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主要内容
本规范共分15章,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原材料及成品进场、焊接工程、紧固件连接工程、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钢构件组装工程、钢构件预拼装工程、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压型金属板工程、钢结构涂装工程、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等内容。将钢结构工程原则上分成10个分项工程,每一个分项工程单独成章。“原材料及成品进场”虽不是分项工程,但将其单独列章是为了强调和强化原材料及成品进场准人,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单独列章是为了更好地便于质量验收工作的操作。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部分)工程进行。
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2001的规定执行。钢结构分项工程应有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应按规范规定的原则进行划分。
(1)钢结构分项工程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主控项目必须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②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允许偏差项目中最大超偏差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2倍;
③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完整。
(2)钢结构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应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
②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钢结构分部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格质量标准;
②质量控制资料和文件应完整;
③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相应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④有关观感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相应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2、强制性条文
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编写和审查会要求,本规范在全部157条检验项目中,强制性条文12条,占7.5%。以下为强制性条文的具体内容:
(1)第4.2.1条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及检验报告等。
(2)第4.3.1条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J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及检验报告等。
(3)第4.4.1条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及检验报告等。
(4)第5.2.2条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5)第5.2.4条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ll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节点相贯线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的规定。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
(6)第6.3.1条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7)第8.3.1条吊车梁和吊车桁架不应下挠.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构件直立,在两端支承后用水准仪和钢尺检查。
(8)第10:3.4条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3.4的规定。检查数量:对主要立面全部检查。对每个所检查的立面,除两列角柱外,尚应至少选取一列中间柱。检验方法:采用经纬仪、全站仪等测量。
(9)第11.3.5条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3.5的规定。
检查数量:对主要立面全部检查。对每个所检查的立面,除两列角柱外,尚应至少选取一列中间柱。
检验方法:对于整体垂直度,可采用激光经纬仪、全站仪测量,也可根据各节柱的垂直度允许偏差累计(代数和)计算。对于整体平面弯曲,可按产生的允许偏差累计(代数和)计算。
(10)第12.3.4条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其挠度值,且所测的挠度值不应超过相应设计值的1.15倍。检查数量:跨度24m及以下钢网架结构测量下弦中央1点;跨度24m以上钢网架结构测量下弦中央1点及各向下弦跨度的四等分点。检验方法:用钢尺和水准仪实测。
(11)第14.2.2条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pm,室内应为125tzm,其允许偏差为—25p.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btm。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少于3件。检验方法:用干漆膜测厚仪检查。每个构件检测5处,每处的数值为3个相距50mm测点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12)第14.3.3条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的厚度,80%及1:2t_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涂层厚度测量仪、测针和钢尺检查。
3、 主要问题说明及建议
(1)钢结构工程的划分原《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将大型钢结构工程视为单位工程验收,主要是考虑工程实际和评优等因素,这种处理为我国钢结构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为了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专业验收规范相一致,且本次规范只设立“合格”标准等因素,本规范回避了该问题,并希望在以后新的评优标准中考虑。
(2)抽样方案目前使用的抽样方案,虽然有其不合理的一面,但从工程实践来看,还是可行的。希望在今后的修订工作中,按照统一标准的要求,能比较完善地解决此问题。
(3)允许偏差项目的门槛值原验评标准规定了一个百分数,允许一定比例的检查点值超出,但没有规定极限值。本规范规定一般允许偏差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2倍。制定允许偏差项目的门槛值主要是考虑钢结构对缺陷的敏感性,有利于控制工程的质量。
(4) 与相关规范的协调现行《钢结构设计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大多是80年代颁布的,目前正在修订过程中。钢结构技术中有关新结构、新材料的技术标准规范正在制订中。以上原因在内容上制约了本规范编制,待相关标准规范颁布实施后,本规范再行修订,力求保持同步性。
具体的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内容,您可以去查阅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我们对主要内容、强制性条文以及主要问题说明及建议做了介绍,帮助您了解整个规范的大体内容。规范的实施可以指导施工单位的工作,提高项目的质量
相关内容:
·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股东的身份和普通员工是不一样的,股东是属于公司的投资者,公司法当中对于股东的要求不一定股东就是属于公司内部相关人员的,有些股东可能是仅仅给公司投资并不具体参与公司的经营。不过有很多普通劳动者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依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
·工作中被他人伤害的算不算工伤
工作中被他人伤害的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中被他人伤害的算不算工伤?
不算工伤,应当认定为该行为人故意伤害,可要求赔偿,工伤要求在单位因工受伤才可以,员工可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
·通常申请工伤认定哪里做
如果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随便找了一家机构或部门进行的话,很有可能是不会得到受理的,即使有的单位在收取了一定费用之后受理了,因为认定结构不合法也会导致认定结果不被认可。那实践中一般申请工伤认定哪里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申请工伤认定哪里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
·劳动合同日期包括试用期么劳动合同包含试用期
劳动合同日期包括试用期么劳动合同包含试用期,主要依据如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一、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
·年龄为16周岁工作算童工吗
一、年龄为16周岁工作算童工吗?
不算童工。
劳动法规定,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是未成年工,雇佣未成年工时需要提前到劳动部门报备,而年满16周岁以下的是童工,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劳动法》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九十四条用...
·劳动关系转移经济补偿是否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通常情况下这种关系在员工离职前是不会发生改变的,但是有时会因为公司的合并分立或者其他情况使得劳动关系发生转移,这种情形下会给劳动关系带来或多或少的影响,但是劳动关系转移经济补偿有没有很多人不知道,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什么是劳动关系转移?将员工的劳动关系由原用人单位转移至另外一家新用人单位,在此过程中需要由原用人单位、新用人单位与员工一起签署三方协议,员工...
·企业裁减员工的条件包括哪些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那么企业裁减员工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企业裁减员工的条件包括哪些
企业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裁减人员:
1、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形式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形式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方式。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①辞职权: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②特别解除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
·小型工程验收单怎么写?
小型工程验收单怎么写?
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后,会组织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只有经过验收质量合格的,才能交给建设方。监理人员完成验收后,会出具一份工程质量验收单,写清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这份单据非常重要,是对工程质量的初步判定。那么小型工程验收单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工程验收单怎么写?
工程验收单
工程名称:
我方已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工程,经自检查合格,请予以...
·在我国工伤鉴定需要手术前得片子吗?
在我国工伤鉴定需要手术前得片子吗?
做伤残等级鉴定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
2、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单独附照片一张;
3、伤病情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到医院加盖公章确认),具体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出院小结、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申报前两个月内开具);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
·做工伤鉴定到哪个部门?
工伤认定是比较重要的一个事务,因为对于受害者来说,安全事故已经给与了巨大的打击,只有通过工伤认定才能减少对受害者的影响损失,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工伤认定是比较陌生的,也不是很清楚去哪里办理以及得到赔偿,那做工伤鉴定到哪个部门?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做工伤鉴定去哪个部门?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