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哪些?

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1、重婚。重夫妻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当然构成重婚,夫妻一方虽未经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的同样构成重婚。重婚是对一夫一妻制的最严重破坏,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夫妻另一方因此理应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不论以何种名义与他人同居,均应纳入此处所称同居之列。有配偶者负有与配偶对方共同生活的义务 , 即使因某种正当理由免除同居,在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前,均不得与他人同居。否则行为构成违法。因此,已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对婚姻义务的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3、实施家庭暴力。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并导致离婚,则行为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严重侵犯,夫妻一方有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虐待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样,夫妻一方有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无过错方同样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只有具备其中之一情形的,无过错方才可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否则无过错方不可要求损害赔偿。承担该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上述条文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离婚损害赔偿如何提起诉讼离婚损害赔偿作为法律赋予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享有的权利,必须依法行使。首先,它必须由无过错方提起,无过错方不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不能主动干预处理;其次,无过错方一般应在诉讼离婚时一并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协议离婚的,可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协议离婚时已表明放弃该权利的除外。(一)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1091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二)符合《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四)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离婚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也有很多人是因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有其他的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才打算离婚的,确实存在这种行为的话,可以提出要求对方进行相应的赔偿,在法律当中是有明确支持的。而且多多少少会影响到孩子抚养权确定问题。



相关内容:

·离婚后申请抚养费好会败诉吗?
    在我们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对于有子女的家庭,一般是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支付的问题。可是如果是对于另一方的生活有困难的情况下,一方申请抚养费好会败诉吗?对此,我们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申请抚养费好会败诉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


·如何预防夫妻共同财产转移
    夫妻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所取得的财产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您知道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当夫妻关系出现罅隙时可能导致离婚时,如何预防对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它包括以下各项: (一)双方工资、奖金所得; (二)...


·假离婚的社会危害有哪些
    如今为了获取一些离婚,不少夫妻都会选择先进行假离婚,然后把事情办了之后,再复婚。当然,从法律角度来讲是不存在假离婚的。并且假离婚也会带来一些社会危害,那究竟假离婚的社会危害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假离婚的社会危害有哪些 (一)扰乱国家社会经济秩序。假离婚不仅是对我国《民法典》制度的严重破坏,有的夫妻为了逃避债务和法律责任,甚至用离婚之虚行诈骗之实,严重破坏了我国社会经济秩序;...


·如何选择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那在协商好了离婚事项之后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若是选择诉讼方式离婚,就要先确定好管辖法院才行。究竟离婚夫妻该如何选择法院起诉离婚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选择法院起诉离婚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


·怎样认定破坏军婚罪?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我国刑法中对于破坏军婚罪的有关规定。那么在具体进行处罚之前,我们该如何对破坏军婚行为作出认定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破坏军人婚姻的案件,情况有时比较复杂,在处理时,应当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实践中,对于破坏军婚罪与非罪的界限,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区分:1、从是否侵犯了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破坏军婚罪...


·继父母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继父母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据有哪些?法律不仅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还规定了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义务。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继父母都愿意承担起抚养继子女的义务的,因此,如何对双方的抚养关系进行认定就尤为重要了。那继父母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据有哪些?下面,我们和您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继父母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1、未成年的继子女是否随生父与继母或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继父母对...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离婚,分居离婚需要好长时间
    分居是夫妻离婚的方式之一,当然这种方式显得比较麻烦,即使不满足分居条件,夫妻也是可以协议离婚的。而在满足法律规定的分居离婚条件下,法院才会做出离婚判决。那么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离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多长时间离婚 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


·起诉离婚要花多少时间
    起诉离婚要花多少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


·老公起诉离婚财产需要转移吗?
    老公起诉离婚财产需要转移吗?老公起诉离婚财产不需要转移,存在着转移财产的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具体转移财产情况如下所述。1、私下变卖;2、转移房产;(1)假冒配偶办理卖房委托(2)离婚诉讼中,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常常被登记产权人一方在离婚诉讼前私自转让,最为典型的情况是瞒着配偶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近亲属名下,3、伪造债务;4、私赠财产,私赠现金难以举证;5、偷梁换柱,将自己名下的存款取...


·结婚后怎么能自动离婚?
    结婚后怎么能自动离婚在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如果能和男方协商一致的,那夫妻双方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无法和男方协商一致,那女方只能通过起诉离婚才能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效果。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


·2023女方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些什么
    2023女方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些什么 一、女方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些什么 (一)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


·判婚姻无效途径规定有哪些?
    判婚姻无效途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而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