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法院能否拍卖夫妻共同财产按实际情况

法院能否拍卖夫妻共同财产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法院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按法律规定将房产拍卖来偿还债务。另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一方有债务,另一方也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离婚时分割财产,首先要分清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然后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分割,在此期间,一方为达到多占财产的目的,有可能把本应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采用隐藏、隐瞒等手段,以逃避分割。如在离婚期间另一方发现对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可要求对其财产进行分割,但有时由于种种原因,另一方也许在离婚后才会发现一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此时,另一方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再次分割被隐瞒的财产,当然提起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应遵守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为当事人发现该隐瞒的财产次日计算两年内。而且,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该财产的,法院可依法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判决可以少分或不分。很多人认为,在一方欠债的情况下,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法院拍卖夫妻共同财产是可行的。但要是一方的欠债只是个人债务的话,这个时候再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就不合理了。但其实,对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也是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从这点上来看,其实也是能够拍卖夫妻共同财产的。



相关内容:

·夫妻离婚后对方不探望孩子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对方不探望孩子怎么办?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该条法律中规定的“探望权”,又称探视权、会面交往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定期或不定期看望子女并与之交往的权利。所谓探望,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或者短期的一起共同生活;也包括交往,如互通电话、一同游公园、赠送礼物等...


·一、再婚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一、再婚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二)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


·一、离婚精神赔偿费怎么计算?
    一、离婚精神赔偿费怎么计算? 离婚精神赔偿费的计算应当由双方协商决定,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超过5万。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


·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要赔偿对方
    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要赔偿对方 一、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要赔偿对方? 提出离婚的一方一般不需要赔偿对方,离婚赔偿是有法定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


·结婚几年算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
    结婚几年算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说法是有来源的,在1993年时,最高法曾有过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少人仍有着这种旧观念。但要注意的是,如今这条规定早已经...


·离婚协议法律规定有哪些?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可以协议离婚,这是法治社会婚姻关系处理的重大进步。协议里可以写明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协议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规定双方的义务。那么,离婚协议法律规定有哪些? 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对于离婚协议的法律规定 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每个地区有关社会抚养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山东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17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同时还规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相信大多数还不是很了解,那么,下面就跟随我们来具体了解,山东省社会抚养费2017年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2017年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2017年1月22日修订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十六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二、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多少钱?
    在离婚的过程中,会因为各种原因造成夫妻的不合以及冲突。离婚有两种,一种是协商离婚,另一种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一个对于夫妻一方相对公平的过程,也是解决夫妻财产或其他冲突的较为好的方法。那么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多少钱呢?一般情况下,是根据案情以及财产的多少来判定诉讼费用。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起诉离婚的流程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


·夫妻双方都健在如何立遗嘱?
    夫妻双方都健在如何立遗嘱? 一、夫妻双方都健在如何立遗嘱? 夫妻双方都健在需要双方签字来进行遗嘱的确立,毕竟它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遗 嘱 立遗嘱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国长沙起诉离婚多少钱
    当今时代人们的自我维权意识已经越来越强,在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选择离婚的话,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诉讼离婚需要花费多少钱?因为各地的经济水平发展不一样,所以在诉讼离婚的收费标准上也不一样。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我国长沙起诉离婚多少钱的问题。 一、律师费 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 二、我国长沙起诉离婚多少钱?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


·新婚姻法关于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关于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有业内人士称,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投保的,保单的现金价值与分红属于双方共有财产,离婚时,投保人有权要求与被保险人分享保单现金价值。但婚前某一方单独购买的保险产品,婚后若持续缴费,离婚后该保险产品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而对于“爱情保险”,夫妻离异后保单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