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条款具体包括哪些 无论是怎样的合同,其实都会由一条一条的条款内容支撑起来的,若无条款那么也就不能称之为合同了。当然了,现实中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其中包含的条款肯定不一样。那您知道租赁合同条款具体包括哪些?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分析解答吧。 一、租赁合同条款具体包括哪些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⑴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⑵租赁标的名称。 ⑶数量。 ⑷质量:由于租赁财产一般使用的时间较长,这就...
·银行不发放贷款的情况有哪些 银行不发放贷款的情况有哪些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中了解到,要是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六)在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作、分...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吗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吗? 最近我们得到一个比较拗口的问题:“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吗?”,通常我们知道,债权人可以合法向债务人进行讨要债务,但是能不能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其债务呢?对于这一行为是否合理合法,接下来还是让的我们为您解答吧! 一、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吗? 因为这个问题相对比较拗口,所以,我们为您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便于您理解。 有...
·欠款利息怎么算 欠款利息的计算:一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借款期限、借款期间的利息及逾期借款利息有约定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应从其约定。商业借款的逾期利息只要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民间借款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就应按照其约定的利率计算。二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了约定,对逾期借款利息没有约定。商业借款的贷款人既可以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内的利率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
·一般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有人都会批捕么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有人都会批捕么? 1:不一定批准逮捕,可以取保候审,具体看案件情况。 2:如果公安局已经申请批准逮捕,一般的情况下不超过10天就有结果。 3:如果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就会放人的。 4: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和律师就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了。 5: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清吗 可以提前还款。一.部分提前还款。自2005年1月1日以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采用自由还款方式,因此贷款人可以通过调整月还款额的方式实现提前部分还款。二.全部提前还款。1、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到贷款经办部门申请办理。2、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
·欠钱不还怎么办名下没有财产 欠钱不还怎么办名下没有财产?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债务人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法院会中止执行。二、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
·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什么? 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什么?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只要是不能举证是属于一方的债务就属于共同债务。根据最新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认定原则就是要“共债共签”,意思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签署才能认可,只有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当然,如果是单方所负的债务,但是事后另一方认可了,那么也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自2018年起,我国《婚姻法》颁布了关...
·讨债需要具备的条件都有哪些 目前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债务纠纷,诸如拖欠货款,借钱不还等等。债权人应了解讨债需要具备的条件都有哪些以及债权人讨债时应注意什么,不能随意讨债。债权人在追讨债务时,不能采用非法的手段追讨,同时也要注意追债期限。 一、讨债需要具备的条件都有哪些 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一般说来诸如借条、合同中的交易条款、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第二,要有债务人的...
·当事人主动还款行为是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当事人主动还款行为是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当事人主动还款行为能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丈夫欠债老婆还吗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丈夫欠债老婆还吗? 一、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 分居现象在我国的婚姻生活中是一个较常存在的问题,分居可因一方的单方意思所发生,也可因双方的合意而形成。分居是夫妻生活状态或生活方式的变化,而不是夫妻婚姻关系的性质发生变化。即使分居满两年,也只是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理由来得到法院的认可,我国并没有建立严格意义上的夫妻分居制度。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否为夫妻的个人财产,分居期...
·公司法人是否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法人是否承担公司债务一般由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二、公司法人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