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的条件包括: 贷款买房的条件包括: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担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住身份证明;2、交齐首期购房款;3、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款付息的能力;4、申请贷款时,购房者有不低于购房价款20%的自有资金;5、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6、所购房产的产权明晰,符合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7、所购的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8、贷款...
·一房多卖谁能拿到房子? 一房多卖谁能拿到房子? 《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要房子,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该按照以下顺序处理: 如果卖家给一方办理了过户,另一方没有办理过户的...
·一、执行异议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怎么处理? 一、执行异议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怎么处理?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案外人(执行程序以外的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目的在于保护案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纠正已经生效执行文书的错误。异议应当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提出,并说明理由,提供证据。执行人员收到执行异议之后,...
·农村房屋买卖 效力该如何认定? 由于社会经济的稳步增长,使得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更多的人愿意居住到农村去。这就导致了农村的房屋开始变得紧俏起来,也让房屋买卖的现象变得非常的普遍。但是由于农村房屋属于小产权房,而且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所以在农村房屋买卖的背后存在着非常多的纠纷的问题。那么农村房屋买卖 效力该如何认定呢?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目前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但是,农村房屋的买卖...
·离婚后房产可以不分割么? 离婚后房产可以不分割么?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时,双方或一方不想进行分割房产,则只需要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不分割房产即可。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婚前买房离...
·房产中介有哪些欺诈行为 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您是买卖二手房,还是租房,或多或少会与房产中打交道,不论您是否遇到房产中介的欺诈行为,但至少听说过房产“黑中介”。那房产中介有哪些欺诈行为,也就是说房产中介欺诈行为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产中介有哪些欺诈行为 房产中介欺诈的常用方式有以下这些: 1、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 2、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
·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 房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在以前的法律规定中是比较模糊单一的,以致在离婚的时候会经常出现夫妻双方为了房产扯皮的情形,现在新的民法典有了较为严格的规定,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 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1、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
·昆山市商品房购销合同范本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昆山市商品房购销合同范本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一、昆山市商品房购销合同范本包含的内容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 (一)当事人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买受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予以注明。如为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
·天津房产继承公证规定是什么? 天津房产继承公证规定是什么?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公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到公证部门签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
·财产保全的房子能卖吗? 财产保全的房子能卖吗?房子被保全的,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必须解除保全,才能买卖。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
·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怎样办理 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怎样办理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
·购房违约金起诉时效三年吗? 购房违约金起诉时效三年吗?当事人请求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从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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