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财产划分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划分原则是怎样的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综上所述,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认定是指双方在登记结婚以后的工资收入等,也包括遗产的继承情况,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对婚姻内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对于共同房产的认定会根据房产的出资情况,和是否是婚前财产来认定。


相关内容:

·结婚的陪嫁钱离婚的时候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的陪嫁钱离婚的时候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一、查封离婚协议财产是否合法?
    一、查封离婚协议财产是否合法?查封离婚协议财产是合法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自愿签署离婚协议书就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二、离婚协议书性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


·夫妻一方犯重婚罪后果是怎样?
    一、犯重婚罪后果是怎样?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构成重婚罪的将面临刑罚处罚。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从重婚者的主观特征来看,其重婚行为是直接故意。这种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关系未解除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


·离婚财产不动产登记有几种情况,该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指的是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也就是说个人财产是不进行分割的。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不动产的分割是大多数人关注的重点。对此,我们需要明确共同财产的范围,接下来我们来说说离婚财产不动产登记有几种情况,该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不动产登记有几种情况,该如何分割?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的离婚房产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司法解释规定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国家机关在对信息进行公开时,若涉及到国家机密的问题,需要保密。司法机关对于案件的侦查手段等也是不会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公布。为了制止那些非法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国家立法机关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你是否知道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司法解释规定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刑法对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规定 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


·应该怎么对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
    应该怎么对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自然血缘关系,而是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姻亲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时才等同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才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现实中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存在抚养关系,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那么应该怎么对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对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 我国 《婚姻法》第26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


·家人不给户口本怎么迁户口
    办理户口迁移必须携带户口本,如果没有户口本,可以带身份证到她户籍地派出所说原户口本遗失,要求补办即可,户籍民警即时打印一个新的户口本给她,需交工本费10元,然后再办理户口迁移。补办户口本后原户口本可以正常使用。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


·起诉离婚就一定能离吗?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时,一方会提出协议离婚,当对方不同意时,就只好走诉讼离婚程序了。当事人需要带着诉讼状、结婚证、夫妻感情破裂证明等资料,到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会按照程序审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裁决。那么起诉离婚就一定能离吗?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起诉离婚就一定能离吗? 法院需要开庭审理后查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断是否判决准予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生了孩子算婚姻事实吗?
    生了孩子算婚姻事实吗?生了孩子不算婚姻事实,《婚姻法》在实施时,已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说法,事实婚姻已被同居关系所代替,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此处的保护只是不能在民事法律方面进行保护。在刑法上存在事实婚姻,又和别人结婚的有可能构成重婚罪。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


·十级伤残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职工遭遇工伤事故后,单位会在一个月内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目前我国工伤等级分为十级,对应的赔偿标准不同。在众多赔偿项目里面,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职工有小孩的,可以得到一笔抚养费。那么十级伤残抚养费标准2017年是多少?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十级伤残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


·一、在成都抚养费多少钱比较合适?
    一、在成都抚养费多少钱比较合适?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


·一方在离婚财产转移取出现金时另一方该如何应对
    一方在离婚财产转移取出现金时另一方该如何应对 在现代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婚姻时效也越来越短,往往是结婚不久就离婚。夫妻两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一旦离婚,势必要进行财产分割,最好的方法是双方坐下来协商,财产分割问题。假如有一方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离婚财产转移取出现金,另一方该如何应对呢? 一、一方在离婚财产转移取出现金时另一方该如何应对 1、隐匿存款事实,或隐匿存款账户。 离婚诉讼前,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