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股骨骨折能评几级伤残交通事故?

一、股骨骨折能评几级伤残交通事故?


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以鉴定为准。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


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3.2条明确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


一般来讲,提前鉴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鉴定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肢体鉴定一般是交通事故发生3个月后去做,精神鉴定一般是6个月后去做,具体根据受伤者恢复情况。鉴定时间不对会导致鉴定结论被推翻或不被法院采信。


2、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求出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3、不管是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的伤残鉴定委托书还是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伤残鉴定最好还是委托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带着去做。原因是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对伤残鉴定的标准掌握的比较好,看到相关材料大致就可以判断出伤残级别,防止有的保险公司和鉴定机构勾结,将当事人的伤残鉴定做低;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去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鉴定机构的鉴定人知道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的专业知识水平,鉴定结论相对就会客观公正。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骨骨折是可以进行评残的,但是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还要提交相关的材料才能进行办理,所以,在自己受到伤害之后一定要懂得如何利用法律来进行赔偿,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相关内容:

·一、商业保险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一、商业保险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保险理赔稽核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


·一、机动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由谁支付?
    一、机动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由谁支付?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


·车辆肇事逃逸赔偿办法有哪些费用标准?
    车辆肇事逃逸赔偿办法有哪些费用标准? 车辆肇事逃逸赔偿办法有哪些费用标准?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


·交强险一年没交怎么办
    对于交强险,是需要一年进行一次缴纳的,也就是到期了之后我们必须要去进行缴纳,相信对于这一点,大家都是知道的。交强险一年没交怎么办?我们就说一下,如果我们不进行交强险的缴纳,我们会面临怎样的“麻烦”话不多说,就让我们先来进行了解吧!一、交强险是必须缴纳的第一、如果不进行交强险的缴纳的话,那么,对于机动车的管理部门则是不得对车辆进行登记的,之后对于一些安全技术的检验机构则是不得给其进行年检的,相信对于...


·车辆损失险车价怎么算 ?
    车辆损失险车价怎么算 ?一、车辆损失险车价怎么算 车辆损失险属于商业基本险范畴,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但要注意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投保时新车购置价,因为超过的部分无效。车辆损失险怎么算保费呢?根据规定,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公司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按投保时被...


·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四川省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出现了人身伤害的话,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损害赔偿,因此相关部门也出台了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您可以根据此标准进行有关赔偿的计算。为了方便您查阅,今天,的我们就为您带来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请您仔细阅读。 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


·车祸农村户口误工赔偿是多少钱一天?
    车祸农村户口误工赔偿是多少钱一天?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而且误工费不是按照户口计算的,也不是按照定额计算的;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是按照实际减少的计算;对于固定收入者,一般要求索赔者提供工资单和税单,扣工资证明等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提供不了上述证明的非固定收入者,可以按照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提供近三年收入的,但能够提供其所处的行业和工作种类的,可以参照相近行业的平均收入(可查询统计局数据);...


·交通事故过了处理期限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近些年,交通事故频发,其中包括追尾,相撞,伤人等重大事故,也包括违章等小型事故,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可能忘记及时处理,当想起来时交通事故已经过了处理期限,那么交通事故过了处理期限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会对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内容里为您具体介绍。 交通事故过了处理期限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1、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险公司有权不赔偿。 无过错《保险法》规定:“必须...


·民间车辆质押合同范本
    民间车辆质押合同范本 民间车辆质押合同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 (乙方)借款方(质押人)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 ,发动机号为: ,大架号为: ,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 已提供文件打...


·一、汽车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汽车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婚后收入所得购买的车辆,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购买的车辆如果有书面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二、关于夫妻共同财产...


·车撞狗的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多数情况下的交通事故都是基于车撞人,但有的时候也会出现车撞狗的情况,此时也算是交通事故的一种,因此在实际进行处理的时候就需要对事故的责任作出划分。那么您知道车撞狗的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车撞狗的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根据我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而宠物狗是一种财产,事故发生后,交警...


·在我国,醉驾属于很严重的酒驾行为,除了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外,同
    在我国,醉驾属于很严重的酒驾行为,除了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外,同时还会被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也就是说此时需要依法追究醉驾人的刑事责任。但究竟怎么样算醉驾呢?在对行为人作出处罚之前,有必要先搞清楚这个问题,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结案的。 一、怎么样算醉驾?醉驾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1、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