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先减后并计算是怎么样的? 数罪并罚先减后并计算是怎么样的?“先减后并”实际是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情形。减的当然是刑期,并的也是刑期,只是各有所指。以你提供例子:先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7年,然后把(12-7)剩余的5年刑期与新判的刑期5年归并,并的是两个剩余及新判刑期,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原则数罪并罚决定最终刑期。《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
·监护人失职刑法的规定如果监护人因为严重过失 监护人失职刑法的规定如果监护人因为严重过失,造成未成年人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涉及的罪名可能会包括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等。而这类案件处理起来比较棘手,主要是法官对于“情”和“理”的考量需要更加慎重。这种案件中,孩子的身体遭受重伤甚至死亡,对于其监护人来说已经是一个重大的打击。特别是在孩子受伤的情况下,对其监护人判处刑期较长的实刑的话,也不利于保障孩子的后续治疗和起居...
·抗税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抗税罪如何构成 抗税行为,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由于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缴纳应纳税款,必然同时侵犯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这些都是属于法律规定的抗税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为您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一、哪些属于抗税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侵犯了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其犯罪对象,包括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及依...
·对罪犯判处缓刑还需要坐牢吗? 有不少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往往都希望法官可以判处缓刑,这样就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的主刑了,但如果同时判了附加刑的话,则此时附加刑仍旧是要被执行的。那一般对罪犯判处缓刑还需要坐牢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
·如何对职务侵占罪主体进行认定 任何一起犯罪都是由具体的主体来实施的,当然对于某些比较特殊的犯罪,法律上面要求的犯罪主体也是比较特殊的。在审查犯罪之前,需要先对犯罪主体进行认定。那么对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来讲,实践中该如何认定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简要介绍一下吧。 一、如何对职务侵占罪主体进行认定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
·受贿罪立案量刑标准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
·适用缓刑的对象都有哪些 适用缓刑的对象都有哪些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另外,该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的关键是该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只有不予关押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会,即...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法条及司法解释有哪些条件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法条及司法解释是什么[刑法条文]第一百三十八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关法律]《教育法》第七十三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吗 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人,在侦查阶段一般是会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此时如果满足了取保候审条件的话,就能获得取保批准。那么日后被判刑的时候,寻衅滋事犯罪是否能判缓刑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 一、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吗 我国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
·犯罪嫌疑人贩毒40克冰毒怎么判刑 犯罪嫌疑人贩毒40克冰毒怎么判刑 一、犯罪嫌疑人贩毒40克冰毒怎么判刑? 贩毒40克冰毒的量刑标准是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百四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七克以上不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2、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 3、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燃气设备是指生产、储存、输送诸如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天燃气等燃气的各种机器或设施。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巨大,为刑法所严厉打击。为此我国将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在达到一定程度之后规定为犯罪。那您知道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一)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概念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
·共同犯罪中主犯刑事责任如何 我国要求构成共同犯罪的,至少要是三人以上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而此时,在共同犯罪中由于每个人所起的作用不同,因此需要严格区分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身份不同最后承担的责任也就不同。那么共同犯罪中主犯刑事责任如何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介绍。一、什么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换言之,主犯就是在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根据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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