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成立犯罪中止如何处罚?

成立犯罪中止如何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其三,明确对中止犯的处罚关键看是否造成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犯罪中止有两种结果:没有造成损害或是造成了损害。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结果分别制定了处罚原则,即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换言之,是否造成损害,不是构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处罚中止犯的量刑因素。二、犯罪中止认定要注意什么1、在进行了犯罪准备,而后放弃了着手实行的,应当认定为中止犯。例如,甲某准备了毒药杀害其夫,因为害怕而没有敢下毒,后来放弃杀人念头,把毒药扔掉。因为尚未着手就自动放弃犯罪,属于在预备过程的中止。2、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在进行了犯罪准备,没有着手实行的情况下,因为情况有变,主动撤退,但未放弃犯罪意图的,不是中止。例如甲乙二人预谋盗窃某银行,在白天“踩点”之后,晚上前来行动。发现银行有很多人在加班,不便下手,便撤走打算改日再来行窃。这属于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因为犯罪人遭遇到意志以外的原因,并未放弃犯罪意图。应当认定为犯罪预备。再例如,律考试题:甲某携匕首赴乙家杀乙途中,因肚子疼痛难忍而回家,属于犯罪撤退,成立预备犯。3、即使客观上不能完成犯罪,但自认为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的,也是自动中止。例如甲某使用过期失效的农药(本人不知过期失效)投放到乙某杯中,意图杀乙。后改主意,在乙某喝水之前将杯中水倒掉。虽然因为农药已经失效,客观上不可能完成犯罪(杀害乙某),但甲某并不知道,在自认为能完成犯罪的情况下放弃犯罪的,可成立犯罪中止。4、在客观上能够完成犯罪,但行为人自认为出现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而撤离的,属于犯罪撤退,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状态在犯罪行为着手的前后阶段都是有可能出现的,由于此时行为人主动的放弃了犯罪,并且还有可能出现有效防止损害结果发生的情况,所以在成立中止犯的时候,往往对其的处罚也是不会太重的。结合刑法中的规定来看,根据是否有效防止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应当对中止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相关内容:

·我国规定行政拘留期满会放人吗
    我国规定行政拘留期满会放人吗行政拘留是最基本,也是一种最轻的处罚制度,生活当中类似于一般的打架斗殴,嫖娼,酒后驾驶的这种情况都有可能会被行政拘留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拘留的人员,肯定是违反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被行政拘留这种事情不是像天气预报天天都有,因此有些被行政拘留的当事人考虑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行政拘留期满会放人吗? 一、在我国行政拘留期满会放人吗? 行政拘留期满放人的,拘留所应该发给解除...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相比之下其实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收入是要比一般企业员工的收入高,但如果发现公职人员的收入高的离谱,甚至形成了巨额的话,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了。不过您知道法律中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是如何规定的吗?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认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


·高空抛物以什么罪论处
    关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故意高空抛物的最高刑罚可被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


·非法运输猪肉要拘留吗
    非法营运会面临罚款、拘留处罚。如果是一般的商品运输,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刑罚的主刑包括哪些?
    刑罚也就是刑事处罚的简称,其中包括了主刑和附加刑,我们知道附加刑包括了罚金、没收财产以及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刑罚的主刑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刑罚的主刑包括哪些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刑罚的主刑主要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


·知识产权案件中犯罪数额的认定有疑惑怎么办?
     一、知识产权案件中犯罪数额的认定有疑惑怎么办? 知识产权案件中犯罪数额的认定有疑惑可以聘请专门的鉴定人员来参与犯罪数额的鉴定,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对于已经销售出去的销售金额的计算,往往是以已经查清的具体销售金额为准,并以此对行为人定罪量刑,在司法实践中争议不大。而对于制造、储存、运输或者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的计算标准,由于标准适用不统一及实践中普遍出现的认定难等问题,司法困惑较大。而非...


·故意损坏财物罪入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损坏财物罪入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财物损失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2、故意对他人财物进行毁坏,数额达为到5000,但毁坏次数在3次以上的;3、当事人纠集3人以上对他人财产进行故意毁坏的;4、法律规定其他毁坏财物情节严重的情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


·被冤枉还被法院宣告有罪该怎么办
    被冤枉还被法院宣告有罪该怎么办第一,若是一审判决,法院宣告有罪,可采取上诉。那么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在接到判决、裁定书第二天起十日内,书面或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若是二审判决,法院宣告有罪,可采取申诉再审。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时,可提起再审申诉。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有三种形式...


·一般罪犯服刑多长时间可以减刑
    我们发现很对罪犯虽然在服刑过程中也是会被减刑的,但此时往往都是已经服刑了一段时间之后再被减刑,因此有人就问了,通常罪犯服刑多长时间可以减刑呢?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哪些罪犯才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本文将一一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集资诈骗和一般诈骗罪区别是什么?
    诈骗在生活中已经很常见,随着信息交流工具的发展,越来越多图谋不轨的人用尽各种方式骗取他人财产,企图不劳而获。诈骗包括电话诈骗,信息诈骗,丢包诈骗和封建迷信诈骗等。诈骗罪也有着不同的类型,比如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那么,集资诈骗和一般诈骗罪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包括什么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包括什么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


·新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隐瞒境外存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