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事检察建议和抗诉的区别

一、刑事检察建议和抗诉的区别是什么1.提出方式不同:检察建议,由各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提出机关即检察机关没有审级限制,基层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向被监督的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是“以上抗下”模式。基层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权,经过等层级审批与流转才能实现检察监督作用。2.审查期限不同:检察建议的审查期限,人民法院收到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后,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3.法律效力不同: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一种建议,需经同级人民法院审查才能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再审事由的则启动再审程序,反之,则不予启动再审程序。提出检察建议的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不予再审的决定不当的,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因此,再审检察建议是一种“柔性监督”。抗诉,则必然导致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是一种“刚性监督”。二、检查建议的有关法律规定民诉法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同时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其基本精神体现在以下方面:赋予了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的权利。民诉法第209条第1款明确规定当事人有申请检察监督的诉讼权利。当事人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由当事人自主支配、自由处分,是与起诉权、上诉权、申请再审权一样的诉讼权利。检察机关对于当事人的申请必须依法受理、依法审查、依法决定,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进一步明确了对监督申请的审查期限。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后,法院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再审的裁定,之后再按照审限规定作出再审裁判。同样作为诉讼权利,申请检察监督权也应引起相同的法律后果,即检察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相应的决定。因此,民诉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受理当事人监督申请后,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支持其监督申请的决定。这一规定既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也有利于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刑事抗诉一般都是由检察院进行受理的,但是如果程序上并没有任何的错误,并且是已经判定结束的案件,那么检察院也是不接受受理的,不过不受理的时候,一定要注明不受理的原因。在很多时候就是因为检察院的检查建议使得很多案子直接就起死回生了。



相关内容:

·未成年犯罪是送去哪里?
    近年来媒体曝光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并不在少数,虽然在刑罚方面对于未成年人会有所减轻,但是这并不是未成年人犯罪逃脱刑罚的依据。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当未成年人的行为触及律法规定时并不会送到监狱服刑。那么未成年犯罪是送去哪里呢? 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 一、执行未成年人犯罪刑罚的法律规定 1、《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   罪犯被...


·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的区别是什么
    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的区别是什么 一、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的区别是什么? 1、功能不同 定罪情节的主要功能是区别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的界限:量刑情节的功能则是在定罪的前提下,并在相应法定刑的范围内或基础上决定从宽从严处罚或免除处罚。 2、构成内容不同: 定罪情节以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为基础,是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事实情况;而量刑情节是从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以外影响刑罚轻重及免除...


·刑事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金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金规定是按照我们国家赔偿法当中所作出的规定。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国家统计局2020年5月15日公布,201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为90501元;日平均工资为346.75元。《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


·组织越狱罪的认定有哪些规定?
    被关押服刑的犯罪分子,理应好好改造、安心服刑,用真心悔改和实际行动来救赎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行,但有些犯罪分子不思悔改,在监狱服刑期间依然想通过越狱这种非正常手段获取自由,面对他们的将是更加严厉的法律惩处,尤其是为首的组织者,那么,组织越狱罪的认定有哪些具体规定呢? (一)本罪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侵犯的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监狱、劳改队、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任务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为了保证监管场所的正...


·怎么对虚报注册资本罪量刑处罚
    在设立公司的时候需要认缴一定的资本,同时也要专门的机构作出验资才行。但现实中却出现了虚报注册资本的情况,而此时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为犯罪,即《刑法》中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那我国是怎么对虚报注册资本罪量刑处罚的呢?请通过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虚报注册资本罪 (一)虚报注册资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别虚报注册资本罪与非罪的界限,首先应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虚报注册资本的犯罪故意,同时还...


·大股东刑事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大股东刑事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大股东刑事责任认定的规定是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在资本市场上,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案件时有发生,如何认定他们的刑事责任,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都存在重大分歧,数罪并罚和一罪单罚是其中的两种主要观点。罪刑法定原则是正确处理该类案件的标尺,在此前提下,贯彻刑法的谦抑精神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才能真正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首先,股东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他(它)...


·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


·刑法将故意犯罪形态分为几种?
    看一个人是否犯罪并接受何种制裁是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研究判断的,违法事实发生的不同阶段会对行为人的量刑直接产生影响。法律术语将这些阶段称之为犯罪形态,每一种犯罪形态都会由特定的处罚标准。那么,刑法将故意犯罪形态分为几种? 一、刑法将故意犯罪形态分为几种? 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生、发展和完成的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形态。从阶段到形态理论上措辞的变化。本章是犯罪构成...


·包庇罪该怎样认定,如何认定包庇罪
    包庇罪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犯罪,但很多人因为不了解包庇会造成犯罪,因而可能自己犯罪了自己却不知道。而在认定犯罪的时候,就需要对包庇罪做出认定。那么您知道包庇罪该怎样认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包庇罪该如何认定?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关于包庇罪的认定主要从已下几个要点来讲: (一)本罪与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 窝藏、包...


·刑事诉讼法电子证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许多电子产品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这些电子产品不仅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方便,而且对于法律也有着重要的作用。比如说电子证据,很多人可能对于电子证据并不是十分的了解,比如说刑事诉讼法电子证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电子证据的定义 电子证据本质上是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子数据。狭义的电子证据,是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


·刑事欺骗他人吸毒罪怎么量刑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以引诱、教唆、欺骗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行为是以引诱、教唆、欺骗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三种情形:(1)引诱他人吸毒。这里的引诱,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含有毒品的物品让他人吸食,或者以向他人进行鼓动等方法,勾引、诱使、拉拢本无吸毒意愿的人吸毒。(...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怎么判?
    许多人因为某种意义的关系需要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也许他们认为这只是一种作假的行为,但是其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已经无形的触犯到我国刑法的规定了,因此您都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怎么判?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什么 (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概念 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