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额度更改对企业的影响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额度更改对企业的影响2015年全年,财政部进行了债务置换额度的更改,而伴随着这个债务置换额度的更改,银行方面收到了很大的波及,某些企业也意识到了自身企业的机遇或许也随之来到,但具体的分析可能不足,接下来,就由为你具体分析。
地方政府融资的“政府担保”不仅不具备法律有效性,而且个别地方政府财政风险过大,对平台的担保有名无实,银行的债权存在着悬空的风险。地方债置换意味着地方政府认领了其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对银行起到了风险缓释的作用。但银行业近年来高度重视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普遍对融资平台实施了统一授信、审批以及“名单制”管理,尤其是几家大型商业银行,融资平台贷款的门槛比较高,抵押充分,风险管理比较严格,地方债置换带来的风险缓释效应并不是很突出,但却会给资产负债管理、风险和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影响。
一、地方债置换的机制设计不清晰,造成了银行的潜在风险。
置换债券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虽同属地方政府债务,但二者是分开管理的。前者不能转让流通,只由银行持有,后者则可上市流通。在经济下行的宏观大背景下,如果地方政府收支压力较大,无法偿还全部债务,为降低社会影响,必然会选择优先偿付一般债券,因此,置换债券的风险事实上是大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的。
二、银行在地方债置换工作中缺乏主动权,可能造成业务机会的流失。
地方政府和银监会对平台贷款的认定口径不一致,而定向发债的主动权是掌握在省政府手中的,因此,部分置换贷款对应企业可能并不在银监会确定的地方融资平台企业名单上。笔者在某大型银行的省分行调研时发现,置换的贷款涉及该行53家客户,贷款金额为47.3亿元,其中银监会平台名单外的客户有24户,贷款置换金额13.22亿元。经过逐家比对,可以看出所置换的平台外贷款主要是那些现金流充分、收益潜力较大的一些项目。由于置换债券收益率低于贷款,因此地方政府很可能借贷款置换,降低地方优质企业、重点项目的融资成本。对于银行而言,这不仅意味着收益的损失,也会导致优质客户和业务机会的流失。
三、地方置换债的久期较长,会加剧资产负债错配的风险。
地方债置换表面上看是将不易流动的信贷资产转化为了流动性较强的债券投资,但由于近两年地方置换债将密集发行,规模比较大,国家为了避免对债券市场的冲击,一方面规定置换银行平台贷款的地方债只能采取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另一方面不允许这部分地方债流通转让,债券的流动性完全没有得到体现。以2015年已经发行的2万亿元置换债为例,主要是为了解决财政短期内集中还本付息的压力,也就是说,被置换出去的贷款大部分是在2015年或者2016年到期的,久期较短。根据笔者在某银行省分行的调研,被置换出去的贷款的平均剩余期限为0.92年。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的期限则分别为3年、5年、7年和10年,加权平均期限为6.2年,贷款和债券的久期缺口达到了5年以上。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繁荣,各类投资品的增多,特别是互联网理财的兴起,商业银行存款短期化的倾向日益凸显。地方置换债券不能流通和久期较长的特征加剧了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的问题,对资产负债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四、地方置换债与贷款之间存在利差,会造成银行收益损失。
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券尚未形成市场化的价格决定机制,债券利率也无法反映各地方的财政实力、经济发展潜力以及信用环境的差异,甚至曾经出现过地方债收益率低于国债的情况。2015年的置换债发行虽然明确规定了利率区间的上下限,但即使按上限计算,置换债利率仍与贷款利率之间存在着差距,会造成银行收益的损失。根据财政部发言人的说法,发行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每年节年省利息500亿元,如果按照2013年的审计报告,银行贷款在地方政府债务中的占比为56.56%,就意味着其中银行承担的损失可能会达到282亿元。
五、如果缺乏足够的项目储备,会造成业务空间的萎缩和资金利用率的下降。
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置换,意味着银行贷款余额在短期内会出现集中下降的情况,年初确定的贷款规模将会出现空缺。如果不能尽快挖掘到新的潜力客户,开发出兼具安全性和收益性的贷款机会,就会对业务和收益形成冲击。但在当前,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有效贷款需求不足,一些新兴企业和部门尚未培育成熟,要实现客户结构的顺利转换和业务的接续推进,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当然,每个企业的经营计划的不同以及经济实力的差异,对银行的需求也有所差异,所以地方政府债务置换额度更改为本身带来的利益远不止于此,而由于企业老总对法律知识的熟悉程度的欠缺,或许会因此错过一些机会,所以最好还是能够进行一些专业的律师咨询,把握时机。
相关内容:

