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怎么办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怎么办现如今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房东和租客对于房屋租赁的时间也是有规定的。一般合同到期以后,理论上来说双方的某种责任和义务就已经正式结束。不过有些租客实际上在生活当中也遇到过到期以后,虽然继续租房但是没有签订合同,那么如果真的遇到,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怎么办呢?一、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怎么办?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双方没有再签订合同,但实际上一方交租金,另一方提供住...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怎么分
    如今很多人会选择在结婚之前买房,那这样的房产多数就会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即使日后夫妻离婚也是不能要求分割的。但现实中往往事与愿违,即使在婚前买房也登记在了自己名下的,但婚后可能会出现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那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怎么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该房屋是你丈夫子婚前购买取得,应当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也属于你丈...


·多个债权人查封一个债务人房产的情况有哪些
    多个债权人查封一个债务人房产的情况有哪些 一、查封的含义 查封指检查对于不合格物品贴上封条,不准许动用。在民事诉讼中,查封是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 二、办理查封的相关规定 1、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执行查封的人民法院提交的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先办理变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