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因为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的情况,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很多公司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公司在合同中设置一些陷阱来使得公司获得更大的利益,有时候这些劳动合同是不生效的,那么对于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 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
一份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一)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
行为能力是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有法律上认可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一个10岁的小孩不具备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因为法律上认为一个10岁的小孩根本不能够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含义。通常,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的。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
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所谓强制性规定就是当事人不能约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办的权利义务。如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该条款将视为无效。
(三)劳动合同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
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二、劳动法中关于签订合同的规定
劳动法规定用工单位要在与员工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1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每月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的内容至少要包括:工资、工作内容、各种福利及社会保障、合同期限、劳动纠纷的解决及劳动仲裁等。
三、详细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生效必须要满足文中给您整理的三个条件,首先签订合同的双方是需要具备法定的资格的,另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内容必须合理合法,最后劳动合同签订时,合同中的内容必须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一致的意见,否则合同也是无效的,如果因为劳动合同签订发生了一些法律纠纷可以请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看完上述的内容后,相信您已经知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了吧,如果您想了解
相关内容: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文
    如果劳动者被迫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解除的话,那么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就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交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再无劳动关系,也可作为领取用人单位解雇赔偿的凭证。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提供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文一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文 ______________: 因贵单位对本人存在如下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放弃工伤认定申请书如何书写?
    在人们的劳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都可能会出现工伤事故,对于发生的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遭遇工伤的人员协商一致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赔偿就可以要求员工写放弃工伤认定申请书,以此避免员工获得双重赔偿。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放弃工伤认定申请书如何书写 主要内容写清楚:本人自愿放弃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权利,愿意与单位协商处理本人的工伤赔偿事宜,此协...


·劳动合同签3年违约金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签3年违约金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出院多久去做工伤认定
    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


·劳动合同没解除不能进别的工作吗?
    劳动合同没解除不能进别的工作吗? 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而新单位也会因为你隐瞒已有劳动关系构成欺诈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


·光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光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工程的承包也越来越多,可是随之带来的危险程度也逐渐加大,所以当我们承包工程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认真,不能疏忽任何一个细节,以免造成危险的后果,当我们承包光纤工程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我们给您讲一讲关于光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的有关事项。 一、签署合同 合同编号: 光缆施放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地: 签订时间: ...


·哪些工作都有高温费呢?
    劳动者在辛勤工作的同时,会享受到各种福利待遇,比如休假、社保公积金及其它福利津贴等。在夏天高温天气,很多企业会给劳动者发放一笔高温费。一笔都是按照月度发放的,每月大概在几百元左右。那么哪些工作都有高温费呢?下面我们也给您具体介绍下这个问题。 一、哪些工作都有高温费呢?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


·知识产权工资待遇如何?
    一般情况下,一个企业的工资待遇和当地经济发展的水平息息相关。而人们在找工作的时候,考虑的因素也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工资待遇。因此,一个岗位的薪资待遇是它吸引人们选择的一个重要原因。知识产权工作在近年来十分火热,那么知识产权工资待遇如何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知识产权工资待遇如何?月均薪资¥4804,取自1067份样本,可信度较高。某些岗位的薪酬与工作经验并无直接关系,如销售类岗位。同时...


·可否以员工借高利贷辞退合法吗
    可否以员工借高利贷辞退合法吗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涨误工费的涨了,是怎么计算的
    涨误工费的涨了,是怎么计算的 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误工费赔偿标准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2018是怎么样的?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2018是怎么样的?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


·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 ?
    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 ? ? ? ? ? ?损害赔偿律师 ? ? ? ? ? ?婚姻家庭律师 ? ? ? ? ? ?劳动工伤律师 ? ? ? ? ? ?债权债务律师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所涉及的资料较多,如果不合理管理,不仅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而且可能给施工方造成麻烦。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该规程作为建筑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