·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会造成什么后果?
    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会造成什么后果?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而公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只要是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若是房产商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将会造成以下我描述的情况,下面有为你解答。一、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情况有些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不足,便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银行做贷款抵押。而根据《民法典》 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设用地使...


·河北省政府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河北省政府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的经济整体呈现快速稳步的增长的情形之下,一线城市,包括二三线城市等这些下属地区的征地改造全部都在举头并进的开展当中。可以说,几乎在全国各地可能每天都有政府的拆迁工作正式落实到位,民众可能不会具体去考虑政府在此之前需要做出的一些努力,以河北省为例,河北省的市民们也只会关注于河北省政府征地补偿。 河北省政府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


·征收者没有见到征地批文,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
    征收者没有见到征地批文,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 一、征收者没有见到征地批文,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 没征地批文是征地合法性的证明文件,没有批文是不能征收土地的,所以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拒绝征地拆迁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


·洛阳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么规定的?
    洛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


·甘肃古浪土门胡家边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甘肃古浪土门胡家边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为了响应或者是国家的经济建设,有时政府或是企业会对一些农田或是个人住宅实行征地,对于被征地的住户,会给予一定程度的征地补偿。由于不同地域经济发展情况的差异,对于征地的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甘肃古浪土门胡家边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甘肃古浪土门胡家边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否贷款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否贷款 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可以贷款,银行贷款需要有稳定的还款来源和良好的征信信息或者产权清晰足值易变现的抵押物,如房产车辆等; 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


·土地他项权利证信息有哪些?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一般是归国家所有,使用权归公民所有。但是除了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还会有一些其他的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力,就比如说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等。这些权力统称为土地他项权,而与此相关的会有一个土地他项权利证。那么,土地他项权利证信息有哪些? 一、特征 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有如下特征:(1)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2)可以满足他人对土...


·土地延包30年农村征地补偿提高吗?
    土地延包30年农村征地补偿提高吗?“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并不意味着征地补偿的提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


·外地户口是否可以在本地领结婚证我国法律规定
    外地户口是否可以在本地领结婚证我国法律规定,如一方是本地,另一方是外地,可以办理;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不能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对方的户口在当地,就可以在当地办理的。如双方的户口都不在本地,是不可以的,必须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二、哪些情况是禁止结婚的?《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


·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村民拿到宅基地后,就可以合法的修建房屋了,等房子盖好,村民要去办理一个土地使用证,以证明土地使用的合法性。一般来说,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是土地使用者的。如果村民实在想加名字上去,也是可以的,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那么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


·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
    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 土地的使用权对于每一个农民朋友们来说都是相当的重要的,因为这关乎到他们的生活和收入来源。而如果土地的持有者,因为意外去世之后,这个时候的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就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了,那么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 1、带上的房产证,身份证,父母的死亡证明,二者之间的亲属证明,到国土资源局 办...


·公证处怎么样集体土地使用证?
    公证处怎么样集体土地使用证?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像农村宅基地就属于集体土地,农民要想使用宅基地,就得拿到集体土地使用权,办理好土地使用证。有的村民办好集体土地使用证后,想增加其法律效力,于是到公证处进行公证。那么公证处怎么样集体土地使用证?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公证处怎么样集体土地使用证?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