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是否遗嘱房产不能赠予单方?

一、是否遗嘱房产不能赠予单方?


遗嘱房产是可以赠予单方的。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当事人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指定任何一人来继承他的遗产,哪怕没有血缘关系,这是当事人的权利。


1、遗嘱,并不需要公证;但公证后的遗嘱,更有证明力。


老年人立遗嘱有两个要求:一是当时他健康状况良好,思维清晰;二是老人能够出具三证,以证明房产是自己独自一人拥有的,也就是自己有完全支配权的。


2、年轻人也有立遗嘱的,通常是财产不给配偶,只给孩子。


法律要点:这类继承可能会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孩子如果未成年,妈妈依旧是他的监护人,财产由妈妈代为保管。那么这钱是不是就到了女方手里了?事实上,妈妈作为监护人对遗产的支配上是不能随心所欲的。比如男人留给孩子一套房子,妈妈就不能随意出售,如果要出售会遭遇非常严格的审查,是否确实有必要。当然,男人在立遗嘱时,也只能处置夫妻财产中属于他的那部分。


3、父母立下遗嘱遗产只给孩子,孩子的配偶没份。


法律要点:按照继承法,如果子女从父母那里继承下遗产,如果子女已婚,那么这份遗产是属于小两口的,也就是算小两口的夫妻共同财产。现在的父母费尽心思要表达的,就是最大权限地保护他们的独生子女。这样的遗嘱是有效的。


在法律上,自写的遗嘱不能推翻之前的公证遗嘱。如果上一份遗嘱是公证过的,更改后的遗嘱必须去同一公证处做公证。


二、子女可以帮父母写遗嘱吗


子女如果帮父母写遗嘱,就属于代书遗嘱的代书人,我国《继承法》对代书人的资格问题进行了规定,“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可见代书人与见证人的资格要求一致,具体来说:


1、遗嘱代书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作为遗嘱代书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


2、遗嘱代书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代书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书写。


因此,子女不能帮父母写遗嘱。


遗嘱公证中的遗嘱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综上所述,立遗嘱的人想要在去世之后将自己积攒的房产赠与给某个人是完全被允许的,只要是财产所有者自愿而不受到任何威胁的情况下写下的遗嘱就是有效的,如果有其他的人比如说没有得到房产的子女不遵守遗嘱甚至是有破坏行为的话可能会被法律处罚。




相关内容:

·租赁期内房东加租金怎么办
    租赁期内房东加租金怎么办 一、租赁期内房东加租金怎么办 租赁期间房东是否有权单方提高租金呢?租客遇到房东单方提高租金时如何应对呢? 在租赁期间,房东需要提高租金必须经过租客的同意,否则构成违约。如果租客不接受的话,租客可以要求以原来租金价格继续履行合同。若房东因租客不接受提高租金的请求而强制解约的,租客可以追究房东根本性违约的违约责任。 若房东无故涨房租,租客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维护...


·继承房产过户去哪里办理?
    继承房产过户去哪里办理?1、公证处首先,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理公证。这里,公证处会按照受益额的百分之二来收取继承权公证费,收取200元。2、房地产管理办理完继承权公证之后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房地产权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以及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的死...


·现实中很多购房者会因为购房问题而与开发商产生纠纷,此时如果问
    现实中很多购房者会因为购房问题而与开发商产生纠纷,此时如果问题比较严重的话,建议最好尽快先法院起诉,否认容易造成更多的损害。而在打房产官司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当事人打房产官司时有哪些要注意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打房产官司时要注意什么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


·房屋合同中违约金是什么
    第一,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第二,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


·二手房房产证过户时间为多久?二手房怎么过户有哪些流程?
    在房产交易频繁的今天,二手房买卖交易也是房产交易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在签订好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买房者往往会为过户时间所烦恼,不清楚过户流程。那么在下文中,我们将就二手房房产证过户时间为您做出一些解答,供您学习参考。 一、二手房房产证过户时间 一般情况从进交易中心起,也就是上下家所有材料进交易中心,交易过户以及税费缴纳完毕,20天左右凭当天交易过户完领取的一张收件收据,领取产证。然后有贷款的话产...


·安置房产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安置房产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房地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2年一般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两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房地产纠纷特别诉讼时效:1年特别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房地产纠纷最长诉讼时效:20年最长时效适用《民...


·新婚姻法对婚前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可以选择结束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特别是房产。房产可以协议分割,协议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给双方一个公正的结果。那么,新婚姻法对婚前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新婚姻法对婚前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1、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


·二手房市场也逐渐在人们的视野中活跃
    二手房市场也逐渐在人们的视野中活跃,得到人们的青睐,相比较商品房更经济实惠,在人们的购买力范围内。但我们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要仔细,注意细节,在签署合同的时候注意各项事项,不然会有所损失。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范本。 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范本: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预购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


·他项权利抵押证和房产证什么关系?
    他项权利抵押证和房产证什么关系? 一、房屋他项权证和房产证抵押的区别 房子除了用来住人之外,还可以用于抵押获取周转资金。不过和房产有关的证书的功能有所不同,在用于抵押方面时也会有一些区别。那么房屋他项权证和房产证抵押的区别是什么呢? (一)房屋他项权证和房产证是什么关系 房地产权证是房屋所有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物权证明。 房屋他项权证是在房屋所有人在房屋物权上基于债权而设定的一项附属权利...


·房屋拆迁补偿价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价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补偿价定义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


·留置权与房屋租赁留置权
    很多朋友有过出租房屋或者租房的经历,租房是要签订租赁合同的,如果当你的权利受到侵犯时该怎么办呢?这其中可能就要涉及到留置权的问题。您可能会问什么是留置权呢?什么又是房屋租赁留置权呢?将在下文中作出详细解释。 一、留置权含义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留置权的发生可基于不同的合同关系。留置权是:当债的一方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的一方有权扣留物品并享有对该物品...


·近年来,有关房屋质量的纠纷频频发生,而作为买受人,购买房屋是
    近年来,有关房屋质量的纠纷频频发生,而作为买受人,购买房屋是为了生活使用,但如果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居住,这对于买受人而言是非常严重的损失。那么,买受人应怎么处理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处理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