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套取国家资金的认定有什么标准

套取国家资金的认定有什么标准套取国家资金没有专项罪名,关键是看套取后续行为,据为己有的是贪污罪,以单位名义私分的是私分国有资产罪。套取国家资金构成贪污罪的认定标准为:1、是国家工作人员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具有刑事违法性。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套取国家资金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认定标准为:1、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2、私分国有资产数额较大。3、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本罪是单位犯罪,但根据法律规定只处罚私分国有资产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二、套取国家资金怎么处罚《关于规范办理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对套取专项资金使用人罪名适用的三种情形:一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二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使用人的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但在申报过程中夸大实际情况,伪造或提供了个别非关键性虚假申报材料,套取的国家专项资金部分被用于企业弥补损失,或者用于转产、更新设备、生产经营的,对使用人一般不宜按诈骗罪定罪处罚。三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在申报过程中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情节严重的,应当对使用人分别以行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定罪处罚。《刑法》中并未规定有一个罪名是套取国家资金罪,而实践中针对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考虑到具体的情况不同,那么最终被认定的罪名也不一样,主要涉及到的罪名就包括了诈骗罪、行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等等。既然罪名不同,那么根据《刑法》的量刑规定来看,对行为人的处罚也是不同。



相关内容:

·没打结婚证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没打结婚证彩礼钱能要回来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您的婚姻观念发生了一些变化。因此,近年离婚率不断攀升,并且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夫妻财产和子女的抚养问题成为当事人争论的焦点,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新婚姻法规定了夫妻财产实行共同财产制度,除此之外夫妻财产也可以约定。那么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呢? 一、离婚房产分割的具体方法 夫妻间商品房权属的分割问题不外乎以下四种情况: 1、一方...


·离婚后离婚财产分割执行周期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离婚就意味着财产的处理,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婚前财产的一些断定。当明确了双方财产的分割之后,就要及时的执行。那么,离婚后离婚财产分割执行周期的具体规定是什么?今天,我们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为您做一个详细的解答和分析。   在判决书上规定了履行期限,对方在履行期间内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


·夫妻共有股权分割后如何强制执行
    1、 夫妻共有股权分割的实质是股权转让。夫妻在离婚时对共有股权的分割,除在双方协商持股一方继续持股、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等例外情况外,必然导致有限公司的股东数量上的变化或股东持股份额上的变化。无论公司其他股东购买持股股东的股权,或者是未持股方以协商调解或判决获得一定比例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均为原股东的全部股权或部分股权向他人转让的行为。因此,离婚夫妻对夫妻共有股权的分割,实质上是股权转...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涉外离婚当中也是会有关于子女抚养方面的问题,而此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那么您知道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


·离婚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


·夫妻共同财产担保可行吗?
    我们知道财产担保指是以自己或他人的特定财产,比如房产,来作为相关债款的担保。生活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担保问题显得相对复杂。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担保可行吗?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哪些呢?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些疑问。 一、夫妻共同财产担保可行吗? 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


·现在法律还有事实婚姻吗
    现在法律还有事实婚姻吗?现在的法律制度是不成立事实婚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但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


·协议离婚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协议离婚结婚证丢了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


·婚姻家庭的案件中的证据有哪些
     关于婚姻家庭的案件,其实多数都是因为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而导致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这种情况下,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就要求起诉的一方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行。那么婚姻家庭的案件中的证据有哪些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的证据总结如下: 离婚案件 1、婚姻关系证明; 2、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3、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 4、家庭财产清单...


·一、离婚财产取证调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离婚财产取证调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调查取证要面向事实;切忌主观臆断。 2、调查人员要始终抓住调查取证的主动性;切忌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 3、调查取证中要把握证据的固定性;切忌丢三拉四、手续不齐。 4、调取证据要围绕违法行为的主线详略得当;切忌主次不分、弃本求末。 5、调取的证据要环节清晰、关联紧密,力求互相印证;切忌孤立片面、互相矛盾。 二、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婚姻法》第...


·离婚怎么分财产和孩子抚养权?
    离婚时,一般涉及的最多的就是关于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婚前购买的房屋那些在什么情况下是属于婚前的财产还是可以属于婚后的财产。所以财产的纠纷便成为了一个很大的难题。父母双方一般都是希望抚养权的,离婚怎么分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就是在离婚时最大的两个问题。 抚养权: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