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需要给财务吗 采购合同需要给财务。财务人员应对与违约条款特别予以关注,因为合同的后续管理和实施都需要财务的监控,稍有不慎可能陷于被动。财务做账可以不附购销合同,但要把与这项业务相关的发票、入库单(或出库单)、支票存根(或汇款单)、存款进账单作为原始凭证入账。《刑法》第163条第2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公司、企...
·重大误解合同撤销诉讼可以吗 重大误解合同撤销诉讼可以吗 一、重大误解合同撤销诉讼可以吗? 是可以的; 首先,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可以行使撤销权; 其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存在合同约定管辖的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之诉或请求; 再次,注意诉讼时效: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最后, 当事人自重大误解(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主合同只有在满足了《合同法》中规定的条件后才能生效,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要是导致了主合同无效的话,那么此时对于主合同的担保合同来讲是否还有效呢?我们在下文中告诉你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 一、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主体效力如何?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主体效力如何?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主体效力如何?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效力有以下两种: 第一,如果是涉及人身方面的合同,比如劳务,技术入伙等合同,因为合同当事人死亡,该合同无法举行那么合同终止; 第二,普通的合同如果当事人死亡,可以由死者的继承人表明是否需要继续履行该合同内容,争取其继承人的意见后确定合同的效力。 我国法律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
·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1、投保人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 2、投保自由退保也自由。 3、10天犹豫期退保没有经济损失。 4、过了犹豫期退保只是退保保单的现金价值。保单的现金价值就是扣除保障成本和保险公司运作费用后的余额。 二、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 1、《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根据...
·合同解除属于民事纠纷吗 合同解除属于民事纠纷吗 一、合同解除属于民事纠纷吗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 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提出可以吗?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提出可以吗?是可以随时辞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的自由行为;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3、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4...
·合同履行的情况承诺书怎么写?合同履行有哪些情况? 合同履行的情况承诺书怎么写?合同履行有哪些情况? 一、合同履行情况承诺书范文: 合同履行情况承诺书 甲方:z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与广东省、z市的地方法规不相抵触的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条件下,签订本承诺书。 第二条、培训承诺期限 自本承诺书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本承诺期满为止。 第三条、培训费用的支付 1、培训费用是指有支付凭...
·定金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定金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现在买房或买车或者是买其他贵重物品时有可能会面临下定的问题,下定也就是交定金,有时还需要签订定金合同,只是很多人不知道定金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也不知道自己签订的定金合同是否成立,那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呢?下文会一一的告诉您。 一、定金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般说来,定金合同中应当包括以下三项主要内容: 1、定金的交付期限 定金的交付期限可以是主合同履行期限前的任一时...
·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风险怎么预防 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风险怎么预防 一、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风险怎么预防 首先要注意审查对方作为合同一方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避免产生无效合同。 其次合同的内容要明确合法,严谨周密。在内容上,对于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要有明确约定,何种规格、功能,适用何种质量标准,欲达到何种使用效果,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交货地点和期限,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继续履行还是损害赔偿,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违约责任等;在...
·一、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吗? 一、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吗?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才有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本案不存在出租...
·合同法六十二条有什么规定? 合同法六十二条有什么规定? 一、合同法第六十二条有哪些内容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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