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股东要求公司清算申请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股东要求公司清算申请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法解释二》并未对强制清算程序作出细化的规定。《清算纪要》第7条,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应当提交清算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已经发生解散事由的有关证据;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股权的有关证据;拖延清算或存在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证据。对法院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中涉及的主要问题 总结起来,股东在申请公司强制清算时主要需要注意以下事项:股东身份的证明 根据《清算纪要》第13条,股东作为申请人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被申请人就申请人对其是否享有股权,或者对被申请人是否发生解散事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应不予受理。因此,法院在审查申请材料的时候,首先需确认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是否适格,即申请人的公司股东身份。一般情况下,股东身份可以通过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公司工商档案中的股东个人信息、股东出资信息予以证明。在强制清算申请程序中,股东应当提交上述关于其股东身份的证据。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法》和《公司法解释二》对股东强制清算的申请权并没有持股比例的限制,即小股东或者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股东也可提起强制清算申请。尤其是在大股东或者公司董事不履行清算义务、拖延清算或违法清算情形出现时,《公司法》和《公司法解释二》赋予了其他小股东或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股东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权利。二、填写股东清算申请书时被申请人需要注意什么1、被申请人为公司 根据《清算纪要》第7条,“…….同时,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被申请人已经发生解散事由以及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债权或者股权的有关证据。”。由此可知,强制清算申请中的被申请人应为公司。2、公司解散事由出现的证明 股东申请强制清算,应当明确公司的解散事由。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二条和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解散事由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3、因此,股东在申请强制清算申请书中,应当说明被申请人的解散事由,并提供解散事由已经发生的证据。4、不能自行清算的事由 公司即使出现了解散事由,也并不必然导致公权力的介入,还必须满足《公司法解释二》第七条规定的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如下事由: a.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b.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c.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因此,股东在申请强制清算公司时,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虽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相应证据材料。 笔者认为,在提供的证据中,应当主要体现出申请人作为股东在组织自行清算过程中作出过合理努力,例如已经根据公司章程履行了召集、通知程序,但是公司其他股东仍然怠于配合成立清算组,或者虽然成立了清算组,其他股东故意拖延清算。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股东在申请强制清算的时候要明确的写出公司的解散的理由是什么。而公司解散包括营业期满或者是按照公司的规章和制度合理的解散。如果是因为被吊销执照或者是被关闭的也要写出来,这关系到能否顺利清算。



相关内容:

·公司破产清算担保的内容
    公司破产清算担保的内容 如果公司即将面临破产,要进行破产的清算,清算和处理公司的债务以及财产。对于公司的债务,公司一定要进行担保,担保债权在破产清偿中对于一般的债权来说,会享有优先受尝的权利。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破产清算担保的具体内容。 一、破产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是怎样的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是怎样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清楚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虽然我国法律中对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作了一些规定,但是关于在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的问题可能还不是很清楚,下面就在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作一个简要的阐述。 一、公司的解散 第一、公司自行解散。公司自行解散是指依据公司或其出资者的意志决定解散公司,具体包括基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解散和基于公司的意思机关...


·单位清算债权债务抵销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单位清算债权债务抵销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抵销权应当满足的条件 抵销,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抵债务的履行。 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法定抵销,指法律规定抵销的条件,具备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抵销的效力。 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顺序细则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顺序细则 一、公司破产清偿顺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


·怎样申请对方破产清算?需要什么条件?
    怎样申请对方破产清算?需要什么条件? 一、债权人的申请资格 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二、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 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 (1...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的时候需要对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的时候需要对公司注销,公司注销需要办理。公司办理注销,一般要求公司提交一些材料,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对注销的股东会议决议书。下面是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的相关内容,请您阅读。 一、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的要点 1、时间、地点、参会股东等常规决议内容; 2、写清楚注销的原因(比如到期了,或者依法如何如何等),并写明全体股东同意; 3、写清楚下一步如何办理,比如清算...


·对破产管理人的异议,该如何重新选择
    对破产管理人的异议,该如何重新选择企业如果申请破产清算的话,此时法院一般是会指定专门的破产管理人的。但实践中有可能对破产管理人产生异议,这个时候允许重新选择。那么对破产管理人的异议,之后该如何重新选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破产管理人的选择《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


·子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
    子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 一、子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1、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


·小型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
    小型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近些年,尤其是国家鼓励创业,各种小型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但是许多小型公司运作几年后依然资不抵债,终究要被市场淘汰,那么这些小型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和大公司比,小型公司申请破产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下面我们将带来将带来内容,请继续阅读。小型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


·破产申请被驳回的原因
    破产申请被驳回的原因要宣告公司破产的前提是因欠债达到了上限,不能再继续运营等情况下,由当事人向相关法院提出的,并且宣告破产,这时如果在申请破产时,被法院驳回,该怎么办呢?那么您知道破产申请被驳回的原因吗?接下来,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进行具体的了解。 一、破产申请被驳回的原因 1、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后,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认为不符合破产条件的,应该依法作...


·企业破产资不抵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企业破产资不抵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企业资不抵债不一定破产清算是怎样规定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首次确立了公司强制清算中的协商机制,主张由清算组与债权人达成协议的方式来解决债务清偿问题。意思自治是民商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全部债权人与清算中公司就债权清偿达成的和解,属于债权人处分民事权利的行为,在不涉及他人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应该认可其效力而不予干涉;其次,不顾当事人自治而强行转向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破产清算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一、破产清算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