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交新房东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交新房东吗?

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交新房东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合同法》对租赁房屋出卖问题规定,出租人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使得承租人有充分时间另找房屋租赁或者熟悉和适应房屋的新所有者;并且使承租人知道租赁房屋将要出卖,并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以在出租人出卖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

我国在合同法出台之前,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该原则仅适用于房屋买卖。而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援引该原则予以抗辩的也绝大多数仅限于房屋租赁。对此,结合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大多数学者主张对我国合同法229条所确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应当仅限于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

二、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为了维护出租房和承租房的合法权益,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现在新房东已经是房子的产权人了,以后利用这套房子取得的所有的收益都是归新房东所有的,新产权人当初能同意购买一套已经租出去的房子,如果不是为了马上办理入住的话,那购买的目的可能也就是做出租使用。


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鼻子骨折够评残吗?
    一、交通事故鼻子骨折够评残吗? 交通事故鼻子骨折可以评残,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当事人,在医院治疗终结出院后,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了,如果有内固定物的,就必须要等到内固定物取出来,恢复后再进行伤残鉴定。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


·商业车险承保管理规定
    商业车险承保管理规定全文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2009年9月2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号发布 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一、凭借道路交通事故报案证明可以理赔吗?
    一、凭借道路交通事故报案证明可以理赔吗?发生交通事故单凭交通事故证明是不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的。还需要提供保险单、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其他材料。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一)交强险的保险单;(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


·一、交通事故出院后先赔偿还是报销支付的费用?
    一、交通事故出院后先赔偿还是报销支付的费用?交通事故出院后一般是先报销费支付的费用再进行赔偿;如涉及到伤残要等评定完伤残再赔付。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般是由辖区交警队来负责事故勘察,走访调查到最终的事故认定,一般时间在一周左右。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是由交警队组织双方协商,对事故责任没有异议的,可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处理,由双方当事人或是授权代表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即可,...


·电动车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什么?
     现在电动车是很多上班族的通勤工具,电动车骑行方便,快捷。可是在很多城市道路上,车辆密集,电动车容易和机动车发生刮蹭。那么,电动车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什么?电动车是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如果无过错的,不用承担责任,如果有过错,则根据过错大小确定事故责任,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电动车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什么? 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要根据事故车辆是否属于机动车来确定归责原则。属于非机动车的电...


·交通肇事缓刑影响申请上海户口吗?
    一、交通肇事缓刑影响申请上海户口吗?1、交通肇事缓刑影响申请上海户口。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


·法院判决罚金去哪里交?
    法院判决罚金去哪里交?法院判决书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所判的罚金,应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


·处理交通违章需要带什么证件
    处理违章需要带的证件:违章车辆的行驶证的正副本,及驾驶证的正副本,现金或交警部门所指定的银行卡,到交管部门的业务大厅办理。需要驾照本人过去。必须本人签字的,必须驾照的本人到场,还要出示身份证。流程:用谁的驾照扣分,就是谁到现场,并拿着它自己的驾照、身份证、行车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云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内容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同时交通事故也会为我们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如何进行赔偿是重要的一点。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各个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云南省作为我国西南部的一个大省,在云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总结了相关内容。 云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内容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


·一般社会抚养费能不交吗?
    我们知道人口问题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重大问题,因为人口过多必然会给自然环境带来一定的压力,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可以从效果来看出有明显的控制人口,如果超生就会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那社会抚养费能不交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社会抚养费能不交吗? 对于逾期不交纳的,计生部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确无交纳能力,法院可中止执行。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后,不受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当发现有...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者对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在法律规定上,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有一定的标准。各个省各不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详细请阅读下文。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一、死亡赔偿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机动车发生车祸致死怎么判刑?
    因为发生车祸而导致人员死亡的,这可以说是车祸中比较严重的的损害结果了,但此时也要看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这样才能判断行为人是否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之后才会涉及到判刑的问题。那要是构成了犯罪,那一般车祸致死怎么判刑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定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