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存单质押贷款质押多少,相关内容有哪些

存单质押贷款质押多少,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二、贷款期限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如有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办理自动转存的存单视自动转存期限长短确定。

三、贷款金额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为人民币1000元;贷款质押率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9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

四、申请资料

1、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申请表;

2、出示借款人、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3、银行有效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原件;

4、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

五、办理流程

申请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为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须提交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文件;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持有中国银行开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期本外币储蓄存单,定期一本通存折;

4、申请人持非本人名下存单,还应出示存单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单所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

5、持外币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须持本人名下存单;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贷款发放

贷款到期后,可用现金或在银行的存款偿还贷款本息。经银行同意,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本息,提前还款按原借贷双方签定的质押贷款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息。

七、贷款展期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一般不得展期。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影响如期还贷的可给予展期。每笔贷款只限展期一次,且不得超过存单到期日。

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了解了,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并且对存单质押贷款质押多少也有所了解
相关内容:

·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如何处理
    借款要约定一定的利息是符合道德、法律的要求的,但在实践中,也有不少债权人碍于情面,会选择口头表述,而不是将该利息约定书面表达出来,以致给自己带来了纠纷。那么,实践中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如何处理呢,换句话讲,借款双方忘了约定利息咋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如何处理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人家欠钱死赖不还钱怎么办?
    人家欠钱死赖不还钱怎么办?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判决依据是什么?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判决依据是什么?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有: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一方因个人从事赌博、吸毒等活动欠下的债务等。二、什么是夫妻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


·别人欠我2000块钱法院立案吗
    别人欠我2020块钱法院立案吗?这是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赔偿的。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


·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一、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的生活所产生的,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借钱,并不是说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而是花在了夫妻双方身上,因此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您不妨把夫妻双方想象成捆绑在一起的两个人,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即是丈夫,也是妻子。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债权人怎样才能通过诉讼讨债
    债权人怎样才能通过诉讼讨债在欠债人不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向欠债人讨债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诉讼讨债是最后的选择,也是最为有效的讨债方式。那么,债权人怎样才能通过诉讼讨债呢?诉讼也就是打官司,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那么债权人通过诉讼讨债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权人怎样才能通过诉讼讨债 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


·婚内一方有债务离婚怎么办
    婚内一方有债务离婚怎么办 一、婚内一方有债务离婚怎么办 婚内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婚内个人债务主要包括: (一)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 (二)婚后一方经营自己个人财产,其收入归个人所有,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擅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


·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属于特殊主体,即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或从事公务的人员。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挪用公款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要可以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这里的“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


·公司债券利息由谁确定
    公司债券利息由谁确定 (1)预期企业经济效益 预期的企业经济效益就是指企业用发行债券的收入进行投资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这一经济效益必须经过严密的科学的测算,并且要考虑企业产品成本、价格的升降变化幅度。要根据各种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作出合理的留有余地的效益测算。如果经济效益好,债券利率可能适当高一些。 (2)债券期限 债券都是有期限的,期限长短是确定债券利率的又一重要因素。通常情况下,期限短,利率...


·合伙企业的债务怎么承担?
    合伙企业的债务怎么承担?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其中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不同类型的合伙企业其债务承担方式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


·如何认定债权债务的跨境转让效力?
    如何认定债权债务的跨境转让效力? 一、跨境债权债务转让的相关规定 1、《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显然,境内外资银行是否将转让行为通知中资银行,法律效力不完全一致; 3、跨境转让是否完全等同于境内转让,也有必要辨析。境内外资银行可以通过赔偿中资银行因额外占用外债指标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方式承担救济责任; 4、中资银行可能受到的...


·民间借贷法院会怎么判?
    民间借贷法院会怎么判? 单纯的民间借贷,属民事行为,一般不会因此而构成犯罪,就不会坐牢。但是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就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