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诉讼时效中断对于诉讼时效届满情况下的认定有积极的意义,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来进行认定,对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一般是使诉讼时效进行重新计算,使当事人重新获得诉讼时效,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实际来进行处理。



相关内容:

·追讨欠款起诉时要注意什么
    欠债不还可以说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其中有些人是确实不具备还债的能力,但有部分却是恶意不还债,自然在不同的情况下,实际的处理方向也不一样。很多人在追讨欠债的时候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那追讨欠款起诉时要注意什么呢?如果你不了解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内容介绍。一、欠款纠纷该怎么解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借款、欠款事件频繁发生,在还款日到期后,债务人借钱、欠钱不还的现象时有发生。解决此类纠纷的方式有多种...


·债务关系中借条承担人是什么?
    债务关系中借条承担人是什么意思 一、债务关系中借条承担人是什么意思? 借条承担人就是担保人的意思,如果借款人无力还款时,由承担人负责归还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


·公司债权债务范围有哪些
    公司债权债务范围有哪些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展日新月异。随着社会经济市场化步伐的深入,各种公司也越来越多。公司的正常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债权债务的产生,那么公司债权债务范围具体有哪些,为您解答。 一、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


·私人之间的借款是否要约定用途
    在民间借贷中,有的出借人为了防止借款人借钱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导致自己到期无法收回借款,会问借款人一些关于借款用途的问题,但不一定是从法律的角度去考虑的。那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私人之间的借款是否要约定用途,也就是说私人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下文会告诉您。 一、私人之间的借款是否要约定用途 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什么意思
    其实债务债权这种比较常见的民事关系在发生的过程当中,最后还是会因为各种原因进行变换的,可能债务债权在某些特定的因素下会发生概括转移,这里就涉及到了一个法律上的名词叫债务债权的概括转移。概括转移和单纯的权利义务的转移是不一样的,那么,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什么意思? 一、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什么意思?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


·律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怎么进行?
    律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怎么进行?随着我国债券市场规模的扩大,有的公司开始发行非公开的债权,由于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条款可由发行人与投资者通过一对一的谈判协商确定。非公开定向发行信息具有要求较低、注册程序便捷等特点,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内容向您介绍关于律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怎么进行?为规范公司债券的发行、交易或转让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15年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


·分居后债务不知情如何处理
    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由于夫妻感情生活的不和谐,时常会出现夫妻分居的情况。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仍然存在夫妻的共同财产这一问题,对于分居后债务不知情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分居后债务不知情如何处理   处理上述案例纠纷,通常会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1、夫妻双方对各自对外的债务,是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  本案中需要了解的是,夫妻双方不管是在婚姻关系和睦期间还是冷战诉...


·夫妻共同债务中的自由裁量权是由谁行使?
    夫妻共同债务中的自由裁量权是由谁行使? 一、夫妻共同债务中的自由裁量权是由谁行使? 自由裁量权,是指税务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事实要件确定的情况下,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权力,其实质是行政机关依据一定的制度标准和价值取向进行行为选择的一个过程。 二、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


·借条后面加东西有一方不知道
    借条后面加东西有一方不知道有效吗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方找人模仿你的笔迹,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而对于借款本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故本金部分是有效的。二、条的有效期有多长时间要看借条写的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如果写明还款时间,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


·起诉无还款时间的借条的有效期为几年?
    起诉无还款时间的借条的有效期为几年? 一、起诉无还款时间的借条的有效期为几年? 起诉无还款的借条一般有效期就是为三年;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


·企业之间允许相互借款吗
    企业之间允许相互借款吗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


·治安处罚故意伤害条款时什么?
    治安处罚故意伤害条款时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