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签订合同后交由分公司做可以吗?

公司签订合同后交由分公司做可以吗?总公司订立合同之后可以授权分公司履行。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什么?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三、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是什么?1.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2.联系与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担相应的业务,但是需要在分公司设立地的工商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设立,分公司才能进行合法的经济活动,与分公司相比,子公司就是独立额企业法人,其一经设立即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可以对外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以及独立承担责任。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误工费没有银行流水怎么办
    交通事故误工费没有银行流水怎么办有工资收入证明就可以。误工费,有收入的,按实际收入减少的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不能举证该数据的,可参照诉讼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没有银行流水就不给误工费可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诉讼。二、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误工费1、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损害,一般当事人可以索要误工费。(1)当事人在劳动年龄,实际上...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 公司之间或者公司内部有时候出于各种原因会出现转让股权给受让人从而将财产转让给受让人的现象。当发生转让股权这种事情的时候,有一个需要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就是,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来进行详细的解答。 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不过具体的税费规定是不同的,一般分为两种: 1、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


·五险一金最迟什么时候开始交
    一、社保什么时候交?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构成要件有: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构成要件有: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3、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过失: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心理上存在着过失,即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应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知道违章行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却轻信能够避免。如果当事人存在着故意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书证还是物证?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确认后双方的责任后,写清责任双方的违章处罚和责任赔偿,然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签字的交通事故责任书,可以在进行交通事故诉讼时作为证据之一,但是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属于何种证据一直处于争论中,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讲,您一直争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书证还是物证? 一、从书证的形成时间来看 1、书证通常是在案件或纠纷发生之前就已经形成,如借条、合同、遗嘱、营业执照等,它们在诉讼...


·吉林五险一金从什么时候开始交?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您不光是重视现在,更注重对未来生活的保障问题,所以,您对社保的关注度也是越来越高,而且每个地区的社保政策都有略微的差异。那么,关于吉林五险一金从什么时候开始交的具体内容,下面就有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吧。 一、吉林五险一金计提比例 1、对新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在原计发标准上增加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其中:累计缴费年限21-25年部分,...


·如果单位员工车祸可以辞退吗
    如果单位员工车祸可以辞退吗?1、车祸误工期间是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的,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2、原劳动部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定了不同的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医疗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


·交通事故处理一般10-15个工作日出结果
    交通事故处理一般10-15个工作日出结果。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出医疗费怎么办?
    日常生活中,人们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时,交通事故责任方应该主动承担起赔偿义务,支付医药费、护理费等。有些特殊情况,责任方拒绝承担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出医疗费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大致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出医疗费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不能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受害人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起诉时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一、醉驾摩托车100如何进行处罚?
    一、醉驾摩托车100如何进行处罚?醉驾摩托车100按照危险驾驶罪进行处罚,驾摩托车被血检80以上,会被判危险驾驶罪。醉酒驾车如何判断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


·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属于刑事犯罪吗
    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属于刑事犯罪吗?只有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下逃逸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的,不需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


·没有能力交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所谓的社会抚养费指的是父母双反违反了我国的生育政策,例如未经过批准生育二胎而需要缴纳的费用,也称为罚款。如果没有能力交社会抚养费怎么办?如果没有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我国是有相关规定的。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无力缴纳社会抚养费怎么解决 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对于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提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