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在供房产怎样分割?
一、离婚在供房产怎样分割?(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二)、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按揭房离婚归谁,未偿还的贷款属于房屋的产权人一方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房产分割给一方的,还需要去银行变更贷款人。夫妻离婚时按揭房屋的分割方式有很多种,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夫妻在婚后进行共同还款的话,我们一般都是支持由获得房屋所有权的那一方对另一方进行一定的赔偿。如偿还其还贷部分金额,或者是通过价值评估来对其进行补偿。
相关内容:
·房产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产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子几乎是每个人的奋斗目标,随着我国房价的居高不下,房屋转让过程中,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房屋转让合同,月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才能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讼累。那么房产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帮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签订房产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1、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
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根据我国法...
·一、 家庭房产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 家庭房产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立约人:
王××,男,58岁,×族,××市××区人,退休工人,现住××市××区××胡同××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王××,男,32岁,×族,籍贯、住地同上,系王××之子。
王××,女,24岁,×族,干部,家住××市××区××小区××号。
见证人:赵××,男,50岁,××市人,现住××市××区××胡同××号(与立约人王××...
·离婚房子过户要好久时间办完?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结束婚姻关系时,要就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协商,尤其是房产作为家庭财产中的重要组成,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不论是法院判决还是夫妻协商的方式,当夫妻共同房产最终归属确定后,就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了,那么,离婚房子过户要好久时间办完?
一、房产过户有期限吗
1、协议离婚后房产证过户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证明房屋归属,不过最好尽早办理,防止他人利用房屋犯罪,产生别的民事纠...
·买房不可以贷款可以退房吗
在生活中,面对高房价,许多人无奈地选择则了按揭贷款买房,但有不少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交了定金,或者是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却发现自己不能贷款了,此时购房者就不得不想到了退房。那买房不可以贷款可以退房吗?本文马上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买房不可以贷款可以退房吗
1、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的处理情况
对于已签订认购合同而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打算解除认购合同的购房者而言,主要的...
·北京平谷有两限房吗?
北京平谷有两限房吗?
北京平谷区两限房申请条件是在北京申请两限房,单身须年满30周岁才能申请,已婚家庭无年龄限制,不管你父母户口是否在北京,都不可以带父母,因为现在的政策是:申请人只能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一起申请。
1、申请两限房的条件:
(1)申请人须为具有本市户口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单身家庭申请的,申请人还必须年满30周岁。
(2)本市城八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年收入、住房及总资产净值...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管辖权问题,圈子里也是有分歧的。分歧主要在于,到底这事儿算不算不动产纠纷,又到底交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区)级人民法院管辖,还是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下面,这里就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帮您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从诉讼相关法律考虑
1、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法院管辖...
·有的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可能因为一些原因而不能租住在这个
有的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可能因为一些原因而不能租住在这个地方,但此时又能退租,因此就想将房屋转租出去。但是进行房屋转租是会存在一定法律风险的。那到底房租转租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租转租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承租人租赁房屋6个月以上的,应与出租人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后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
除此可以解除...
·房屋遗嘱不公证可有法律效力?
房屋遗嘱不公证可有法律效力?
一、房屋遗嘱不公证可有法律效力?
可以把遗嘱写成不可更改的,则上任何方式立的遗嘱都可以更改。相比之下公证遗嘱更为权威可信,以其他方式立的遗嘱不能更改公证遗嘱。
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通则与继承法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但是,如果想要更加保险,让那些可能对遗嘱效力提出异议的人无话可说,可...
·温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温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为了城市建设的越来越规范、越来越美好,很多城市都开始对城市的老旧违规建筑进行拆迁,拆迁时会按照相关的法律政策给予拆迁户一定的补偿,补偿的标准每一年都会由当地的拆迁部门针制定,浙江温州相关的拆迁部门,针对经济和房屋拆迁情况,推出了温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
最新温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
·商品房面积不符怎么处理
商品房面积不符怎么处理 一、商品房面积不符怎么处理
根据合同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当购买的商品房面积与当事人所签定的购房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时,既面积多出合同约定或少于合同面积时,应按下列规定与方式处理: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
·农村拆迁安置房能否抵押?
农村拆迁安置房能否抵押?
安置房分为两种,一种是因为市政建设或者是土地开发需要,为了安置被拆迁住户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按照有关规定,这一类房屋,房屋产权归被安置人个人所有。但是一般这类房屋,在五年之内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还有一种安置房对上市交易没有限制,可以自由交易。此类安置房是因房产开发需要等因素而修建的。动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代为安置人购买的商品房。这种情况下,安置房和普通的商品房没有太多的差别,...
·遗嘱房产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遗嘱房产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遗嘱房产和赠与的区别是对象不同,前者对象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后者不一定。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的。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