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南通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南通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赔偿要根据伤残等级,月平均工资,医疗费用,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天数计算。具体标准为: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般来说,在工作期间因工负伤的员工,只要是单位为其买了工伤保险的,都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如果是因工伤而残疾的,还可以补助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则工伤保险基金应当赔偿其家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抚恤金等。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年限有没有规定?
    我们都知道,在进入企业工作时会签订劳动合同。而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我们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决定续签或者不续签。如果决定要续签,那么我们一定有着一些疑问,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年限有没有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解决这些疑问。 一、劳动合同续签所需要的条件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到期尚未续签的影响有哪些呢?
    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拟定劳动合同时,需要确定合作期限,在期限来临之际,若需要继续合作的,需要进行续签,或者签订新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到期,但尚未续签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此时,劳动合同到期尚未续签的影响有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劳动合同到期尚未续签的影响有哪些? 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


·一个职工在入职公司之后
    一个职工在入职公司之后,可能会要签订劳务合同,这也是在维护双方的一个权益的措施,那么大部分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国家的劳动法规定,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下面我们通过文章的具体描述来了解一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相关知识 ...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人发生工伤的情况比较普遍。发生工伤后,应该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人发生工伤的情况比较普遍。发生工伤后,应该申请工伤认定,这样才能通过工伤登记确定赔偿标准。目前,涉及到人身伤害的鉴定的还有司法鉴定机构,其可以就当事人伤残程度做出鉴定。那么职工受伤后可以去司法鉴定工伤吗?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做个大致了解。 一、发生工伤后应该怎么办? 发生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


·安徽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安徽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员工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务纠纷后,常常会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部门申请裁决。调解仲裁部门为当事人协调裁决时依据的是我国出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地方还对此仲裁法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那么,安徽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安徽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


·一、解除劳动合同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离职一段时间后一年之内也是可以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时规定,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


·深圳工伤认定后怎么办?
    深圳工伤认定后怎么办?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1,若已经认定为工伤,可以再作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 2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


·工地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工地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如何确认劳动关系解除时间?
    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关系的存在与解除完全取决于双方各自的意愿,如果单位趁着劳动合同到期就不想再继续聘用该员工的,那自然他们之间受法律保护的关系就消灭了。但离职员工想要领取补偿金就必须要先知道离职的时间,那么如何确认劳动关系解除时间呢? 一、如何确认劳动关系解除时间? 解除时间的确定一般取决于解除通知的方式,实践中解除通知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劳动者直接通知用人单位的解除方式,另一种是劳动者通过提起仲裁...


·企业聘用外籍人员入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为了加强我国去其他各国间的文化、科技、经济的交流,国家是允许企业聘用外国人就业的,但是为了能够对这些外国人和相关的企业进行更好的管理,所以国家对于外国人在工作入职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解答,那么企业聘用外籍人员入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就招聘外国人就业及应当承担的违法责任,主要包括: 1、首先,外国人在我国就业必须证件齐全。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41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


·一、没工作怎么付抚养费吗?
    一、没工作怎么付抚养费吗?没工作需要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抚养费的数额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当地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