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2023年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是否有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是否有规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没有明确的规定,《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审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标志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新型的诉讼形式得到法律认可。然而,该条规定内容有限,过于原则,对于一些具体操作未能作出明确指引,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否需要履行一般民事公益诉讼所要求的诉前公告程序,即该《司法解释》第13条所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刑事诉讼中怎么附带民事诉讼?(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形:1、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加害人;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3、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继承人;4、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5、其他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目前司法机关对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和其他普通的附带民事诉讼都是一样的,只不过一般的附带民事诉讼多由受害者自己提出,但这种带有公益性质的附带民事诉讼活动也是由检察院一并提出的。当然,犯罪嫌疑人支付了赔偿金之后也不是归检察院所有的。



相关内容:

·不缴罚金可以减刑吗
    会对减刑有一定限制,但仍然可以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


·人员扫黄拘留多久时间?
     一、人员扫黄拘留多久时间? 因扫黄拘留的时间:《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旧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是:第三十条 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


·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诉讼活动中,立案和量刑是极为重要的两个部分。了解立案和量刑的标准不仅可以指导我们的生活,还可以为评价他人的行为提供重要的衡量指标。为了解决您的疑惑,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分别总结了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立案标准 (一)盗窃案 个人盗窃数额达到1000元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均立为刑事...


·亲属刑事拘留看守所探视吗
    亲属刑事拘留看守所探视吗 一、亲属刑事拘留看守所探视吗? 1、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探视犯罪嫌疑人的。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话,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询问涉嫌的罪名,律师会见不叫探视; 2、律师会见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必须有被关押人近亲属委托,还要持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 3、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强奸罪缓刑条件有哪些,强奸罪的量刑
    缓刑是刑法中一种强制制度,适用缓刑的罪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才可执行,而且很多犯罪行为是不能适用缓刑的,那么强奸罪缓刑条件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奸罪缓刑条件有哪些? 1、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3、而且...


·刑事案件批捕后案件不转检察院是否可以?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案件不转检察院是否可以?刑事案件批捕后案件不转检察院是不可以,因为一个案件如果要想经过最终的法院的审理的话,那么前期的一个步骤的话,就是由检察机关来提起诉讼,因此刑事案件的话,是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除非说有一些当事人自诉类型的案件。很显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丝毫不意味、更不等于“不起诉”,甚至也不...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从《刑法》的明确规定可以看出,是否成立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要是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件:(一)本罪的犯罪主主体是单位。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二)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上述单位明知罚没财物应依照有关国家规定,上缴国库,但仍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三)客观上具私分罚没财物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


·郑州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非法拘禁罪是一项涉及公民人身自由的刑事犯罪,那么,对于这种犯罪行为,我国刑法中作出了统一的量刑规定,但是各给省市也在这个范围内作出了更为详细的量刑规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郑州市关于非法拘禁罪量刑的具体规定吧。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非法拘禁他人,不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未造成重伤、死亡后果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构成强奸罪会判死刑吗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也是最严厉的刑罚处罚。我国并没有废除死刑。在非常恶劣的犯罪中,对犯罪分子是会判处死刑的。就强奸罪来讲,公民如果构成强奸罪会判死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构成强奸罪会判死刑吗 对于强奸罪的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一般情形,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


·江苏省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公民不仅生命权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身体健康权也是在法律保护范围内的。实践中,要是有人非法伤害他人的身体,达到一定标准的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由于不同省市在这方面的具体量刑不同,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江苏省关于故意伤害犯罪的具体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吧。 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7年8月7日)中,可以知道,江苏省关于抢劫罪的量刑情节规定如下: 1.构成故意伤害罪...


·遗弃罪多少年呢?其构成要件有哪些呢?
    遗弃罪的犯罪行为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有关遗弃的新闻三不五时的就会被报道,最常见的莫过于丢弃新生儿、拒绝赡养年迈父母。不论是哪一类型的遗弃,其行为本身就已经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理应被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遗弃罪多少年,其构成要件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刑法》中的遗弃罪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


·职务侵占罪公安不管吗
    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要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