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9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9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的,可以算至评残之日前一天。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5、护费费 陪护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

6、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天计算)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20年×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56516元?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438元×20年×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13752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43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5年×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438元×5年×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706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349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706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349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706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349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706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349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残的,一般在驾驶人员不存在违法的情况下,可以由保险公司根据其保险的额度进行赔偿,但如果超出了其赔偿的额度,则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赔偿,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伤残赔偿的标准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相关内容:

·交强险中有无精神抚慰金赔偿?
     我们都知道车辆的保险对于购车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因为如果发生了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承担全部的责任,这样也可以降低双方的损失,特别是对于精神抚慰金,交强险也是需要赔偿的,而且还可以优先赔偿,可以安慰受伤者,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不过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排序在其他赔偿项目足额赔偿后再计算。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第8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在...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抚养费怎么算?
    在日常的生活中,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交通的发达越来越多的人们出行选择私家车。随着而来的是各种原因出现的交通事故,有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或者因伤残致。那么您是否知道交通事故被抚养人抚养费怎么算?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被抚养人抚养费怎么算? 1、在有数个抚养人的情况下,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自己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如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扶养子女...


·一、解除劳动合同养老怎样交费?
    一、解除劳动合同养老怎样交费?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凭《养老保险手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失业证》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一)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前欠缴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为职工足额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中的单位应缴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欠费。(二)无能力全部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将企业划转个人账户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先行缴齐,划转部分由...


·一、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给误工费吗?
    一、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给误工费吗? 会赔偿误工费的;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


·不买商业车险的人多吗
    不买商业车险的人多吗? 一、不买商业车险的人多吗? 这个问题,由于涉及到很多不同的车险公司和不同的车主,所以不能从数据上来告诉您准确的答案,但就平安车险公司而言,可以明确告诉您的是商业车险是非常重要的,经过专业的车险人的介绍之后,相信您也会认同商业车险的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不买商业险的人多吗?这一问题自然也会得到否定的答案, 原则上是可以的,但是交强险的保障范围非常小,尤其对于第三者的人和物损坏...


·吉林五险一金从什么时候开始交?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您不光是重视现在,更注重对未来生活的保障问题,所以,您对社保的关注度也是越来越高,而且每个地区的社保政策都有略微的差异。那么,关于吉林五险一金从什么时候开始交的具体内容,下面就有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吧。 一、吉林五险一金计提比例 1、对新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在原计发标准上增加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其中:累计缴费年限21-25年部分,...


·交强险残疾赔偿金是否有免赔的情形?
     一、交强险残疾赔偿金是否有免赔的情形? 要看具体的情况;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虽然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只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但并未规定醉酒驾车肇事致人死亡可作为保险公司免赔的法定事由。 交强险作为一种特殊的保险形式,按照“不盈不亏”的原则进行收支,将本该由肇事个体承担的赔偿责任扩大到社会保险机...


·交通事故律师费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律师费谁承担 律师是维护己方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当事人为此承担费用,这是天经地义之事。但是交通事故案件则不然,试想,一个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受害人躺在医院里,肇事者不愿意支付任何赔偿费用,受害人自己不便起诉,受害人家属对相关法规不熟悉,不得不聘请律师代理出庭。尤其是很多受害人来自农村,律师费对受害人而言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交通事故案件受害者的律师费也要受害人自己承担,显然...


·交通事故判决书范本是什么
    交通事故判决书范本是什么 公诉机关_____市_____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 年????? 月????? 日被_____市公安局_____分局刑事拘留,同年_____月_____日被逮捕。现羁押于_____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市_____区人民检察院以______...


·新车朋友借去出了交通事故的理赔:因租赁、借用等情
    新车朋友借去出了交通事故的理赔: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


·儿童交通类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儿童交通类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儿童交通类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首先要看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需要看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之后依据法律赔偿。依据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效力如何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少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很多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这些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效力如何,能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吗?我们整理了有关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效力的有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效力如何 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 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