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犯罪中止刑事处罚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刑事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其三,明确对中止犯的处罚关键看是否造成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犯罪中止有两种结果:没有造成损害或是造成了损害。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结果分别制定了处罚原则,即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换言之,是否造成损害,不是构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处罚中止犯的量刑因素。二、犯罪中止认定要注意什么1、在进行了犯罪准备,而后放弃了着手实行的,应当认定为中止犯。例如,甲某准备了毒药杀害其夫,因为害怕而没有敢下毒,后来放弃杀人念头,把毒药扔掉。因为尚未着手就自动放弃犯罪,属于在预备过程的中止。2、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在进行了犯罪准备,没有着手实行的情况下,因为情况有变,主动撤退,但未放弃犯罪意图的,不是中止。例如甲乙二人预谋盗窃某银行,在白天“踩点”之后,晚上前来行动。发现银行有很多人在加班,不便下手,便撤走打算改日再来行窃。这属于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因为犯罪人遭遇到意志以外的原因,并未放弃犯罪意图。应当认定为犯罪预备。再例如,律考试题:甲某携匕首赴乙家杀乙途中,因肚子疼痛难忍而回家,属于犯罪撤退,成立预备犯。3、即使客观上不能完成犯罪,但自认为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的,也是自动中止。例如甲某使用过期失效的农药(本人不知过期失效)投放到乙某杯中,意图杀乙。后改主意,在乙某喝水之前将杯中水倒掉。虽然因为农药已经失效,客观上不可能完成犯罪(杀害乙某),但甲某并不知道,在自认为能完成犯罪的情况下放弃犯罪的,可成立犯罪中止。4、在客观上能够完成犯罪,但行为人自认为出现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而撤离的,属于犯罪撤退,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状态在犯罪行为着手的前后阶段都是有可能出现的,由于此时行为人主动的放弃了犯罪,并且还有可能出现有效防止损害结果发生的情况,所以在成立中止犯的时候,往往对其的处罚也是不会太重的。结合刑法中的规定来看,根据是否有效防止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应当对中止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相关内容:

·犯罪未遂的特征是什么 成立犯罪未遂的条件有哪些
    犯罪未遂属于刑事犯罪的一种形态,此时对比犯罪既遂,情节自然是要轻一些的,而最终的结果可能也不会那么严重,因而在对犯罪未遂作出处罚的时候,自然就是比较轻的。法律中规定犯罪未遂的特征与犯罪既遂不同,那到底这个特征是怎样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


·滑县网络诈骗判刑标准是什么
    滑县网络诈骗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法院对于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认定标准(一)本罪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嫌疑人不认罪是不可能取保吗?
    在这个形形色色充满着许多诱惑的世界,很多人对待新鲜的事物都难以抵挡自己的好奇心,总是想着天下掉馅饼的事,游走在法律的边缘。终有一天会被法律所惩罚,即便犯罪嫌疑人被抓之后还是会想尽各种办法逃脱不认罪,那么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是不可能取保吗?法律对于这方面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嫌疑人不认罪是不可能取保吗?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


·关于厦门盗窃罪要判多久?
    盗窃行为如果数额没有达到2000的不构成犯罪属于行政类案件,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一般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但是达到了2000就构成犯罪。那么关于厦门盗窃罪要判多久?一般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型,还有罚金,拘役管制等。 第264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有权提起刑事自诉的主体有哪些
    有权提起刑事自诉的主体有哪些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


·行政拘留十五天怎样可提前出来?
    一.行政拘留十五天怎样可提前出来?根据法律规定,被处罚人在行政拘留执行期间,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将申请转交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是否批准由公安机关根据法定条件决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第一百九十六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


·职务侵占罪 侵占时间对量刑有什么影响?
    很多人会因为职务的便利而将单位的财物进行非法占有,但是这种行为会构成职务侵占罪,可是很多人还不清楚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法律规定,并且职务侵占罪中关于侵占时间的长短对量刑的影响,在下文中我们将为你解答这些疑问。 一、职务侵占罪中侵占时间对量刑的影响 职务侵占罪中对单位财务侵占时间越长对量刑越不利,尽早返还在量刑时会有相应的考量。 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条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


·刑诉法第四十九的法条是什么
    相信我国公民对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并不陌生,刑事诉讼法又叫刑诉法。刑诉法当中的主要内容都是用来服务于刑事案件审判的,整体来说刑事诉讼法在司法建设当中还是会经常用到的一道程序法。不过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法条规定的内容是非常多的,在下文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刑诉法第四十九的法条是什么? 一、刑诉法第四十九的法条是什么? 第四十九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


·犯罪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是什么
    犯罪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是什么 一、犯罪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是什么 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 1、意识因素 这是指行为对事物及其性质的认识和分辨情况。 (1)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及其结果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或者说对与犯罪客体有关的事实及性质的认识。 (2)行为人对犯罪的基本事实情况的认识,或者说对犯罪客观方面有关的事实的认识。行为人对犯罪基本事实情况的认...


·抢劫罪怎么认定,如何认定抢劫犯罪
    对抢劫罪进行认定,是定罪之前很重要的一步。经过认定,如果属于抢劫犯罪的话,那么就会按照《刑法》中对抢劫罪的量刑作出处罚。那您知道这个抢劫罪怎么认定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抢劫罪怎么认定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


·关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如何认定
    关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如何认定关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五)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