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贪污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4、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处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犯罪目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刑事抗诉量刑是否有可能会加重 一、刑事抗诉量刑是否有可能会加重? 有可能加刑。《 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 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
·犯罪未遂免于处罚可以吗? 犯罪未遂免于处罚可以吗?1、犯罪未遂免于处罚是不可以,因为《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未遂犯所造成的实际危害,比既遂犯轻些,故对未遂犯的处罚一般要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至于从轻或者减轻的幅度大小,则应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但对于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
·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众所周知,欺骗是一种不良行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虚假现象,当然,在我国的诉讼中,也存在虚假现象。那么到底什么是虚假诉讼呢?对于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又有哪些呢?相信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肯定不是很清楚,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一下这个该问题。一、什么是虚假诉讼罪首先,我们需要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一下,到底什么是虚假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三百零七条中表示,如果是有...
·诽谤罪构成四要件是什么 诽谤罪构成四要件是什么(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足以贬损他人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向公众公开扩散。方式可以是言语散布,也可以通过图画、报刊、微信、QQ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
·受贿罪中的行为哪些可以数罪并罚 有行贿的就有受贿的。行贿的会犯罪,受贿的也会犯罪。受贿的同时很可能触犯其他犯罪进而数罪并罚,那受贿罪中的行为哪些可以数罪并罚?犯了受贿罪就要受到刑罚处罚,那如何处罚受贿罪?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解读,详细内容请看下文。一、受贿罪中的行为哪些可以数罪并罚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构...
·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为哪些 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为哪些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1)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2)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3)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的范围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的范围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有:1、公司;2、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2)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3)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
·单位集资诈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单位集资诈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单位集资诈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单位集资诈骗罪司法解释是根据《决定》第八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八条规定的行为...
·新刑事诉讼法重新鉴定如何处理? 新刑事诉讼法重新鉴定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的过程中,遇到尸体的情况下,会对尸体进行司法鉴定,从而更快的确定犯罪嫌疑人。有时会遇到被害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此时,司法机关会根据新刑事诉讼法重新鉴定的规定,决定是否进行受理按该审理,若受理的,由申请人支付费用。 一、审判阶段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 被告人、被害人等诉讼当事人在审判阶段又申请重新鉴定的问题。 在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 介绍卖淫与组织卖淫,在一定某些方面是存在相似之处的,比如都是卖淫行为的一种,但是在更多方面这二者是不同的。那到底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
·先行拘留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先行拘留的适用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