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未造成伤残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未造成伤残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未造成伤残的处理方式一般是支付经济赔偿金,发生交通事故严重一点的会造成人员的伤亡,轻一点的是未导致伤残。无论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根据相关法律程序都是要进行相应的赔偿的,而且保险公司需要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作出赔偿。

交强险保险条款第6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上述规定中的人身伤亡,应当包括伤害和死亡两种情况,而伤害又包括不构成残疾的一般伤害和构成残疾的伤害两种情况。从该保险条款第8条第2款规定来看,护理费、住宿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并不是死亡和残疾的专有赔偿项目,不构成残疾的一般伤害也有这些项目需要赔偿。

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算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是受害者并没有致残,此时虽然并不能获得残疾赔偿金,但是由于受害者是处于受伤的状态,故此肇事者或者是与肇事者有投保关系的保险公司,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具体的肇事赔偿金,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








相关内容:

·商业车险赔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商业车险赔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商业车险赔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损失500元以下最好别报保险 500元以下能修的就自己修不必报案走保险,因为只要出险报案,无论大小就算一次事故,而且出险达到一定次数,保费上浮甚至会遭到拒保。比如出现剐蹭事故不严重,修车费用还不到300元,如果自己车的修理费用也只需300元左右。而购买的是7000元的全险,今年已经发生两次理赔,如果第三次理赔,明年保费将上涨...


·交通事故的发生会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事件
    交通事故的发生会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事件也很多。很多时候双方会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产生异议而导致矛盾,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更改?哪些人可以提出复核?我们就此收集了一些这方面的资料,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更改? 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书只有在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


·商业车险重新买能获得更多赔偿吗?
    车主出于对自身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保障,除了购买交通强制险以外,还会购买商业险,加强应对各种交通事故风险的保障。但是一般来说商业车险一辆车只能购买一份,如果重新购买或者重复购买,能够起到其它的作用吗?本文本站的我们就针对“商业车险重新买能获得更多赔偿吗?”这一问题给您进行解答。 商业车险重新买能获得更多赔偿吗? 一、商业车险买过之后能重复买吗 交织险每量汽车只能购买一份,是不能重复购买的,商业车...


·一、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能自己申请么?
    一、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能自己申请么? 可以由个人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 (1)受伤鉴定委托书; (2) 病历: ①门诊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②住院病史:入院记录(大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由医院盖章,多次住院要有对应的盖章; ③光片、C片、片、其它主要辅助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和受伤部位的近期复查资料; ④治疗费用清单原件(医疗费合理性审查案)...


·一、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二人伤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二人伤怎么办? 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二人伤肇事者会受到刑事处罚,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此时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作出赔偿,就包括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其中,自然是造成人员死亡是最严重的,甚至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过也不会免除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


·当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
    当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无法解决并且不适合我们自己解决的时候,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通过司法鉴定来证明案件,但是进行司法鉴定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的,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应该由谁出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谁出:鉴定之前应当与对方沟通鉴定的必要性与支付比例,最终应该是对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支付。 申请司法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


·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当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的诉
    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当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使当事人的权益获得最大限度的保障,让人民法院在审判中能够更加的有效率。下面我们就来给您说说在交通事故诉讼案例中的赔偿纠纷需当事人提交以下几则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相关证件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


·躲车发生事故谁的责任?
    躲车发生事故谁的责任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驾驶者在紧急状态下避险造成交通事故的,事故的责任应该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避险人不需要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二、因车辆故...


·刑事抗诉提交的材料都有哪些
    一、刑事抗诉提交的材料都有哪些向检察相关申请抗诉时,应该提交抗诉申请书、抗诉的证据、法院判决书等的材料,提交时可以由本人提交,也可以由委托人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申请抗诉应提交以下...


·税收事关国家的经济发展。在日常生活中,交税纳税也是我们每个公
    税收事关国家的经济发展。在日常生活中,交税纳税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自己房屋对外租赁进行使用以后,也是需要向国家缴纳税款的。对于个人房屋租赁 发票税点怎么算的问题,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这一问题,详细的为您进行介绍。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


·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怎么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
    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怎么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为起算点,以实际交房日为止算点。关于违约金的起算点问题,应认为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日为违约金的起算点,即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之次日开始计算违约金。这里存在三种情况:1、如果出卖人尚不具备交房条件而提前交付房屋,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其民事责任也由出卖人承担;2、如果在约定的交房日后,仍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更应由出卖人逾期交房责任;3、如果出卖人虽不具...


·车祸保险赔偿误工费吗?
    车祸保险赔偿误工费吗?车祸保险赔偿误工费,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