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书四方案”在土地征收中,对被征收人维权有什么作用?

“一书四方案”在土地征收中,对被征收人维权有什么作用?

  一、“一书四方案”在土地征收中,对被征收人维权有什么作用?

  经批准的“四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其中,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日内,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范围内,作出公告。这便是被征收人熟悉的征收土地公告。随后,征地项目启动,转入征地补偿安置的程序当中。被征收人在面对补偿不合理,补偿低于市场价格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委托专业征地拆迁律师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知上述“一书四方案”的全部内容。进而通过对其中具体内容的审查、识别来判断整个建设项目是否存在程序或实体上的违法点,一旦破绽露出,便有望通过启动法律程序将整个项目的建设停滞下来,从而创建对等的谈判机会。

  二、“一书”: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

  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

  (一)经批准的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同时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二)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三)地籍资料或者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四)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土地征收]什么是“一书四方案”?“一书四方案”在征收土地中有什么作用?

  “四方案”:

  1、农用地转用方案:应当包括占用农用地的种类、面积、质量等,以及符合规划计划、基本农田占用补划等情况。

  [土地征收]什么是“一书四方案”?“一书四方案”在征收土地中有什么作用?

  2、补充耕地方案:应当包括补充耕地的位置、面积、质量,补充的期限,资金落实情况等,以及补充耕地项目备案信息。

  [土地征收]什么是“一书四方案”?“一书四方案”在征收土地中有什么作用?

  3、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包括征收土地的范围、种类、面积、权属,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等。

  4、供地方案:应当包括供地方式、面积、用途等。

  根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规定经批准的四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征用土地的审批中,要征用农用地,首先需要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

  还应该注意的是,以下几类土地如遇征收必须由国务院批准: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其他的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

  经批准的“四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其中,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日内,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范围内张贴公告,这便是拆迁户熟悉的征收土地公告。

  在拆迁时一书四方案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政府没有公示,我们是有权要求其进行公开的,一书四方案也是维护自己权益的工具,一般在收到批准之后,政府会主动公开一书四方案上面的内容。


相关内容:

·深圳土地使用费税的税率是多少
     深圳土地使用费税的税率是多少 我市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税土地,按土地基准地价的高低分为6个等级,以所在土地的街道办管辖范围作为划分界限。其中一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30元,二级每平方米21元,三级每平方米13元,四级每平方米9元,五级每平方米5元,六级每平方米3元。 而在纳税地点方面,纳税人应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机关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时间是什么时候 1、经批准开山填...


·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操作规程是什么内容?
    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操作规程是什么内容? 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管理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登记管理行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渝府发〔2010〕11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和林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1〕11号)和《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怎么办?40年产权年限并不是指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说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年。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


·贵州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贵州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贵州省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 第一章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并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的行为。 第二章征地补偿第三条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足额补偿。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严格按照《黔南州关于公布全州征地...


·开福区拆迁征地补偿有哪些标准?
    开福区拆迁征地补偿有哪些标准? 一、开福区拆迁征地补偿的标准 1、青苗补偿标准:水田,一类补偿2600元/亩 ,二类2210元/亩;专业菜地,一类6500元/亩,二类5460元/亩;专业鱼池,一类4420元/亩,二类3770元/亩;旱土,一类1820元/亩;水塘水库,一类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苗木花卉、经济林木,一类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人造用林林木,一类2600元/...


·房屋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是多少?
    房屋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是多少? 置业者或者受赠者对于土地使用证的过户并不陌生,只有办理了过户土地的使用权才属于自己。但是过户并不是免费的,是要收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过户也是这样,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土地使用证过户的费用,这就需要当事人了解房屋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是多少。 一、房屋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


·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都有哪些内容?
    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都有哪些内容? 在我国要想利用土地获益就必须先取得土地使用权,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渠道有多种,除了常见的土地使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外,我们还可通过国家政府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而获得土地使用权成为新的土地使用者,但不论是出让方还是受让方其行为准则或手续办理都必须严格遵照下文《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中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


·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
    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 一、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 1、首先是征地主体不同,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而且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像乡镇府、镇政府不具有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而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等非政府机构。 2、其次,是拆迁的目的不同,拆迁的目的大多数是危改项目、城市基础建设、私自企业发展、拓展项目等;而征收是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比如修公路、修...


·企业内的慌地是否缴纳土地税
     一、企业内的慌地是否缴纳土地税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98]015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


·广吉高速征地补偿流程是怎样的
    广吉高速征地补偿流程是怎样的告知征地情况,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组织征地听证,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公开征地批准事项,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高速公路是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先导性产业,在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性规定基础上,对高速公路建设实行政策倾斜。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


·楼房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弊端是什么?
    楼房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弊端是什么? 楼房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弊端是什么 1、没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证,开发商就可以霸占着你的土地证大肆做文章。购买的商品房,大多为公寓式住宅。在售房时已将房屋所占土地及附属公共用地计入房屋总价,购房人应共同享有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但若不办理住房用地登记,这部分土地的权利及范围就不能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容易被其他人侵犯。如果土地使用权分割证仍然在开发商手中,开发商就可以不断地...


·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的原因有非常多种,其中利民工程建设是非常常见的国家征地原因,其中大多数在乡镇的征地都是为了修路或者是水利工程,虽说土地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所有人在面对征地时是可以获得不低于原有土地价值的补偿的。那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 一、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